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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bunnys(2000-09-06 03:39:0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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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悉尼奥运会召开还有16天,就奥运会报道权和使用国际奥委会五环等版权 问题,本台记者采访了亚洲广播电视联盟悉尼奥运会工作委员会主席马国力。
马国力说,国际奥委会的五环,是受国际奥委会保护的,没有国际奥委会和 中国奥委会的受权,不许任何商家和单位使用,奥林匹克的中文名称是受中国奥 委会的保护,英文的使用权力是受国际奥委会授权的。关于电视报道权,马国力 说:“没有电视报道权的电视台,如果他要播奥运会的新闻,列如四个小时播一 次,在综合新闻里,每次新闻不能超过3分钟。在3分钟每个项目不能超过30秒。 ”他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际奥委会在互联网上的版权又作了限制,到目前 为止,国际奥委会没有受权任何一家互联网有运会图像上的报道权,不许在互联 网上连续有产生动感的画面在网上出现。最后,马国力指出,随着北京申办2008 年奥运会,中国奥委会希望人们对奥运版权的尊重和了解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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