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ngel19th()
整理人: (2000-09-30 17:23:2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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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感谢那位“真·吸血鬼”小姐了!(请恕我这样猜测您的性别吧)适逢 这几天秘书长正苦于无法为H作辨,想写篇论文也磨蹭了半天挤不出来,正好小姐 的“我的BL观”贴了上来,使秘书长在余下不多的有生之日能够拜读,真是三生 有幸啊!
看了这篇文章后,实在是令秘书长拜服得痛哭流涕感激涕零兼屁滚尿流举手举爪 外加四足趴地。实在太绝了!real_vampire……似乎有过印象的名字,难不成是 “XX学院”的研究生吗?噢,幸会幸会,大名人啊~~~~~~~~Real_Vampire“殿~~ ~~~~~~”!哦,和您握手实在是太唐突了,像咱们这下里巴人的脏手怎么能碰触 您那高贵的玉手呢?怎么配呢?大冒犯,大冒犯,所以那象征性的友好表示咱也 不做了。
但实在是太谢谢了~。虽然无法证实是否是从中国大陆动漫最高学府出来的高材生 ,但一出手就不同凡响,承袭了“XX学院”一丝不苟严谨治学且文笔优美的优良 传统,让我们这帮“粗人下人野人”们又见识了一回什么叫做学问什么叫骗稿费 什么叫历史考察什么叫引经据典什么叫你不懂你就无知下流攻击法。大人您知道 吗?当您的纤纤翠杆微微抖动犹如天光泻地般恩泽那神圣无比纯洁无比的BL的同 时,您也使那一直被压迫于社会最底层,最令人误解和痛恨的H同人们见到了重返 地面的一线曙光。大人您知道吗?在一个细雨微寒的深夜,秘书长坐在电脑前细 品您的宏篇大论的同时,仿佛感到清泉流过胸前,阳光洒满大地,就连那显示器 射出的清冷之光照映在秘书长堆满赘肉的脸上,也顿时显得神圣起来——这就是 伟大的人品和文品的力量啊!
看了这篇大作以后,令我苦思不得的论文竟也终于有了灵感了!其实只要对大人 的杰作作稍稍修改,将文中的“BL”通通改成“H”,再将相应内容替换掉,就成 了一篇振振有词、言之有据的“我的H观”(或者还可以是GL、ML、SM、杀人、放 火、抢劫,甚至一切被人们“误”认为不正当的东西),想想这回斑竹怎么也找 不到借口删了吧。真是托大人洪福,令小人水到渠成啊!
曾经看过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它的大意是说(因为咱这下里巴人还要加一人的 水管工,引经据典还是对高雅文艺的一种侮辱,故不出原话):事实是胜于雄辩 的,但这在中国却未必竟然的。
不信?您瞧:
我的H观(仿Real_vampire的“我的BL观”一文,修改的内容在括号内,后面的大 段还可以不用换!)
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漫长历程当中,"BL(H)"对于我们而言,并不算是 一个新奇的字眼。拥有五千年文明历史,号称礼仪之邦的泱泱中国,早在春秋( 殷商)时期开始,当朝的王公权贵们便有了追逐男色(养小妾)、豢养娈童(包 二奶)的兴趣和习惯,并一代代传之不衰。于是,便多了诸如"龙阳"、"断袖"( 千金买一笑,烽火戏诸侯)等典故,留下以为后人遐思之趣或痛骂之柄。而在此 一点上,洋鬼子们亦作的不比我们逊色。许多王朝的宫闱秘闻中都涉及到了同( 异)性间的爱慕,而许多历史文化名人(而几乎每一个人)亦(都)与此有染。 据有评论家指出,莎翁即为此中之一;还有人言,米开朗琪罗(某人名已不可考 的色狼)的《大卫(维纳斯)》将男(女)性裸体表现得如此丰富伟岸(丰韵性 感),事实上就表露了米氏(某色狼)对于男(女)性的爱慕云云。先且不论真 伪如何,BL这一现象本身亦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极长一段时间(H这一现象从猴子 会性交就开始存在并延续至今),乃是不争的事实。
我无意引用萨特或莱布尼兹等大师们老生常谈的名句"凡存在即合理"来为BL(H) 辩护。而且无可否认的是,BL(H)在历史上的出现与泛滥,的确与当时的贵族高 官在私生活极度糜烂后(在吃包喝足后)所追求的变态的情欲刺激(所产生的的 性饥渴和亢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正因为此,于是BL(H)的反对者们高举 着"变态"、"恶心",旗帜鲜明地对BL(H)发出了一份份声讨的檄文,必欲除之而 后快。
但是,先生们(小姐们),你们似乎忘记了当前的时间和场合。现在,今天,已 经是二十一世纪的时代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豢养娈童、(搞第三者) 以权势谋求男(女)色这些极度摧残他人生理(破坏他人名声)和心理健康(作 新闻炒作)的现象早已不复存在。君不见,即以米高·积逊流行天王之尊(比尔 ·克林顿美国大总统之尊),在涉及猥亵男童(来吻死鸡)一案中亦只得向法庭 认罪赔偿(也弄得灰头土脸)。我们现在所谈到的BL(H),绝大多数是因为当事 人双方在甘心情愿的基础上所做出的情感交流。在他们当中,有人是因为难于与 异(同)性沟通而转向同(异)性的,有的是因为所身处的环境潜移默化造成的 (有的是因为天生就如此的)。虽然也不乏花天酒地之余追逐异常声色者,但其 中绝大多数,仍只是追求一个完满感情生活的芸芸众生而已(仍只是追求一个发 泄性欲的对象而已)。只因伴侣的性别(只因为伴侣的不合法性),立遭路人侧 目,尝尽社会白眼。这,又是何等的不公!
其实古人对于BL(H)的态度,远比我们要开明的多了。贾宝玉并没有因为搞同性 恋(搞袭人)而影响到他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断袖"的主角董贤(商朝的暴君 殷纣王)在《汉书》(日本改编的漫画《封神演义》)中被列入《佞幸列传》( 被描写为一受妖魔控制的好爸爸),也只是因为他恃宠而骄的举止(也只是因为 他确实比较帅),而非其与汉哀帝的关系(而非他曾经H过多少未成年少女)。然 而时至今日,世人对于BL(H)的态度却退化至近乎可笑。听闻彼人有此倾向,且 不论真假,即时避而远之,逃避AIDS亦不过如此,兼且再在背后散布闲言,可悲 、可叹,抑复可恨。再者,退一步而言,在此地,诸位"正义的朋友"开口批判的 对象,也并非是那些真正应该使你们感到恶心的异常的情欲追求。你们的矛头所 向,仅只是被称为"耽美(色情)"的BL(H)漫画而已。
究竟"耽美(色情)"一词由何而来,我不得而知(我上小学时就知道)。在《新 华辞典》与《辞海》中亦遍寻不着此词的释意(不用去翻《新华辞典》与《辞海 》也知道此词的释意)。倒是查到"耽(色)"字有着"过乐,酷嗜(妇女美貌)" 的解释。难道是"沉迷于美(沉迷于妇女美貌)"的意思吗?望高人有以教我。但 很明显的是,喜好于沉迷与耽美(色情)漫画的,往往都是些女(男)性读者, 以至于一提起BL(H),许多人就将其与疯狂的同人女(同人男)联想到了一起。 而耽美(色情)漫画之名,也逐渐变得可与少女(H)漫画划上等号了。
众所周知(大部分人都不了解),少女(少男),是一种感情丰沛(性欲旺盛) 、富于遐思(富于性幻想),单纯而可爱(复杂而下流)的动物。而她们(他们 )眼中的BL(H),则远没有各位正人君子们(各位君子小姐们)看来那么复杂( 简单)。川端康成(某一Hgame界的大虾)曾经说过::"……文学中优美的怜悯之 情(漫画和游戏中的经典H画面),大都是虚幻的。少女们(少男们)则从这种玄 虚中培植了悲伤的感情(发泄了自己的欲望)。"他们在耽美(色情)漫画中看见 的,仅仅不过是一段为社会所不容的禁断之恋(性行为),两个受尽折磨而又痴 心不改的爱人而已(无非是你操我我操你而已)。仅此而已。正如杨过与小龙女 为当时社会所不允的师徒之恋感动了成千上万的男性读者一样,南条晃司和泉拓 人一段天翻地覆慨而慷的不伦之恋(臭作一翻折腾到最后仍是强奸高部绘里未遂 )同样可以使无数女性(一样可以使无数男性玩家)为之潸然泪下(捶胸顿足) 。压力越大(游戏难度越大),越发显出对感情的忠贞(越发的过瘾刺激)。且 不论对象如何,且不论是如何的天翻地覆、海啸山摇,只要是曾经真正深爱(做 )过,这就足够了。
可正人君子们(君子小姐们)不这么以为。正如一部《红楼》,唐璜们在其中看 到了"情",而道学家们则看出了"淫"。他们在BL(H)漫画中看到的,是说不尽的 低俗和下流。于是,反对BL(H)的呼声喧嚣尘上,日演愈烈。所幸的是,由于时 代的进步和盗版商的帮忙,耽美(色情)漫画不会再轻易遭受《红楼梦》屡招查 禁的命运了。其实再想想,万象俱由心生。你(妳)们眼中所见,就是你(妳) 们的本心啊!
事实上,在举目可见的BL(H)反对者当中,真真正正看完了一部独立成篇、结构 完整、言之有物的BL(H)漫画的,又能有几人?很多人之所以高举反对BL(H) 的大旗,一方面是出于主观臆断,以BL(H)为不洁之物;另一方面则是曾经在一 些媚俗的同人漫画中,发现自己喜欢的(熟悉的)角色,正与他人(其他的女人 )诸如战友(张三的姐姐)、宿敌(李四的老婆)之辈演出着不清不楚、粘粘乎 乎(激情火辣、如胶似漆)的床上戏。于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认准了BL (H)这万恶之源,毫不留情的开刀下手。而另一些人,正苦于难有出头露面的机 会。炮轰BL(H)?好,这可是个敏感的话题。弄好了,说不定一夜成名哦!而且 ,偏好BL(H)漫画的,大多数都是MM(BB流氓),这一出手,必定引得众人侧目 ,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从此OICQ上可以不再孤单寂寞了。于是乎,反对BL(H) 就像了文革初期的大字报,除去标语和口号,再无任何实质上的意义。更有其下 者,借了这个因头,颇为巧妙地运用了偷换概念等手法,肆无忌惮地卖弄着他们 的毒舌,说出一些欲令听者洗耳三日的言词,妄图彻底更正BL(H)支持者们"扭 曲"的观念。
十六世纪修士、医师兼小说家拉伯雷(Francois Rabelais,《巨人传》作者)替 法语创造了不少新词汇,一直沿用至今。其中有一词"Agelaste",源出希腊语, 意为毫无幽默感,不懂得笑的人。拉伯雷一生,对这些人既厌恶又惧怕,他们的 迫害,几乎教他放弃写作。这些人从未明白为何而笑,笑的意义何在,却一味自 认为根正苗红,手上掌握着"绝对的真理",又认为人人都要"统一思想","吾意即 上帝意"。对于持异见者,绝对有必要进行矫正,必要之时,火刑架亦在所不避。 回顾历史,再将今日某些人的举止加以对照,我们只能慨叹人性的恒久不移了。 (注:该段可以整段引用,不改一字,绝妙!)
事实上,当今的社会,亦有许多开明人士默认了BL(H)的存在,认为其不过是个 人生活的自由选择罢了。而他未干扰到我,我亦不应干涉于他更是文明社会生活 的基本准则。而一些人,却在有意无意间回避了这个准则,甚至进一步认为这是 个人的言论自由。但是请问诸位,如果另外有人,不分情由地对你抑或你所向往 的生活方式大加抨击,丝毫不留余地,乃至于口吐污言,阁下当作何感想?己所 不欲,勿施于人。(注:这段也是。)
写到此处,却忽然想起了一句犹太谚语(秘书长的话):"人们一思考,上帝就发 笑。(同人女一思考,秘书长就发笑)"或许,此刻的我,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地 争辩BL(H)的是与非,上帝(秘书长)他老人家正捧着肚子前仰后合,乐不可支 呢!是啊,或许时间才是最公正的裁判者。今日的争辩终将烟消云散,事如春梦 了无痕。只有时间,只有时间的流逝,才会现出究竟谁才是真正的预言者。我如 此地坚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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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秘书长将这篇文章写完后又读了一遍,行文中夹带着浓浓的学院味和书香 气,心里的激动是没法掩饰的:H也终于可以抬出世面可以重见天日了!但这篇论 文是否能真正发表,我还得征求“真·吸血鬼”小姐的意见,因为毕竟从“XX学 院”或类似“某某学院”来的自然都是把版权和品次看得极为要命的,说不定发 表了还有版权纠纷扯皮吵架闹官司的风险。因为口气像极了某人,虽然这篇文章 我实在是很想很想贴到会堂给“桑X殿”的尊目过一下,但考虑到“桑X殿”千金 万尊的柔弱之驱,如果劳烦她老人家手握小鼠点击“删除”因而使得嘴角抽筋外 加中指骨折进而导致手臂折断,会调查我有杀人越货谋财害命的嫌疑了,那实在 是罪过中的罪过,况且——
这 根 本 就 不 是 与 动 漫 或 影 评 相 关 的 文 章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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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是不愿而是不能将此篇文章贴到会堂,还有以免有人说我的行为是将资 源宝贵的会堂当作备份垃圾桶之嫌,人家那可是与众不同的学问之地啊——就连 号称[灌水][闲谈][搞笑]都非得是进口高级货不可的,再说——
我 又 怎 能 到 人 家 善 男 信 女 的 膜 拜 之 地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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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意 撒 野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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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观夜樱,夏探繁星,秋赏满月,冬会初雪
此情此景,怎有美酒不好喝
若觉得不好喝,便说明自己有毛病
终有一天你也会明白这酒中的滋味,
到时候我们再一起来品尝美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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