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ukey86(语儿)
整理人: flyinlake(2001-12-21 12:23:02), 站内信件
|
《摇曳风铃》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每个周六的早上睡醒懒觉以后总要打扫一下屋子里堆积了一个礼拜的垃圾。我觉的自己的这个习惯还是不错的,虽然说打扫的频率少了那么一点点,可是重要的是我一直坚持着。
这个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中午了,我没有起床的意思,昨天晚上的疯狂让我两个眼睛红透了朝霞。(朝霞?上次什么时候看朝霞好象已经记不清了,夕阳到是每天都碰见,所以我喜欢夕阳,喜欢太阳落下的时候坐在车里看路边的灯火行人。)老蒋已经穿好了衣服,走过来一把揭开我的被子:“起来,收拾屋子。”
“不!”
“快点快点,再不收拾一会雅欣就来了,你想让我死啊!”
好好好,难得你老大不小找个女朋友唧唧歪歪谈情说爱,做兄弟的我好歹也要两肋插刀,就当是希望工程了。
桌子上的烟灰象沙盘可以写字了;地上的报纸可以当地毯了;电视图象越来越模糊的原因是屏幕上粘了厚厚的灰,到也正好可以保护自己免受辐射,什么叫不闪的不刺眼的健康的电视?在沙发上睡觉绝对不用盖被子,因为上面有象山一样的随手扔掉的衣服,而且味道不会引来害虫 。。。。。。
床下有个纸箱子,里面应该都是我的一些旧书和一些很久以前的信笺。听说最近再生纸火的要命,废纸的价钱肯定也涨了不少。翻来翻去,看见一张揉皱了的纸。
打开。。。。。。
凝重。。。。。。
我看到了那张惨白的脸。
久久注视,闪回。
当代商城边的starbucks,初秋的傍晚,悠闲的周末,靠窗的座位和克莱德曼的钢琴。她是尖叫着跑进这里的,而我追进来的时候差点滑倒。强忍欢笑的脸上别人一看就知道我们刚刚玩过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没准外面起伏的汽车喇叭就是这游戏的后果。就是这天,她在那张纸上画了一个风铃,旁边写下了“I sing for season”,她告诉我丝带是兰色的,铃铛是银色的。她在我的耳边说要我珍藏这风铃到她死去。
她叫依依,从小到大,从父母到朋友都这么叫她,她是很坚强自信的那种姑娘,她的性格和依靠无关。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坐在八达岭高速路边的一辆捷达车的引擎盖上,嘴里还吃着棒棒糖,牛仔裤脏的不比我逊色,所以我经过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她。
轮胎没有瘪,电路也没有问题,引擎的声音似乎有点不好,好的我知道了,太老且不注意保养的机器都是这样,我把火花塞全部拆下来一一擦洗。“好了,没有问题了。”我打着引擎,轻轰两下油门,然后转身上了我自己的车,从后视镜里看她背影的时候我已经开始飞奔了。
“我喜欢她的牛仔裤。”我对坐在旁边的同事说。
我很困,只想快点到家,但是不否认开车的同时我还在回忆她刚才吃棒棒糖的样子。所以当她打着应急灯超过的时候我开始兴奋。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超过她,随即她又超过我,几次下来我越发的有斗志,同事已经把保险带系到了最紧。再一次她超过我时,我看见她微笑的同时冲我招手,我甚至能听见她cd里eagles的solo。两辆车一前一后停在了隔离带。
“是不是别人请你喝咖啡还要先比赛?”
。。。。。。
“你会尖叫吗?”
。。。。。。
这是99年的春天,认识就是这样的简单。然后就是有规律但并不频繁的约会,每周六我都会在西直门的地铁站等她,雷打不动,去我的猪窝做饭、去首图看电影、去酒吧喝酒、去石油大学游泳。。。。。也曾在写字楼下的咖啡店里等我加班,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酗着咖啡看窗外情侣走过,在一张张白纸上画下兰色的丝带、银色的铃铛。
她总是喝碳烧咖啡,然后加很多的奶,没有糖。她说她不喜欢咖啡的苦,她说她喜欢苦中有甜的味道。
喜欢是遥相呼应的,爱慕是心心相应的。
邂逅是可遇不可求的,未来是无法预知的。
时间过的好快,我用心去体会和她在一起的时间,用心去记忆她笑容滑过的每分每秒。转眼就是2000年的初夏了,每周一次的约会仍旧有条不紊,兰色的丝带和银色的铃铛继续被她在纸上画着。我喜欢快乐的用时间来记载的恋爱,是这样,时间让我们互相了解,互相关爱,让我们更加的无法分开。我相信经久的恋爱是以后沙发上台灯下写意的回味。
我告诉她做我女朋友的时候,她用纸上的风铃来回答我。她的嘴角是微微向上翘起的,眼睛是亮亮的,看过去那里透着我的影子。
那个夏天她的身体不是很好,总是很疲惫的样子,脸色经常是苍白的,人也显的瘦了,我要带她去医院检查,她总是无所谓的说没有关系,可能是工作太累,多休息就好了。我感到怀里的她一天比一天弱不禁风。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时刻提醒她休息,可是情况越来越坏。我不是傻瓜,我开始怀疑。她的家庭很优越,她的工作很多人羡慕。
我知道自己不应该去怀疑,怀疑她等于是怀疑我自己。所以我一直等着她能告诉我什么,这样我就不用在辛苦工作之余还要去不住的猜度,我不想这样,可是我忍不住。是的,我忍不住!
周日。深蓝色的富康把我送到了位于鼓楼黄寺的那幢白楼下。走进楼道的时候我抬头看了一眼,淡兰色的窗帘是拉紧的,现在是傍晚,为什么不打开窗户吹吹风呢?
她打开门,随即转身进了卫生间,她在洗脸,看样子是刚刚睡醒。屋子里并不乱,只是拉着窗帘又没有开灯显的死气沉沉。我在黑暗中度步,这里我并不陌生,我甚至知道那张双人床底下铺了几个垫子。我走过去在床上坐下,枕头下面露出了一本书的一角。我抽出书,那是一本英文原版《Follow me》,作者是个美国人。
翻开,一个塑料包装掉出来砸到了我的脸上。我拿起,是一个两包装的避孕套,延缓型的,其中的一个已经被用掉了。
这不是为我准备的,虽然相交这么长时间了,可是我一直没有对她做这种事。
我的心在跳,我努力克制。我想要拿起枕头,恢复原状。
我没有生气,我知道她是一个独立的人,她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选择和处理的权利。我不愿意提问题,宁愿等她亲自告诉我。
可是枕头下面的东西却让我再也没有办法自持了。
三支还没有开封的一次性针管,一条黄色的乳胶管。
还有一张画着兰色丝带,银色铃铛的纸。
我尽量平静,点着一颗烟深吸一口。
是谁把她带进了这个陷阱?
回头,我看见依依斜靠在门口,眼睛里是黯淡无光的。
我走过去面对她,猛然抓住她,一把撸起她的袖子,痕迹历历在目。
我觉得心里在痛。
她没有丝毫的反抗。
我看着她,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我忍不住了,实在是忍不住了。
抬起手,沉闷的一个巴掌一下子就打倒了她。。。。。。
四个月后
北京西郊
戒毒所
迎面而来的她,脸色红润,我看见的还是以前那个依依。
我迎上去,用力抱紧她。然后贴近她的耳边对她说:“回家。”
二十一天以后
警察半夜敲开了我的家门。
我被带到朝阳分局录了口供。
依依死于自杀。
有遗书可以佐证。
那张画着风铃的纸没有随她消逝,被我放进这个纸箱子,渐渐忘记。
斜靠在沙发上,我已经呆滞了,大脑停在了那半夜打开房门的一幕。
我无力的把这张纸片举到眼前,夺窗而入的北风让它飘动,仿佛那曾经有过的风铃在摇曳。
酗杯咖啡的温暖
一直暖到你的心怀
你心灵的坑洞
有我来填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