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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吸血鬼黎斯特第一部1
发信人: ada129(妙妙)
整理人: neptunefish(2002-10-26 03:54:26), 站内信件
在二十一岁那年的冬天,我独自一人骑马上山,去捕杀狼群。 

这是记忆中最惨淡的冬天,狼群不单潜入农家偷鸡,夜晚时刻,更在村里奔窜横行。 

那是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最后数十年,地点则在父亲的领地,法国的阿芙根郡。 

我的父亲是侯爵,我排行第七,是侥幸长大三个男孩当中最小的一个。身为老么,根本无权继世袭父亲的采邑和头衔,所以未来前途一片茫然。纵然在富有的贵族家庭,年轻男孩如我之窘况者也并不稀奇;更何况我们家的财富老早已消耗殆尽。纵使大哥奥格斯丁贵为父亲的真正继承人,在初初结婚时,拮据的他便花起太太的小小嫁妆了。 

父亲的古堡--他的产业,附近的小村庄乃是我全部的天地。我生性好动--一个喜欢做梦,容易生气,爱发议论的人;从来坐不住火炉边,听老战争或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历史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在此种黯淡无光的老式世界里,我之会变成一个猎人,倒也其来有自。我猎取野鸡、鹿或是山溪里的鳟鱼,反正是有什么捉什么,只要能养活家活口就行。在此情况下,狩猎乃成为我生活的全部;个中甘苦从来没人跟我分享。其实我能干这种活儿,对家人还真是好事;否则,在那些困难岁月里,全家很可能饥饿之死呢! 

当然,在祖先的领地上狩猎,倒不失为贵族行径,因为只有我们才有权在自己的土地射杀野兽;至于其他有钱的资产阶级,就不能在我们的森林里开枪了;话说回来,他即有钱又何须开枪猎食呢? 

曾经有两度,我试图离家出走,逃脱这种枯燥的生活,但两次都被家人找回而惨遭修理。详细过程,后面会慢慢谈到的。 

此刻,我全神贯注的乃是满山积雪,以及引起村民恐慌的偷羊狼群。我突然想起古老法国的传言:一旦你住在阿芙根郡,休想从巴黎得到什么协助!唉!看来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身为领主之一,又是唯一骑马开枪的领主,村里屡遭狼群骚扰,村人找我求救盼我捕猎乃理所当然;毕竟,保护村民,领主责无旁贷呀! 

我倒不害怕什么野狼,穷我一生也没听过或见过狼攻击人的事。当然,我不妨毒杀它们,只是,肉类是这么珍贵,用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所以,元月里一个酷寒的早晨,我携带武器,准备逐一杀死野狼。我的身上有三把手枪,一把性能极佳的来福枪,还带着父亲的剑于步枪;离开古堡前,我又在以上武械外,信手加进一两种以前从未使用过的古代武器。 

古堡里多的是古代武器。我祖先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打过不少贵族战争;战利品除了一堆废物外,尚包括不错的长矛、战斧、连枷和铲矛,这些武器挂满在墙的四周,从来也没人动过。 

那天早晨我信手拿取的是一支挺大的铲矛,一支尺寸正合用的连枷--铁球连着锁链,攻击之际,用力甩掷恐怕挺好用的。 

记住,这是十八世纪,正是巴黎人戴着白色假发,踮着高跟缎制拖鞋,携着鼻烟壶,鼻子老用绣花手绢轻拂的浮华年头。 

而我呢?却脚穿生皮靴,身着羊皮衣,马鞍绑着古代武器,身边跟着两条环着钉状领圈的庞然大狗,正要出门去打猎。 

这就是我的生活,跟中世纪差堪比疑。想到驿道上衣饰浮夸的来往旅客,心里难免刺痛而闷闷不乐。巴黎的王孙贵族,每讥讽乡下领主为“抓野兔之辈”;反之我们则视他们为国王王后的狗腿子,而嗤之以鼻。毕竟我们的古堡耸立已千年之久,即使伟大红衣主教理查的战争,也未能摧毁我们的尖塔于分毫。不过前面已经说过,谈到历史我可一知半解。 

骑往山上途中,我抑郁寡欢,杀心大起。 

我盼望能和野狼痛快打斗一场。村民说这群狼约有五头;我有枪;两条狗又口牙尖利,它们瞬间扑向狼,咬断狼脖子算得了什么? 

在山坡大约骑了一个钟头,我抵达了浓雪覆盖之下,仍被我一眼认出的熟悉小村庄,穿越旷野正要进入荒瘠森林之际,我开始听到了狼嗥。 

紧接着狼嗥此起彼落之后,猛然而来的齐声嗥叫,令我搞不清楚狼只究竟真有多少,我只知自己行踪已现,狼正呼朋引伴而来,这倒是如我之愿! 

我并不觉得自己心存惧念,然而某些莫名的感觉,却使我浑身毛发直竖。在寂静无声的旷野,我扣紧枪膛,下令狗止住吠声紧跟在我身边。隐约间,倒也察觉躲开空旷,避入树林,才是上上之策。 

正当此时,狗吠声大作,猛一回头,只见狼已仅在百码外的身后,正踩着雪直直对我而来;三头大狼并排而行,来势汹汹。 

我往树林的方向疾驰。 

看起来我来得及在三匹狼追上之前,闪进树林里;不料狼是极鬼精灵的动物,正当疾驰时,我又看到其余的狼群,五头庞然大狼正在我的左前方环伺。这是标准的前后夹击,形式已不容我及时驰入森林里;而狼不是村民所说的五头,而是八头之多。 

及时情势危急,我也尚无惊恐之思,并未想到这些狼一定早已饿极而凶性大发,否则它们绝不敢贸然现迹村庄;此际,它们以往对人有所保留的天性,早已荡然无存。 

我全力备战,连枷紧扎腰带上,来福枪对靶瞄准。当我的狗和狼群缠斗之间,我抽身远离好几码外,以便能随时连换枪弹。 

由于系着钉状领圈,狼一下咬不住狗的脖子,这场小争斗伊始,狗先狠狠咬住一头狼,紧接着我开枪射了第二头。 

狼群紧紧围住了狗,我开了一枪又一枪,换弹之余,也避免枪弹打到自己的狗;但是较小的一只前腿受伤倒地,鲜血喷洒雪地四处;第二只狗趁狼抢食受伤伴侣,有意逃脱,然而狼群在两分钟内又一拥而上,再次把我的狗杀掉了。 

这两只大狗并非等闲之辈。多年来我自己饲养自己训练,每只体重皆逾两百磅,狩猎时更于我长相为伴;此际我称它们是狗,其实平常总直呼其名一如好友。如今看到它们在我面前死去,我即感悲愤,也开始察觉危险正迫在眉睫。 

然而这一切的发生都太快了。 

四只狼死了,一只已不能动弹;狼尚剩下三只,其中一只停止吞噬狗尸,双眼睁大紧瞪着我。 

好像听从命令似的,另外的两只丢下血肉淋漓的狗。我急拉缰绳,任由马跑向林里寻求庇护。 

背后传来狼嗥于猛咬声,我没有回头,却感觉得到狼牙咬进我的足指。我再次举起步枪往左边开火,恍惚之间狼前腿跪倒,只不过一切发生得太快,我根本看不清楚情况;此时,马又扬腿,使我差一点摔下马来。 

我们几乎已逼近森林里,在马倒下之前我跃身而下。我还有一把上膛的枪,双手紧紧抓枪,瞄准那只扑向我的狼,狼的脑袋开了花。 

如今只剩下两只狼了。摔倒下来的马,发出凄厉惊惶的尖嘶声,这是我所听过动物最惨烈的叫声,两只狼逮到它了。 

雪地急奔之际,但觉石头在脚底下扎刺着,我急欲闪入树林里,深知只要来得及再装上子弹,就能立即射狼解除危机。可是附近却没有任何一棵树,树的粗枝低到可以让我伸手抓到,好攀身树上。 

我跃起身想抓住树干,不料,脚从结冰的树皮滑落,身子跌倒在地。此时,狼已欺近,我已无暇装弹,手边只剩下连枷和剑,铲矛早已丢了。 

我挣扎着站起来,想到自己已离死不远;饶是如此,却也无意束手就擒。我如野似狂,发出兽般咆哮,双目炯炯,瞪着近在身边的两匹大野狼。 

我低低站稳身子,左手抓连枷,右手剑已出鞘。狼停住不动,有一匹狼在目瞪我后,低头推开几步站立,另一匹则似在等候某些指示。第一匹狼用它那种从容诡异的姿势,望我一眼之后,奔窜而来。 

我挥舞连枷,带刺的铁球转成圈圈,膝盖半蹲,准备随时迎击;当狼扑过来时,我喘气连连双眼冒火,以连枷奋力击向它的鄂部。 

攻击的狼跃开身子,另外一只则绕着我的身子跑。它们忽而靠近我,让我可甩出连枷或击剑以刺,忽而却飞身远远跑开。 

我不知道这种对弈将持续多久,然而我已猜透它们的伎俩,这两匹狼将采推延战术,来消耗我的体力,这对它们已成为一种游戏了。 

我随着连枷转身,时而出击时而退后,偶尔差点摔跤。整个过程或许不超过半个钟头,谁知道呢?此时此刻又何以计分算秒? 

我的腿已无法支撑,只能决心拼命作最后一博。我站立不动,两手抓稳武器。它们这回可玩真的了,正好,我也希望战局赶快结束。 

连枷终于甩出去,这回铁球撞裂狼的骨头,受伤的它,头扭向右边;在此同
时,我另一只手举剑用力一砍,狼的脖子应声裂开大口。 

另一只狼正在我的旁边,它的牙齿咬进我的裤管,那一瞬间,我的腿差一点被咬断;说时迟那时快,我的剑砍上它的脸,刺穿它的眼,紧接着连枷的铁球往下击落,狼跃开又扑过身来,这回我得以从容挥剑,剑亦直直刺穿狼的前胸。 

人兽之间搏斗结束。
狼全死了,我还活着。 

在白雪笼罩下空荡岑寂的村落,只听见我沉重的呼吸,和垂危母马的惨厉叫声。 

我不敢说我已恢复理性,也不能确定心中所起伏的只不过思维而已;我渴望躺在雪地里,却不由自主提起脚步离开狼群尸体走向马的身边。 

走近马时,它伸长脖子,急欲抬起前腿,却再次发出痛苦难忍的悲鸣声。惨烈之声在山间回旋后似直冲云霄。我站着凝眸看它,看它受到重创的黑色身躯,对映着雪的皑白;看它已不能动的后腿和犹在挣扎的前腿;看它鼻子朝天,耳朵下垂;惨叫时无辜的双眼,恍若深深陷进头颅里。它像是一只被踩在地下血肉模糊的昆虫,然而它毕竟不是昆虫,它是我挣扎受苦的母马,它一再用力想站起身来。 

从马鞍边取出来福枪,装上子弹;当它犹徒然挣扎恻恻哀鸣的当儿,我开了枪,子弹射进它的心脏。 

它看上去很平静,安祥的躺着,鲜血洒满全身。村落一片寂静,我浑身发抖,听到自己发出窒息的闷嚎,看到雪地里满是自己的呕吐而毫不自觉。狼的味道,血的腥臭淹没了我。我提起踉跄脚步,全身却摇摇欲坠。 

打起精神来,我慢慢走向遍地狼尸,找到那只差一点杀死我的最后一匹狼,把它扛在肩上,往回家的路前进。 

大概走了将近两个钟头吧! 

反正我已尽失时间概念了。在步履维艰之中,于狼搏斗的所感所学,一次次在脑海显现,每一回蹒跚将跌时,心里某处便坚韧了起来;路似越走越辛苦,心似越来越强悍。 

当我走到古堡大门,我想我已不复是黎斯特,而是撤撤底底另外一个人。摇摇晃晃进入大厅,狼扛在肩上,尸体的余温早已消失;一阵突来的火光猛然刺疼了我的眼睛。我已筋疲力尽,频临崩溃边缘。 

我看到两个哥哥从桌边站起,母亲似乎轻拍着眼盲的父亲--他急于了解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开了口,不知自己在说什么,只知道声音平板单调,对所有的经验述说十分简单。 

大约是那种“接着……然后”的不过尔尔。 

大哥奥格斯丁却使我从迷惘中苏醒了。他走到我面前,火光从他背后映照,他以明快的口气,打破我单调低沉的话语说: 

“你这个小杂种,你一个人怎么可能杀死八头狼!”他的声调冷冽,脸上浮现丑陋的憎厌表情。 

出乎意料的是:正当他说完以上的话,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酿了大错。 

也许是我脸上的神情,也许是母亲粗鲁的嘟囔,也许是另一个哥哥的一语不发;主要大概为了我的脸色吧,反正不管是为了什么,在那瞬间,尴尬古怪之色呈现在大哥脸庞。 

他开始嗫嗫嚅嚅地说了一些诸如:“多了不起”、“你一定差一点被咬死”、“佣人还不快去端些热汤来呀”等等的门面话。可是没用,那瞬间发生的不愉快小插曲,再也无法挽回。紧接下来,我所知道的事是自己已单独躺在房间里。往日在冬夜,狗陪我挤睡在一床的温暖,如今已不复可得。房里没有点火,我更是浑身是血;然而,赃兮兮的我,卷入被窝里沉睡了。 

一连多日,我把自己关在房里。 

我晓得村人已上山发现狼尸,把它们全扛回古堡里。奥格斯丁进来对我说明一切,我则一言不发。 

大约一星期过去了。一则对死去的狗怀念稍减,一则认为自己已能忍受新狗为伴,我走到狗屋,另外带回两只已长大的小狗,它们慰我孤寂,夜里跟我睡在一起。 

佣人进进出出,没人敢打扰我。
终于有一天,母亲精悄悄地走进我的房间里。 





那是夜晚时分,我趴在床上。一只狗趴在我身边,另一只趴在我的膝下。火炉声轰隆作响。 

母亲进来了,正如我所预料。 

阴暗中,我认出她那种独特的行走方式,换是别人进来,我早大吼“滚开”了。不过,我仍然沉默不作一声。 

我对母亲的爱深挚从未动摇,这是家里任何人比不上的。最喜爱她的愿因之一是,她从不叨念无谓的琐碎废话。 

“关上门”、“喝你的汤”、“坐好”等等的话,她从来不说。她总是手不离书,事实上是我们家唯一受教育的人;一旦她开口则一定言之有理,所以她的出现,丝毫没用惹起我的憎恶。 

相反的,她引起我的好奇,她会说什么呢?她的话对我会产生不同变化吗?我并不希望她来,甚至没想过她;但是,我凝视着她,视线并未别转。 

我们彼此有深刻的了解。每次我离家出走被送回来时,是母亲教导我如何驱除随之而来的创痛。她在我身上创了奇迹,虽然家人无人注意也无人知晓。 

十二岁那年,她第一次为我做了调停。教区有一位老教士曾经教我念诗,也教我朗诵一两篇拉丁文赞美歌,认为我可堪造就,有意送我去附近修道院的学校就读。 

父亲坚决反对,认为在家里的学习已绰绰有余。母亲却挺身而出,跟父亲理直气壮大声争辩,腔调只要我愿意就应该去上学。最后她卖了首饰为我付交服装于学费;这些首饰都来自她意大利祖母的遗赠,每一件各有故事也别具意义。卖首饰对她乃是一项痛苦的决定,但是她毫不犹豫。 

母亲的独断独行,使父亲大怒,觉得他因失明,所以一家之主的权威遭受挑战。哥哥们向他保证,小弟弟绝不会久留学校,一旦学校逼他做他不想做的事,他就会逃之夭夭回到家里。 

不料,我没逃回家里,相反的,我喜欢修道院和学校。 

我喜欢小礼拜和圣歌;喜欢图书馆里成千上万的古老经典;喜欢每天不同时段的钟声,乃至重复的仪式。我喜欢那里的一尘不染,井然有序,到处维修完善;我更喜欢学校花园,里里外外从没间断的各项工作。 

偶尔接受行为矫正时,我萌发强烈的幸福感觉,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接受坐好行好的教诲,教导我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人。 

修道院里的人都喜欢我,在那里,我从来不会惹人生气或惹人厌恶,对我,这是何等不寻常! 

一个月后,我宣布愿意接受神召,担任神职。我希望终身生活在纯洁无暇的修道院,在图书馆写着羊皮纸,并学习阅读古代经书。我希望于这些相信心即是圣贤的人,一生长相左右。 

修道院院长立刻写信寻求父亲的正式准许。老实说,我认为父亲一定高兴能这么打发我呢! 

万万没想到,三天后,哥哥上门领我回家,我哭着祈求留下来,然而院长却无能为力。 

回到古堡,哥哥夺走我的书并把我琐将起来。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这么火冒三丈。像个傻瓜似的,我不停呜咽,满屋里翻来滚去,对着屋内的门于物拳打脚踢。 

后来大哥奥格斯丁进房来训话。他先是拐弯抹角,最后才明白指出,任何法国的伟大家庭,绝不容许家人担任贫穷传道士。大哥斥责说,为什么你会有如此可怕的错误认知?你只不过被送去学学读于写罢了,怎么能陷溺至此,行为又活脱脱像一个野蛮的怪物? 

至于想在教堂充当终身职的教士,大哥更是嗤之以鼻说,你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不是吗?你应该想到对甥侄们所尽的责任呀! 

所说种种无非对我明示:我们没钱供你进入传道的丰功伟绩,你根本没机会晋升主教或红衣主教,不可能为家族谋取福利。既然如此,你就乖乖待在这里过日子,当个文盲兼乞丐吧,偶尔陪陪老爸在大厅里下棋倒是无妨! 

终于真正明白了一切时,我在餐桌情不自禁号啕大哭;嘴里念念叨叨,说些没人听得懂有关我们家“大混乱”的话,于是被送回房间关禁闭。 

母亲出现了。 

她说:“你根本不懂‘大混乱’这样的字眼,为什么胡乱使用?” 

“我懂呀!”我答道,开始对她描述家里到处可见的污秽和腐败,告诉她修道院里的整洁于井然有序;让她明白在那种地方,只要一个人肯用心,一定能做出一番事业。 

她没有反驳,年稚如我,也看得出她对我所描述的一切,心怀响往之情。 

第二天,她带我一起出门。 

我们走了大半天,来到邻近一个地主的豪华大城堡。她和城堡主人带我到狗屋,让我挑选我一向喜爱的大驯犬刚生不久的小狗。 

我从没看过这样温柔可爱的小狗。大驯犬站在一旁,有如打盹的狮子,注视着我们,看上去威武极了。
我欣喜若狂,兴奋得不知如何选择,最后听从地主的话,选了母狗公狗各一只。回家路上,它们一路蜷缩在我腿上的篮子里。 

不到一个月内,母亲又送我两样礼物;我的第一把步枪,我的第一匹漂亮骏马。 

对所付出的一切,母亲未置一词,使我完全了解她的挚爱于抚慰心意。我亲自饲养小狗,训练它们,并为它们找到一个大狗屋。 

带着这两只狗,我逐渐成为一个猎人。十六岁起,我等于生活在野地之中。 

在家里,我一无是处,人见人嫌;有时忍不住建议应该好好整理葡萄园,主张荒废的野地重新耕种,强调必须防范佃户偷取我们的东西等等,意见虽佳,却无人理会。 

我孤掌难鸣,无计可施。日子的无声消逝,生活的一成不变,在在令我感到自己有如行尸走肉。 

每逢宗教节日,我如常往教堂去,只不过为了破除单调打发时间。村落每有市集时,我更一定徘徊留连,贪婪地搜寻任何足以消磨枯燥的景观。 

他们不外是老魔术师、哑剧丑角或江湖艺人,表演节目大同小异;然而有什么关系呢?好歹比季节时令变化来得有趣,好歹也诉说某些天宝遗事! 

但是那年,我十六岁那一年,一个意大利剧团抵达了。他们用大卡车布置出一个我所见过最精致的舞台;他们推出一部意大利老剧,其中有老丑角,年轻恋人雷利欧和伊莎贝拉,还加上老医生和各种插科打浑,演出热闹极了。 

看剧时我如痴如醉,情难自己;我从未见过如此巧妙机敏,活波明快,生气勃勃的表演;甚至有时台词念得太快,我完全听不懂,也不改我衷心的喜爱。 

剧团演完之后向观众讨取赏金。我随着团员到他们住宿的小客栈,提供他们我根本付不起酒钱的酒,依依不舍,只盼望能多于他们谈谈。 

我对这些男男女女滋生难以言宣的爱慕。他们告诉我每一个演员担任的角色,告诉我他们常不必记诵台词,却自行视舞台需要信口说出对白。总之,你知道你是谁,演的是谁,你掌握角色的性格,说出你认为这个角色该说的话语。听起来简直就是天才。 

他们说,这叫做“即兴喜剧”! 

我被迷住了,更爱上饰演伊莎贝拉的那个年轻女孩。我跟随演员们走进卡车,浏览所有的服饰和布景。当他们回到小客栈继续喝酒时,他们让我试演伊莎贝拉的爱人雷利欧,并一致鼓掌指称我拥有表演天分,能表演他们所演的任何戏码。 

起初,我认为这只是奉承的话,但是,斯情斯境,奉承或不是奉承又有什么关系呢? 

翌日清晨,剧团货车驶出了村落,我藏身在车子后面。随身带着我储存的少许钱币,衣服绑在一条毯子里,我跟着剧团,往着演员之路,出发而去。 

在这部意大利老喜剧里,雷利欧的角色乃潇洒英俊的情人,他不戴面具,仪容举止越是高贵高雅,演出越是容易讨好。 

剧团认为我正是最佳雷利欧人选。为了下一档的演出,他们急忙地训练起我来。表演头一天,我到了小镇--比之我们村落显然更大更有趣的地方--跟其他人一起为开演而做了各种广告。 

我恍如置身天堂。然而,相较于整个行程,演出准备以及于剧团团员间友谊的美妙,最后站上小小木头舞台那一刻,我才真正尝到回肠荡气飘飘欲仙的滋味。 

我假戏真做痴痴追求伊莎贝拉,机智调皮如诗的词语,从我舌尖自然流出。我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在石头墙上回响,听得到观众哄然大笑;演得太兴奋入迷了,弄得团员勉强才把我拉下舞台。人人都知道,这次演出空前成功。 

当天晚上,饰演我情人的女演员,赐给我难得的亲密殊荣,让我酣睡在她甜蜜的怀抱中。恍惚中,只记得她最后说,当巴黎圣哲曼市集演完之后,我们要双双离开剧团,留在巴黎;双双漫步在杜登波大道,然后一起进军法国剧院,在路易十六和玛丽安东尼皇后面前表演真正好戏。 

翌日醒来时,她和团员已踪影不见,站在我面前的是我的两个兄长。 

我始终不清楚究竟是团员出卖了我呢?还是他们只不过吓得落荒而逃?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吧!无论如何,我又被带回家里了。 

家人的震惊可想而知。十二岁稚龄想成为修道士倒还值得原谅;剧院则根本就是邪恶的化身;就连了不起的演员莫莱尔,死后也不得行以基督教葬礼;何况,我不但跟褴褛的意大利流浪人逃跑,甚至粉墨登台,公然充当戏子。对贵族之家而言,何止是大逆不道? 

我被痛殴了;加以我口出粗话,咒骂连连,又好好地被狠打了一顿。 

最严重的刑法倒不是挨打,而是母亲脸上的表情。我不但没向她禀告去处,而去还重重伤了她的心--这是以前我没犯过的大错。 

母亲却一句话没说。 

当她来看我时,她聆听我的啜泣,她的眼里泛着泪光。她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对她来说,这样表示已胜过任何言语。 

对那些日子的一切经过,我从无一语涉及,但我猜她已了如指掌;对我,某些神妙已彻底离我而去。她再一次违抗父亲,让谴责、殴打和禁闭宣告终止。 

吃饭时,她让我坐在她身边,她听我说话,专注参与我俩之间完全不自然的聊天里。她更尽量消除化解家人对我怨恨和愤怒。 

然后,一如往常,她卖了自己的珠宝,替我添购了好的猎枪--也就是那枝我用来杀狼的来福枪。 

这是昂贵而精良的武器,尽管我痛不欲生,对这样的枪械仍爱不释手。此外,母亲还买了一匹极漂亮的栗色母马给我,这匹马矫健善跑,我的雀跃自不在话下。然而比之母亲所给我的心灵慰藉,有形的礼物又算得了什么? 

但是,内心的凄苦怨恨却总也不能平息。 

扮演雷利欧的美好记忆永生难忘!只是经此沧桑,我变得有些冷漠冷酷;村镇上的市集更是从此绝迹;我似觉悟到命运已定,逃脱无门。奇怪的是,我越感到绝望,越能发挥潜力和功能。 

十八岁那年,我向仆佣于佃户灌输对上帝的戒惧理念,更为家人提供了食物。在某种程度上,这带给我许多满足,我不明白原因何在,但当我坐在餐桌,想到桌上诸人的食物乃由我提供,内心便感到无比快乐。
× × 
× 

往事不堪回味,只让我更眷恋母亲,更感受到我们之间的亲爱于挚情,无与伦比。 

此刻,她再次露面,而除她之外,怨怒交加的我是绝对不要有人为伴的。 

眼睛注视火光,对母亲走过来坐在床垫,只随意瞟了一眼。 

四周一片沉默,只有火的噼啪声,睡在身边狗的呼吸声,划破静寂。 

视线抛向她时,我吃了一惊。 

整个冬天她因咳嗽而受苦,如今更显得病容惨淡;对我一向意义重大的妍姿花貌,看上去俨然随时会凋萎而去。 

母亲的脸棱角分明,两颊丰润而又细致,嘴的线条坚毅而不失女性妩媚。深蓝
的眼眸里,浓密的睫毛长长翘起,一头浓密金发,最是引人。 

要说母亲的姿容有什么缺憾的话,大概只能说她五官失之纤细,如猫的轻俏,也让她看上去有如一个小女孩。她生气时眼睛会变得更小,她的嘴型甜蜜,有如一朵小小粉红色玫瑰绽放在脸上,只是她的嘴总是禁闭,不免显得无情,而去当她严肃时,嘴角之间,不知不觉地就流露了刻薄之色。 

此刻的她双颊微陷,窄小的脸益见消瘦,对我却美丽一如往昔。是的,母亲仍然是美丽的,我喜欢痴痴地看她。 

事实上,外表我颇为像母亲,只不过我的脸庞较宽大而粗狂,嘴巴表情丰富,必要时,则相当刻薄。此外,我开朗幽默,不管多么闷闷不乐,仍经常流露顽皮神情,更常不自禁地开怀大笑。母亲却极少笑,她冷如冰霜,若非拥有小女孩似的甜蜜,便绝对不可亲近了。 

我默默注视坐在身边的母亲,不,是瞪着她。母亲以单刀直入的方式进入话题: 

“我知道你的感受,你恨他们,因为他们不了解你所承受的一切。他们很难想像山顶上发生了什么事。” 

对这样的话,我感到一种冷静的愉悦。我沉默地回应,母亲却完全了解我的心意。 

她接着说:“这跟我首次生孩子有些相似。我足足受了十二个钟头的罪,有如陷身痛苦的罗网,唯一脱逃之道是婴儿顺利出生,或是我难产致死;痛苦终于过去,我抱你大哥在怀里,却不要任何人靠近我。并非我责怪谁,而是我所承受一小时又一小时的苦楚,似下地狱又再一次复苏的煎熬,没有身历其境的人哪能体会?我内心极安祥,就在生育的最普通境遇下,我才真正了解绝对孤寂的意义。” 

“你说的完全正确!”我有点吃惊地答道。 

她没有回话。我一点也不觉惊讶,在说完此行想说的话后,她是不会再任意多说废话的。她只伸手摸摸我的额头,于她,这倒是罕见的举止;发现我身上犹穿着血迹斑斑的猎装时,她显然极为悲痛难忍。 

母亲沉默了好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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