发信人: duke01361(攀登)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10:02:5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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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想之六:人欲天理观念的缘承和演变
*周峰*
在中国有一个名为“坐怀不乱”的故事,讲的是一位学者在寒冷的冬夜见一少妇冻的将死,而把她抱在怀里,一男一女就那样直到天明而没有做出那种事情来的故事。于是乎有道德人士为之大感慨,开始了“人欲”和“天理”问题的大讨论。姑且不论在冷得可以死人的冰天雪地里,在那种生死关头人们还有没有那种闲情诒致,笔者不仅要问为什么男女之间就非得一定要见面作出那种事来?这难道就是倡导”男女有别,授受不亲“的原因?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在生死与欲望之间谁先谁后?倒是有一句话叫做”饱暖思淫“的说法,也了解到有为生存而不得以做出那种事的,比如老舍「月牙』中的故事。确很难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故事却为人们津津乐道了如此之久!
一,人欲的种类
人之欲望可谓不少。除了上文中的那一种,还有很多。但总体上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源于生理,一类源于心理和社会,如果说还有第三种的话,也只能是生理和心理复合的那一种。源于生理的“人欲”可以是渴了需要喝水,饿了需要吃饭,困了需要睡觉,累了需要休息等等诸如此类。这些欲望实乃动物的本能,不受意识支配,也不能受意识之配。而源于心理和社会的欲望则往往要受意识的支配,而那些处于生理-心理两兼的欲望通常也可以受意识的左右,比如性欲等。
源于生理的人欲本身就是符合“天理”的,所以没有谁管谁的问题。否则那人还能生存的下去吗?所以不在讨论之列。而那些源于生理-心理,或干脆就是源于心理和社会的欲望应不应该满足,应该满足到什么样的程度就有必要加以讨论了。
中国的理学家提倡“兴天理,灭人欲”,现在看来就象穆斯林基本教义派那样顽固不化。但由于被人基本上放弃了所以也不提了。
根据西方人本主义者马斯洛的理论,人之欲望可以大体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基本属于生理欲望,而从第二层次起就是心理欲望了。诸如渴望安全,受到保护等,诸如需要爱和被爱,诸如渴望被尊重,承认,希望获得成就感,自由等等,还有诸如自我塑造,自我实现的愿望等等。
后世心理学者发现,上述欲望在一个人的不同生长时期,不同发展时期可以表现出主次顺序,同样类似的顺序也存在于人群之中。社会上的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和统治,管理阶层通常表现出不同的欲望。而且处于较低层次的欲望一旦得到满足,那些较高层次的欲望随即凸现,真可谓“欲沽难平”是也。
如果那些渴望被承认,被肯定的欲望充斥于人心,那这些人通常会相互“攀比”,特别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如果那些自尊和渴望被人尊重的欲望主导人群,那这些人通常又会十分在意所谓的“功名”和“荣誉”,而超出这些欲望的人群则会心得意满,笑敖江湖,我行我素。这些都是人的生活状态和社会层次的反映,可谓参差不齐。
面对这样的社会和这样的人群,一个问题是我们应不应该满足他们的欲望?应该满足那些人的欲望?满足到什么样的程度?
二,人欲天理之争实乃资源分配之争
什么是人欲?所谓人欲不外乎就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条件,有之则生则活,无之则死则亡。就如家养禽畜需要尽心饲候。因此“人欲”乃人之生所必需,不管如何按理本当满足。然社会之上非一家一户,一人一口,“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必然牵涉到一个资源分配问题。古时中国采取“中庸”的办法,希望借助人之自律,自制,自束等主观能动力来部份缓解资源分配过程中存在的资源不足的问题和矛盾。打个比方,如果有一群口渴将亡的人面对一壶水,这一壶水可以使一人解渴,而又可以供一群人求生而不能解渴。你看如何办?一人独想一壶水而令其它人死掉?还是每人都给少量水使众人不致于都被渴死?很多人会同意前一方案失之人道,而后一方案则歉“满足”。这就引生出人欲如何满足,应不应该满足的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需要讨论如何对待人之欲望问题。古代学者贾思勰有云“民不足不可治”(语见贾>“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致今未之偿闻”),就是说人之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不会有太平的社会。>里有一个关于孔子和老子论“仁义”的记述,其中老子举了一个例子“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句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则进一步直接暗示社会解体的危险。如此这般,如何利于人之社会属性? 所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强调大家最好还是能够以“德,仁,义”来面对资源不足和资源短缺问题。这就是所谓的“中庸”之道和“克己复礼”以利“仁”(语见>之“克己复礼以利仁”)。如果人们接受某个方法可以解决社会稳定,人类生存,发展和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那这个“方法”或者原则当然非常难能可贵了,而且想当然地具有进步意义了。那么作为一个思想体系,这样的方法的理论基础是什么?这就是为什么过去的诸子百家都热衷于讨论“天道”和“人性”的原因。所谓的“天道”就是指自然界存在的法理,而人性也就是人之本性,就是“人是什么?”的问题。只有把“中庸”和“克己复礼”的方法论建立在“天道”“人性”的基础之上才会更加具有逻辑性,符合因果关系。
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们可以“按需分配”,就是说到了那个时候人之欲望可以得到极大的满足。而在社会主义时期就要暂时“按劳分配”。如果你想有什么需要的话,你就不得不去自己实现它,而这就是去劳动。如果你不想“劳动”,而又可以活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那你就可以不劳而获的满足你的欲望了。实际上“共产主义”是一种终极理想,一时半会儿恐怕是实现不了的。那么对于现在的你来说,依然面对的是一个资源相对短缺的生存状态。所以依然需要协调社会稳定,人类生存,发展与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关系。因此“按劳分配”比“中庸”地“克己复礼”在不少人看来似乎更“公平”。但问题是“按劳分配”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需要你愿意而且能够劳动,这对于那些鳏寡孤独和老弱病残和因为劳动技能问题而不得劳动机会的人群怎么办?这就不得不建立社会福利制度和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讲,福利制度体现社会仁义,而中庸的克己复礼又何尝不是为的体现人仁义和社会道义?
三,为什么宋明儒学提出了“兴天理,灭人欲”之说?
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盖因这个时候的儒家学者把“天道”和“人道”合二为一了。在这个时期,“人道”被人为地附加于“天道”之中,不预承认。如二程所言“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这基本上就把以前的“天人合一”的“二分”归了一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宋明时期儒学不是真正的发展。我觉的从一定意义讲反到是倒退了,已经背离了儒学的天道和人道初始。既然如此,那麽如何对待人之心理和欲望?没办法也只有是简单地“灭人欲”。因此如果说汉时期的董仲舒还承认有天道和人道之别,主张人道合于天道的话,那么到了宋明的理学家那里依然到了一个极端。这也就自然而然地要“兴天理,灭人欲”了。但事实上“人道”和“人欲”依然,只是故做视而不见或根本就没看见而已。或者索性就把人心看成道心,把人欲视做人挑战天理的对立面。这是中国文化忽视“人之主体”的第一次,这也和理学格物致知的发展方向一致。
天道和人道本来是有所不同的,这在孔老时期是已经取得过共识的。当时的孔子基本上没有挑战过老子的天道和人道的说法,这也是为什么孔子在五十岁的时候还要南下于沛去见老子进行学术交流的原因。孔子对老子是肯定的。这有很多史实可以作证。
如果说他们两人在观点上有什么大不同的话,主要是如何对待“道”以及道德仁义的相互关系这个层面。一个主张无条件的顺从“天道”,因为只有那样才能使人能长久,与天地道同大。而另一个则主张“人道”的完美和不可忽视。这其实是最早期的“人本”主义之争,即所谓的“人本”和“间接人本”,但实质上都是围绕“人”来讨论问题。
那为什么到了宋明时期理学家二程和朱熹一下子就否定了“人道”的存在呐?一个解释是这些人受到了道家的影响,即所谓的“明儒暗道”了。这种“明儒暗道”的思想是道家学说内在生命力的体现,如果借用儒家“宿命论”(代表人物董仲舒〕解释就是对汉时期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因果报应。
要麽后世人等都说宋明道学是“伪道学”?,伪就伪在它不视人道这一点上了。
所以说在宋明以前的中国文化里“人道”“人欲”和“天道”“天理”还是被当做重要科目来进行讨论和研究的。姑且不论学理上的讨论,为了轻松起见,让我们借用文学作品来看一下这种情况。很多人都知道有个「唐诗三百首』,也知道有“鹳鹳居啾,载河之舟,窈佻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的诗歌。就拿杜甫的「杜工部全集』来看就有很多描述男欢女爱,荣华富贵的故事和情景。
由于宋明理学的得势,以及后来到了清代中国的日渐衰落和西方文化的不断侵入,中国的知识份子受到了很多的冲击。曾经一度陷于悲观之境地,而到了民国,特别是“五四运动”之后,就更是爆发了以“人性至上”“科学至上”的文化革命了。
在清代,宋朱理学开始受到了冲击,代表人物有李贽,戴震等人,这些人主张“人欲”其实就是“天理”,例如戴震所说的:“舍人欲无天理”。这些论调和西方基督教文化的观点相似。而王夫之等人则认为“人欲”和“天理”不是一吗事。“天理”应该制约“人欲”,“人欲”应该顺从“天理”。
在西方基督教文化里,西方人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一种“永恒”,那就是上帝,而世界上的万物都是上帝的作品,包括自然界和人在内。因此永恒制约自然,万物须遵奉上帝。于此同时自然有自己的运行规律,而这些规律来自于上帝,理应被遵守。所以包括人的欲望在内,一切都应该得到满足,因为那是上帝的命令使然。(尽管西方这种思想是经过了一系列的演变,但基本意思一直没有根本改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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