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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qiang-1973(2001-12-12 21:39:2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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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转载自selfemployed版zhou_yi006的《是中国人的锦纶看!》★ <国内新闻> 好小伙冯锦华坦言:“我没有给中国人丢脸”
http://www.gzinfo.net 2001年12月11日 人民网
人民网东京12月10日电 记者孙盛琳报道:因为抗议日本首相小泉前往靖国神社参拜“军神”而在神社石犬像座愤怒喷涂“该死”二字的在日华人冯锦华,今天被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器物损坏”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三年执行。这个判决,是在冯锦华未向靖国神社赔偿道歉的情况下做出的。
宣判后,冯锦华坦然地对记者说:“我坚持了原则,没有给中国人丢脸。”据了解,东京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只字未提冯锦华于靖国神社喷涂抗议字样的原因。当记者问到近4个月前的喷涂事件拖至今日才有结果,是否感到有些轻松时,冯锦华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感到有过什么负担,只是由于此案长期悬着,使得他无法回国,他非常想念未能在身边陪伴生产的妻子和出生后还没有见面的女儿,想念为他担了许多心但又给了他巨大精神支持的双亲和姐姐。
冯锦华希望通过人民网向国内所有关心支持他的朋友表示感谢,并说,他正在做年内回国探亲的准备。
冯锦华做出了我们很多中国人都想做的事,我们作为中国人感到为他自豪!是中国人你们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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