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ingup(扬羽)
整理人: will.liu(2002-01-06 21:31:57), 站内信件
|
我同Y在尚仍空置的商铺间走着,这里还是一般清静。
Y徐徐同我说着他在新加坡的生活,他两天前回来,马上被朋友扯出去玩了个够本,家中电话和手机几乎爆灯,他只好躲到这里来偷闲一番。
我很喜欢这里,很静。他笑着说。
他的声音很低,很清,听着很舒服。
他侧头看我,我对他笑一下。
他也笑了。你还是这样。
他向我走近了一点,手臂碰着我的肩,我抬手轻轻挽着他的臂弯~~很久没有这样做过了,还好,我们还记得这种自然。
从电影城走到北京路是段不短的路程吧~当然的,还好,我们都不是疯狂的人,没做那种低级浪漫的举动。
他曾说过,任何需要体力和耐力再加毅力的浪漫,只能算是低级浪漫。但低级浪漫通常是最浪漫的。
我们是坐他的车去的,他找了个地方停车,我同他沿着人行道慢慢走着。
记得1999年的平安夜,我同他也是这样穿梭在人流中,在喧闹中,我们坚持这份静默的的默契。
他把我们之间的“默”契喻为“最高级的浪漫”,他说懂得享受沉默的空气中的心境,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那时我问他,是不是在暗示我非一般的闷?
他只是笑了一下,用我的方式,笑我不应该问。
我们经过一间精品店,我向里面瞟了一眼,没有停步。
想不到它还在。他说。
他曾经在那里面买过一对玻璃羹匙,我同他一人一只,他说,我们在用这只羹匙的时候,要思念对方。
我笑他,同他说我从来不用装饰品来吃东西的。
他说,那你在看见它的时候想想我。
我笑着点头,觉得他实在很傻气。
三年里我想知道他用过那只羹匙多少次。
但我不能问,这个问题不属于我。
我们走到市一宫,他突然说,明天陪我看电影,好不好?
我没有考虑,点头。
然后我说,送我回家。
我习惯于一旦决定下次见面时间便结束这次的约会,好象这样就可以让下次的约会多一点期待。
他也习惯了我的这种习惯。
他送我到公寓楼下,我对他说拜拜。
他说我说“拜拜”的声音是最温柔最动听的,足以弥补我性格上的缺陷。
其实哪里温柔哪里动听,只是我比较喜欢一人独处,所以每次说拜拜时都很愉快罢了。
回到家,我习惯于马上打开电脑,对着这台仪器,我可以消磨所有无聊。
梳洗一番后,我找出两张碟,是霆的《顺流逆流》。
将它们放进CD-RM,打算重温一遍。
用电脑看碟也是我的习惯,我总有很多坚持了很久并且不打算改变的怪习惯,他总说我一成不变,我告诉他这叫执着。
记得张小娴某本书中有个我很欣赏的男主角,他每次同女主角去吃饭总会吃一道叫做“天使头发”的意粉,并不是为那意粉特别美味,只因为他喜欢“天使头发”这个名字。
我很迷恋这种执着。
我熄灭了日光灯,只留一盏茶色的壁灯。
《顺》片一开头是霆的一段独白,这一段中他的声音特别低沉,带着浓重的颓废,能够完全将观众带入戏中。
全戏中最亮眼的应数卢巧音同伍佰这对夫妻,那平平淡淡中的幸福所散发出来的光芒,让我神往。
结局也是我喜欢的,为全戏的刺激与那段颓废的感情平添一份温馨。
片尾曲是《不是定理》,听着旋律,我找了包即冲的麦斯威尔出来,拿咖啡杯冲来喝。
从小我就喜欢喝咖啡,但实在没有太深的研究,只喜欢这带香草味的即食品。
打开消毒碗柜找羹匙,我看见那闲置三年的玻璃羹匙,没半点污渍,晶莹通透,精致得似一件艺术品。
我从未想过我会用它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