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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已关闭版区>>● 讽刺区>>斑竹一枝千滴泪-对版主的看法及回应>>[转载]:【自嘲】申请斑竹·爆笑篇

主题:[转载]:【自嘲】申请斑竹·爆笑篇
发信人: yerk(如空)
整理人: yerk(2002-04-07 15:03:04), 站内信件
★原文转载自fpe版hac的《【自嘲】申请斑竹·爆笑篇》★
   几个月之前,我去参加了人华外海版的斑竹申请,代表光明顶与edis以及一个叫做eix先生竞选斑竹。我总觉得自己有超过这两位先生的显著的优点,那就是我的名声好。从报上容易看出:如果说这两位先生也曾知道爱护名声的好处,那是以往的事。近几年来,他们显然已将各种无耻罪行视为家常便饭。当时,我虽然对自己的长处暗自庆幸,但是一想到我自己的名字得和这些人的名字混在一起到处传播,总有一股不安的混浊潜流在我愉快心情的深处“翻搅”。我心里越来越不安,最后我给祖母写了封信,把这件事告诉她。她很快给我回了信,而且信写得很严峻,她说:“你生平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人的事——一件也没有做过。你看看报纸吧——一看就会明白edis和iex先生是一种什么样子的 人,然后再看你愿不愿意把自己降低到他们那样的水平,跟他们一起竞选。”

     这也正是我的想法!那晚我一夜没合眼。但我毕竟不能打退堂鼓。我已经完全卷进去了,只好战斗下去。

     当我一边吃早饭,一边无精打采地翻阅报纸时,看到这样一段消息,说实在话,我以前 还从来没有这样惊慌失措过:

     “伪证罪——那就是1863年,在谈天说地胡言乱语版,有34名证人证明盛夏的河莲先生犯有伪证罪,企图侵占一小块香蕉种植地,那是当地一位穷寡妇和她那群孤儿靠着活命的唯一资源。现在盛夏的河莲先生既然在众人面前出来申请斑竹,那么他或许可以屈尊解释一下如下事情的经过。河莲先生不管是对自己或是对要求投票选举他的伟大人民,都有责 任澄清此事的真相。他愿意这样做吗?”

     我当时惊愕不已!竟有这样一种残酷无情的指控。我从来就没有到过谈天说地,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胡言乱语!我也不知道什么香蕉种植地,正如我不知道什么是袋鼠一样!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我简直要发疯了,却又毫无办法。那一天我什么事情也没做,就让日子 白白溜过去了。第二天早晨,这家报纸再没说别的什么,只有这么一句话:

     “意味深长——大家都会注意到:河莲先生对谈天说地伪证案一事一直发人深省地保持 缄默。”

     〔备忘——在这场竞选运动中,这家报纸以后但凡提到我时,必称“臭名昭著的伪证犯 河莲”。〕

     接着是《新闻报》,登了这样一段话:

     “需要查清——是否请新斑竹候选人向急于等着要投他票的同胞们解释一下以下一件小事?那就是河莲先生在游戏专区野营时,与他住在同一帐篷的伙伴经常丢失小东西,后来这些东西一件不少地都从吐温先生身上或“箱子”(即他卷藏杂物的报纸)里发现了。大家为他着想,不得不对他进行友好的告诫,在他身上涂满柏油,粘上羽毛,叫他坐木杠①,把他 撵出去,并劝告他让出铺位,从此别再回来。他愿意解释这件事吗?”

     难道还有比这种控告用心更加险恶的吗?我这辈子根本就没有到过游戏专区呀。  
    〔此后,这家报纸照例叫我做“游戏区的小偷河莲”。〕

     于是,我开始变得一拿起报纸就有些提心吊胆起来,正如同你想睡觉时拿起一床毯子, 可总是不放心,生怕那里面有条蛇似的。有一天,我看到这么一段消息:

     “谎言已被揭穿!——根据五方位区的子虚先生、华脱街的乌有先生和某人先生三位的宣誓证书,现已证实:盛夏的河莲先生曾恶毒声称我们尊贵的领袖大麻的祖父曾因拦路抢劫而被处绞刑一说,纯属粗暴无理之谎言,毫无事实根据。他毁谤亡人,以谰言玷污其美名,用这种下流手段来达到政治上的成功,使有道德之人甚为沮丧。当我们想到这一卑劣谎言必然会使死者无辜的亲友蒙受极大悲痛时,几乎要被迫煽动起被伤害和被侮辱的公众,立即对诽谤者施以非法的报复。但是我们不这样!还是让他去因受良心谴责而感到痛苦吧。(不过,如果公众义愤填膺,盲目胡来,对诽谤者进行 人身伤害,很明显,陪审员不可能对此事件的凶手们定罪,法庭也不可能对他们加以惩罚。)”

     最后这句巧妙的话很起作用,当天晚上当“被伤害和被侮辱的公众”从前门冲进来时,吓得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从后门溜走。他们义愤填膺,来时捣毁家具和门窗,走时把能拿动的财物统统带走。然而,我可以手按《圣经》起誓:我从没诽谤过大麻同志的祖父。而且直 到那天为止,我从没听人说起过他,我自己也没提到过他。

     〔顺便说一句,刊登上述新闻的那家报纸此后总是称我为“拐尸犯河莲”。〕

     引起我注意的下一篇报上的文章是下面这段:

     “好个申请人——盛夏的河莲先生原定于昨晚光明顶大会上作一次损伤对方的演说,却未履行其义务。他的医生打电报来称他被几匹狂奔的拉车的马撞倒,腿部两处负伤——卧床不起,痛苦难言等等,以及许多诸如此类的废话。光明顶的成员们只好竭力听信这一拙劣的托词,假装不知道他们提名为申请人的这个放荡不羁的家伙未曾出席大会的真正原 因。

     有人见到,昨晚有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地走进河莲先生下榻的旅馆。光明顶人责无旁贷须证明那个醉鬼并非盛夏的河莲本人。这一下我们终于把他们抓住了。此事不容 避而不答。人民以雷鸣般的呼声询问:‘那人是谁?’”

     我的名字真的与这个丢脸的嫌疑联在一起,这是不可思议的,绝对地不可思议。我已经 有整整三年没有喝过啤酒、葡萄酒或任何一种酒了。

     〔这家报纸在下一期上大胆地称我为“酒疯子河莲先生”,而且我知道,它会一直这样 称呼下去,但我当时看了竟毫无痛苦,足见这种局势对我有多大的影响。〕

     那时我所收到的邮件中,匿名信占了重要的部分。那些信一般是这样写的:     

   “被你从你光明顶口一脚踢开的那个要饭的老婆婆,现在怎么样了?”
     好管闲事者

     也有这样写的:
     “你干的一些事,除我之外没人知道,你最好拿出几块钱来孝敬鄙人,不然,报上有你 好看的。”
     惹不起

     大致就是这类内容。如果还想听,我可以继续引用下去,直到使读者恶心。

     不久,子虚版的主要报纸“宣判”我犯了大规模的贿赂罪,而乌有最主要的报纸则把 一桩大肆渲染敲诈案件硬“栽”在我头上。
     〔这样,我又得到了两个头衔:“肮脏的贿赂犯河莲”和“令人恶心的讹诈犯河莲”。〕

     这时候舆论哗然,纷纷要我“答复”所有对我提出的那些可怕的指控。这就使得我们版 的报刊主编和领袖们都说,我如果再沉默不语,我的政治生命就要给毁了。好像要使他们的 控诉更为迫切似的,就在第二天,一家报纸登了这样一段话:
     
   “明察此人!光明顶这位申请人至今默不吭声。因为他不敢说话。对他的每条控告都有证据,并且那种足以说明问题的沉默一再承认了他的罪状,现在他永远翻不了案了。光明顶的朋友们,看看你们这位申请人吧!看看这位声名狼藉的伪证犯!这位游戏区的小偷!这位拐尸犯!好好看一看你们这个具体化的酒疯子!你们这位肮脏的贿赂犯!你们这位令人恶心的讹诈犯!你们盯住他好好看一看,好好想一想——这个家伙犯下了这么可怕的罪行,得了这么一连串倒霉的称号,而且一条也不敢予以否认,看你们是否还愿意把自己公正的选票投 给他!”

     我无法摆脱这种困境,只得深怀耻辱,准备着手“答复”那一大堆毫无根据的指控和卑鄙下流的谎言。但是我始终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因为就在第二天,有一家报纸登出一个新的恐怖案件,再次对我进行恶意中伤,说因一家疯人院妨碍我家的人看风景,我就将这座疯人 院烧掉,把院里的病人统统烧死了,这使我万分惊慌。接着又是一个控告,说我为了吞占我叔父的财产而将他毒死,并且要求立即挖开坟墓验尸。这使我几乎陷入了精神错乱的境地。在这些控告之上,还有人竟控告我在负责光明顶饭堂事务时雇用老掉了牙的、昏庸的亲戚给饭堂做饭。我拿不定主意了——真的拿不定主意了。最后,各种斗争的积怨对我的无耻迫害达到了自然而然的高潮:有人教唆9个刚刚在学走路的包括各种不同肤色、穿着各种各样的破 烂衣服的小孩,冲到一次民众大会的讲台上来,紧紧抱住我的双腿,叫我做爸爸!

     我放弃了申请。我降下旗帜投降。我不够申请人华外海版斑竹运动所要求的条件,所以,我 呈递上退出候选人的声明,并怀着痛苦的心情签上我的名字:

     “你忠实的朋友,过去是正派人,现在却成了伪证犯、小偷、拐尸犯、酒疯子、贿赂犯 和讹诈犯的盛夏的河莲。”●     (2002年)

     ①坐木杠;这是当时美国的一种私刑。把认为犯有罪行的人绑住,身上涂上柏油,粘上 羽毛,让他跨坐在一根木棍上,抬着他游街示众。——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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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编自马克·吐温的作品《竞选洲长》,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只希望大家能笑。不赞同做代入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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