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ing5008(彼岸风)
整理人: qiulan98(2002-01-10 23:57:4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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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山风在帮中无证据地大叫俺众色轻友,叫俺欲哭无泪,欲诉找不到门牌号,给俺名誉造成重伤害。(其实我只不过是约了别人的女朋友吃饭而已,5555555,就这么毁俺!!)
晚九时半归家,因饭未吃饱肚子里还有些晃当,所以没进门俺就想着咋吃那只未尽的油板鸭。
我从冰箱里掏出了那只鸭子,连撕带扯地弄掉了包装袋。
首先进入俺广角视野的是鸭脖子,脖子上的干肉已快压进了骨头里,散发着冲眼睛鼻子的香辣味,也怪,弯曲的脖子像一只勾着的手指,冲着我的胃直笔划,让俺咕冬地咽了一下口水。
广东体育台播的是历届拳王卫冕赛中击倒的记录,俺撬开了一瓶啤酒开始了对不起俺鸭司令兄弟的暴行。
还是辣,辣的让人直咳嗽。
辣、香、疼,哪样都很过瘾。
那只鸭脖子上的肉丝很快被俺扯干净了,但俺看到那附在角落里、骨头里的肉丝心里甭提多难过了,俺打小娘就告诉俺吃饭别剩、啃骨要净。
俺是个孝顺孩子,所以俺看到这些东躲西藏的肉丝就像自己塞牙一样难受,下决心非要吃净而后快不可。
俺没借用任何牙签小刀等工具,狗都能把骨头啃得发白,俺差哪呀?
俺先把鸭脖子分成若干小段分而歼之,骨头里的肉丝的确顽固,让人想起解放军剿匪的万般困难。
但剿匪务净,固俺使出咬、吮、吸、吹等十八般本事,鸭脖子香极了,让人一点也不觉得这是无聊没劲的行为,这就是品味美食,这简直就是行为艺术。
时间过得很快,在泰森把福尔曼扔到地上的时候,第一块骨头啃出来了,真他妈的干净,俺都服了自己。
原来棕色的骨头基本变成了乳白色,一粒肉丝都找不到看不着,鸭脖骨像一块专家处理好的标本,清晰、漂亮、轻飘飘的,俺有点不相信这世界上除了狗加苍蝇谁还有这本事。
俺当时心中有种想申报吉尼斯的冲动,生怕慢了被另一个天才抢了先。
接下来俺可算是驾轻就熟。共费时53分钟,将肉丝全部肃清。看着那一堆成果,我心中涌起了另一种激动——俺娘看到了不知要多高兴。
啃了快一个小时,满口余香未尽,可见这鸭子为啥经常卖的脱销,俺建议哪个MBA把这个作为案例进行一下必要的研究。
当然,俺这堆艺术品要拉进案例中有点牵强,所以俺把这堆艺术品小心翼翼的包了起来,留给娘和喜欢艺术的朋友们到时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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