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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胡言乱语
发信人: yingying211(星星)
整理人: tf386930(2002-03-17 13:47:18), 站内信件

    也许是因为春天到来的缘故吧,这几天始终都是很明媚的晴天。就象此刻,屋子里到处都是阳光的影子。躺在沙发上小睡的我,尽管已经闭上了眼睛,但是耳朵依然竖立起来关注着电视里正在直播的中国足球甲A联赛第九年的开幕赛——上海申花同上海中远的同城大战。喜欢足球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喜欢看到黑白相间的皮球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滚来滚去的感觉。
    事实上,我最喜欢的天气是下雨。就象在这几天之前的那几天,成都一直下着细细的小雨。我会穿一件可以防雨的外套,然后骑着单车在雨中慢慢的行驶。雨中略带腥味的气息总是很新鲜,我坚信呼吸它们进我的肺里,会让我的肺也新鲜起来。淋雨最大的享受就是可以体会到雨水顺着头发一滴一滴滑落。很难说清楚自己为什么酷爱雨水轻轻飘过我身旁的感觉。只是,当雨丝被风吹得七零八碎,而恰好“碎片”又从我脸颊“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会感到很清新。
    骑单车,我一般会边骑边听歌。听歌是不过瘾的,我还要一个人沉醉音乐之中,大声地跟着音乐哼唱。之所以哼唱是因为我很少能记住歌词,我又不习惯改词,于是就只好哼唱。这样的结果是:经常会有异样的眼光投向我,而可怕的是我制造车祸的机率直线上升,手上有几道“永恒”的伤口可以做证。
    走在街上我会打望所有的人。我最希望能看到几个穿着打扮很舒服的男孩。说实话,这年头会让你看起来很舒心的男孩子已经不多了。不过,还好,在成都街上,我偶尔还是会有很好的运气碰到那么几个。我所谓的“舒服”在别人眼中很可能是匪夷所思的。例如,我喜欢穿运动装的男孩。然后再背上一个大大的双肩背带的书包。如果这一套都是阿迪的,那我会认为很完美。如果这一套还是黑色的,那我会发神经跟着这个男孩走的。呵呵。
    现在我还新添了一种欣赏品味,喜欢看到长的很乖巧的男孩子穿毛衣。那种手织的,看起来特别松散,特别慵懒。
    走进家住的院子,那个有一双大大且圆圆还明亮清澈的眼睛的小男孩正趴在地上玩耍。看到我,他忽然微笑,那样的笑容,让我灰暗的心顿时亮堂起来。我很自觉地抱起他,亲下他的额头。或许每个女人与生俱来的母性总是在某个时候就会达到高峰。我从来就很喜欢小孩子,事实上对于我来讲,最适合的工作应该是做一群4、5岁小孩子的老师。
    回到家里,那个很漂亮很干净的新电脑,折磨得我几近崩溃。我发誓我将来一定要找个精通电脑的人做老公。我莫名其妙地将电脑装成有两个WINXP的操作系统。抱定“完美主义”的我是绝不能忍受这样的不“专一”,想尽所有办法来删掉一个,可惜都失败。被逼上“华山”的我只剩下最后一招:格式C盘。我心疼自己的硬盘。心疼它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毁灭性”的伤害。
    电脑可以用格式化来清除所有不该存在的记忆,可是人却只能依靠时间来慢慢淡化伤痕。我现在处于某种真空状态。我已习惯不再想他,习惯面对他只有淡淡的疼痛,习惯不去记恨,习惯善待自己,习惯默默祝福……
    很久没有打理过自己的心情。很久没有写文章了。语言用起来都很生疏。所以,我就很贴切地将上述的“废话”界定为“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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