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uedec()
整理人: bigfish(2000-08-29 18:56:1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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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vega_l (已經不是黃毛的黃毛)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商业化的音乐也有存在的理由的,不可以一概而论。
: 你可以当这是一种练习的方式嘛,凡事都有正反两面……
: 为什么你认为街头的翻唱beyond的show一定是商业的呢?
: 如果音乐不和商业结合的话,玩音乐的人我想都要饿死了……
: .......
你开了另一个话题了。
我并不是歧视BEYOND,我也是听BEYOND长大的一辈,我也是玩BEYOND开始
我的吉他生涯的。
我并不是一竿打死一船人,的确不少街SHOW都是玩BEYOND,也的确有不少
是商家指定要唱这些歌的,
(我遇到过一个PK叫我们唱“同桌的你”那!!!)
希望你不要曲解了我的意思,如果让你误会了,我要在这里说声“对不起”。
-- 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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