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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找到的一些关于传销的资料
发信人: ashleyliu(萤火虫)
整理人: ashleyliu(2002-01-21 11:38:06), 站内信件

非法传销大致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而参加者之间,则由上线从下线的营销额中集中提取报酬。有的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从中获取回报。他们收益数额的大小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来决定。还有的传销组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鼓励成员发展下线,成员只要发展一定数量的下线,就可从组织获得较高的报酬。 

安利的传销操作方式大体是:直销员向安利进货可得35%的折扣。如果能吸收25人,而且他们每个人都购买一个月的供应量就成了“保荐人”。这时他自己的客户和他手下的经销商都要直接向他订货。他个人可以从卖给客户的销售额当中赚取35%的利润,下线直销商的销售额则最高可抽成25%。当他和下线的经销商累积150个顾客时,就变成了“金字塔”顶端的“代理商”。如果下线的经销商也变成了代理商,他就可以由安利的销售额抽成20%。

中国政府1996年取缔了所有形式的传销组织与活动,安利也不能幸免。但在安利公司的不懈努力和中国政府开明政策的指导下,安利等公司重新获得了政府的支持。这些在中国具有稳定、长期、高额投资的外国公司(如安利等),由于他们具有高质量的环保产品,同时顺应国家经济政策,在政府的要求下,进行了转型经营。转型经营的具体形式就是,不能仅仅采用直销方式,要求与其他商品销售方式融合,建立统一的销售门市等。国家也允许这些公司聘请适量的营业代表进行产品演示、宣传、直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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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晃悠悠,看各版潮起潮落; 
嬉笑怒骂,任天上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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