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aitoulang()
整理人: lzyboy(2000-07-16 21:40:2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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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的行政区域名称真是乱透了。 主要是“区”和“市”的滥用。 就说
“区”吧,从大到小有省级的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地区,城市里的区,乡村级的
管理区。在贵州省还有县级的特区。 此外,尚有什么经济特区,开发区等等。因
此当你听到新闻说“我区。。。”的时候,真不知道这指的是什么“区”。 还有
“市”,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说出来不知道在哪个旮瘩的县级市。更 糟
的是现在“市”里还套着“市”,如佛山市就包括了南海顺德等县级市。
我就不明白,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就不能叫“自治省”,“特别省”? 记得
前几年有人大代表鉴于行政区域名称的混乱而提出除保留“省”的名称外,把其
他的行政区域名称按级别定为“自治省”(现在的自治区),“都”(直辖市)
,道(省会,地区),府(地级市),县市(县和县级市)。
例子如下: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为“都”。
新疆自治区叫“自治省”。
广东省的省会广州叫“道”,下面的四个县级市叫“市”。
佛山等地级市叫“府”,下面的县市还是叫“县或市”。
如果真的这样改革,不就把各地方的行政级别区分区来了吗?
-- ※ 修改:.baitoulang 于 Apr 9 02:49:10 修改本文.[FROM: 202.105.32.216]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5.3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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