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yxj()
整理人: (2000-10-05 22:21:0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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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悉尼奥运会大幕的落下,四年一次的世界体育盛宴也完成了她的历史使
命。而作为一个普通的看客,却也生出一些无端的感慨,比如,现代奥运会到底
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竞技?比赛?游戏?还是其他的什么?由于本人的
孤陋寡闻,古代的奥林匹克到底是什么样子实在不怎么清楚,所以也难以同现代
奥林匹克相比较,但思来想去,怎么琢磨也觉得现代奥林匹克更像是一个“特长
比赛大会”,除了基本的跑跳等也可以在日常生活当中被我等泛泛之辈加以参与
以外,其他的绝大多数奥运项目则更像是“杂技”,我们只有看的份,谁要想掺
乎一下,那非得从幼儿园就开始用劲才行(还得有条件)。比如说竞走就是一种
在生活中根本用不上的运动,谁要是在大街上端起胳膊,扭着屁股似跑非跑的
“走”一圈,那种轰动效应肯定叫人立马成名!
扯得有点远了,实际我觉得奥林匹克运动是一个使人们实现英雄崇拜的场
合,对于超乎常人的成功者的崇拜,人们的这种崇拜通过奥运会得到了极大的满
足,所以奥运会也越来越象“大杂烩”了,因为这样才能使更多的国家、更多的
人们都能或多或少地实现这种崇拜的愿望。所以我们对于夺得锦标的英雄总是爱
护有加的,尤其对于英雄所属于的群体更是如此。所以,当王丽萍夺得女子20公
里竞走这块宝贵的金牌而受到与奥运会冠军所不相称的礼遇时,引起无数人的愤
慨就可以理解了。而我想说的是,由于网络的普及,人们的愤慨迅速地由互联网
为媒介传播开来,使“王丽萍事件”的始作俑者立刻被推上这场“道德审判”的
被告席,丢尽了颜面(关于“王丽萍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再详述)。
客观地说,刘宏宇作为一个“悲情英雄”与“欢乐英雄”王丽萍本来都是人
们心目中崇敬的对象,可惜由于这不聪明的一幕而光彩尽失,成为网络时代的一
个“牺牲品”,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尽管这不是刘宏宇的错,但不知怎么收
场)。
作为载入史册的一部分,网络大面积地介入奥运会是悉尼奥运会的一个最具
有历史意义的事件,而“王丽萍事件”也不能不说是“主流媒体”漠视网络的存
在而干出的一件蠢事。他们忘了除了自己以外,网络还在,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网
络媒体戳穿他们营造出的“神话故事”。这充分说明在网络时代,主流媒体们真
应该好好加强道德修养了,再信口开河时还是先想想这个前车之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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