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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收楼要注意的事项,说说我的看法(原创)。
发信人: belchen(无双)
整理人: chostluo(2003-11-02 12:02:42), 站内信件
一、首先,你要看该楼是否有一证三书,也就是:一证为广州市商品住宅验收合格证,三书分别为广州市商品住宅交楼书、广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广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有了这一证三书,才具备交楼条件; 

二、接下来就是验收房屋了,有些发展商要你会有如下手段的: 
1、叫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交楼手续,这是不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发展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主体,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不能互相混淆的,应该由发展商办理交楼手续,除非有正式的委托书(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2、先交完收楼款项再去验收,这更是颠倒顺序了,正常的是先去验收,及格了再去交款,否则你可以拒交。 
搞清楚上面两个问题后,你就可以去验收了,无非就是看看水电,天花,墙身,地面,窗户等有没有问题,没有的话就可以收楼了; 

三、交款,我觉得这里最混乱,具体的标准如下: 
水、电费周转金  
(1)多层住宅200元/户;  
(2)高层住宅400元/户;  
(3)写字楼、商场(铺)不超过15元/平方米。   
装修保证金(最高价)  
(1)多层住宅800元/户;  
(2)高层住宅1500元/户;  
(3)多层写字楼、商场(铺)50平方米以内1500元/户,超过面积部分加收15元/平方米;  
(4)高层写字楼、商场(铺)50平方米以内3000元/户,超过面积部分加收30元/平方米。  
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需由物业公司清运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公共设施费用  
(1)公共防盗门费:按实际支出分摊;  
(2)有线电视初装费:300/户;  
(3)管道煤气初装费:多层住宅3000元/户;高层住宅3500元/户。  
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向居民收取费用的项目  
(1)供水、供电一户一表(含抄表装置)设备;  
(2)信报箱,通邮特需服务费(通邮费);  
(3)电话管线费;  
(4)装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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