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onyloo(火星鱼)
整理人: chao8(2002-01-08 15:40:5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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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淡水放养水域的正式钓鱼比赛,其它钓鱼比赛参照执行。
第二条 比赛鱼种,一般为鲫鱼、鲤鱼、草鱼、鳊鱼、鲂鱼、青鱼、罗非鱼、鲶鱼、鲢鱼、鳙鱼等。
第二章 比赛场地
第三条 钓鱼比赛场地要求
(一)比赛场地以长方形或正方形为宜,钓位等距,标志明显。钓位空间和水域不得有影响垂钓的障碍物。
(二)比赛场地的水域应不受污染。
(三)比赛水域补充鱼量的投放时间距比赛时间不得少于5天。
(四)比赛水域应按规定时间封闭。赛前可统一组织运动员熟悉场地。
第四条 手竿比赛场地
(一)运动员钓位间距不少于1.5米,相向距离不少于20米。
(二)水深2米左右
(三)鱼的密度每亩不少于300千克。
(四)水面距岸高不大于1米。
第五条 抛竿比赛场地
(一)运动员钓位间距不少于3米;相向距离120米以上,若钓位单边排列,正前方不少于60米。
(二)水深不少于2米。
(三)鱼的密度每亩不少于200千克。
(四)水面距岸不大于1米。
第三章 比赛项目
第六条 手竿比赛可从下列项目中选定:
(一)“总尾数”
(二)“总重量”
(三)“单尾重量”
(四)“单品种总尾数”
(五)“单品种总重量”
(六)“规定数量”
第七条 抛竿比赛可从下列项目中选定:
(一)“总尾数”
(二)“总重量”
(三)“单尾重量”
(四)“规定数量”
第四章 比赛程序与要求
第八条 运动员报名后如需更换,应经组委会同意,不得冒名顶替。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审查。
第九条 运动员到达赛场后,不得擅自进入赛区,应及时向检录处报到,准备抽签;抽签后由裁判员统一带入赛区,进入钓位。
第十条 运动员进入钓位做赛前准备,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证及钓位,对钓具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前,运动员使用的钓具不准入水。
第十二条 运动员的钓位不得擅自更换,在比赛期间如需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同意。
第十三条 运动员的钓具、鱼饵一律自备。不准使用连体钩、锚钩和有毒鱼饵。
第十四条 运动员的垂钓区是钓位号正前方的规定范围。如钓上大鱼,运动员也不许越位。
第十五条 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
第十六条 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时,运动员应立即收竿,此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计量成绩。
第五章 手竿比赛
第十七条 竿长、线长按竞赛规程统一规定,线的一端必须固定在竿尖上,鱼钩不超过2只,严禁使用有倒刺钩。
第十八条 鱼饵必须挂在鱼钩上。
第十九条 比赛规定一竿、一线入水。
第二十条 比赛不准抛投诱饵。
第二十一条 比赛不得扰乱和妨碍他人。
第六章 抛竿比赛
第二十二条 竿长、竿数按竞赛规程统一规定,鱼钩每竿不得超过8只,原则上使用无倒刺钩。
第二十三条 不得以送投方式使钩线饵入水。若落点超越本钓位时,应主动收回重抛。
第二十四条 比赛中严格禁止挂铃及其他发出声响的装置。
(未完待续)
---- 我是一只想飞的鱼,虽然我在水里,但我向往蓝天,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在自由的天空任意翱翔!也许,刻意的浪漫并不现实,但我愿意追寻!有愿意与会飞的鱼一起天鱼行空,比翼双飞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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