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Netease()
整理人: hotdragon(1999-06-26 18:52:4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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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社区个人讨论版申请规定
一、网易正式公民满足以下条件者有权申请建立个人讨论区: 1、网易社区版主。 2、网易社区公民经验值在一千点以上者。 3、经十个以上社区公民联名推荐。 4、网易特邀网友。
二、个人讨论区以公民ID命名,申请人自动成为该版版主。个人讨论版主 题及中文名称由申请人确定,但要求中文名能体现该版主题。
三、申请人有义务保证个人讨论版不成为灌水区。
四、个人讨论版版主权利与其他版主相同。个人讨论版版主不超过三名, 任何公民可申请担任该版版主,但需经该版申请人及社区管理员批准。个 人讨论版版主的权利与义务与其他公众版相同。
五、申请人有义务繁荣本讨论版,必须每周在本讨论版至少发文一篇,每 三周至少整理精华区一次。
六、个人讨论版达到以下条件时网易社区有权作撤版处理: 1、申请人不能完成版主义务的。 2、个人讨论版每月文章少于10篇的。 3、个人讨论版内充满灌水文章的。 4、在个人讨论区反表反动、色情或人身攻击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 的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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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网易 BBS bbs.netease.com.[FROM: 202.103.1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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