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eapples(eapples)
整理人: jasonlu(2002-01-13 19:57:2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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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时候淘到一张Bird&Diz的打口,牛皮纸包装的专辑封面有野兽派的味道,是Charlie Parker和Dizzy Gilliespie一半一半的脸,一半的小号和一半的萨克斯风。
是的,是在夏天。M还在的时候。他把修长的手指穿插进我的指缝,说我的简单让他安心。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听Charlie Parker登峰造极的sax时,想起陈美的小提琴,那种手指微颤游移弓弦磨合交错的一长串狂癫的雀跃。速度带来快感。然后听到Dizzy Gilliespie不浮不躁胸有成竹的小号。感受到一种让心灵立体起来的快乐。它一下子击中了我,波普爵士的律动,抽搐,跳跃,狂飙,像被抽离的线轴突然散开,纷杂却迅速地缠绕我的手、我的脚、我的脑神经、我的锁骨,我的心。
Bop的快乐是明目张胆的,张弛收放恰倒好处的,它不延绵所以不暧昧,不软弱所以不温情。这样的自由,这样的随心所欲,快乐是bop形而上的简单,是Parker和Gilliespie的有机统一体,连同那个很swing的鼓手Rich, 那个才华横溢的天才钢琴手Monk...呵,to be,or not to...bop.
我一遍又一遍地放着bird&diz,trumpet和sax和谐的颤音终止在My Meloncholy Baby末尾的鼓声上,我的记忆一下子停滞在不确切的远方。一切结束的那样迅速,如同快乐来时的迅猛。M呀,我简洁的方式背后有应接不暇的混乱,与bop恰恰相反。
To be, or to B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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