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zbaallee(夜吟应觉月光寒)
整理人: hnyjchuhong(2001-11-23 19:39:3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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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电子海洛因?!当初说电脑游戏,现在说互联网,真是没头脑。
建议对所有男性成年公民作阉割手术,彻底杜绝强奸犯的出现!
评论:别让“电子海洛因”伤了下一代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1月22日 12:06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22日电(记者潘海平、朱立毅)今年10月21日,在杭州西子湖畔举行的“西湖论剑”大会上,网易首席架构设计师丁磊描绘了一幅网络的“美好蓝图”,他说他希望能把网络做得像电视一样,让人们一坐下来就是好几个小时,他同时还颇为自豪地说,他家隔壁的小孩就已经迷上了网易公司的在线游戏,一天要在电脑前花上好几个小时。
丁磊的自豪其实代表了互联网公司一种普遍的心态:更长时间地留住更多的“眼球”
。虽然互联网企业为了生存和营利所作的商业行为,没有理由遭到过多的谴责,然而这种心态和由此而进行的努力,却使得互联网渐渐成为一些孩子家长和老师眼中的洪水猛兽,孩子沉湎于互联网游戏已是日益突出的社会难题,而色情网站、网恋等等字眼则更是让那些担着孩子前程的人们心惊肉跳。
北京市150余位政协委员历时4个月完成的一项最新调查报告显示,中小学生上网比例达81.3%,比成年人高出22个百分点,有7成学生网民沉湎于网上聊天室,而有4成多则经常光顾色情网站,互联网已成为一部分青少年名副其实的“电子海洛因”。
互联网“咬”了孩子们的身心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近公布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18岁以下的网民占了我国上网总人数的15.1%,而在对网民职业分布的调查中,“学生”的比例占到了23%,是所有职业中最多的一项。
如此多的青少年上网人群给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网络的隐匿性,将目光瞄准了那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作为即时通信服务(OICQ)的提供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每一位用户提供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OICQ对青少年实施犯罪的案例。其中一则来自大连的案例说,该市某职业高中两名女学生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一男网友,在相约见面后,该男网友将二人骗至宾馆,其中一名女学生被强奸,另一名女学生因极力反抗而脱险。
其实,相对于那些虎视眈眈的犯罪分子,更多的危险来自于那些看不见的手。成人网站、聊天室、在线游戏,这些原本应该远离青少年的内容,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无选择性,使孩子们唾手可得。有报道说,在辽宁锦州的一些网吧里,个别老板竟然向孩子们推荐一些黄色网站,让其随意浏览。在一家悬挂营业执照的网吧中,当业主被问及为什么不装网络信息安全卡时,得到的回答竟是:“生意肯定会受影响,如非装不可,也想办法不用。”
虽然互联网带给人们的是虚拟的世界,但虚拟的互联网却可以带给青少年实实在在的伤害。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中学生因为迷恋网络而犯罪、甚至自杀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武汉市6名平均年龄为15、16岁的辍学学生因为没钱上网,而在市区实施抢劫;浙江省绍兴县一名连续三个通宵上网的少年,因父亲不准他再去网吧,竟从四楼窗口一跃而下,以身“殉”网;湖北省一名高中生因浏览黄色网站而出现了情感性精神障碍……
面对“看起来很美”的互联网,人们不禁发出疑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孩子?
自控、自护能力是问题的关键
诚然,互联网的发展一方面为青少年学习、交流以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平台,但是另一方面,青少年通宵达旦沉湎于网络,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
互联网庞大的信息量和充分的开放性为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冲击。然而由于互联网的资源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很容易对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带来不良的影响。浙江大学一位教育专家指出,青少年缺乏一定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是他们频频在互联网前“受伤”的关键原因。
根据台湾淡江大学的《淡江时报》针对上网吧的学生们所做的调查显示,有高达52.1%的学生表示曾经因为上网吧玩游戏而逃课;有高达近40%的学生,每周花在网吧的时间超过15个小时,几乎与正常上课时间不相上下,有的甚至超过上课的时间。形形色色的网络聊天室和带有强烈竞争性的网络游戏,如磁石般地吸引着青少年,越来越多的学生因为整天沉湎于互联网而造成学业荒废甚至辍学。
北京一位因女儿迷恋网络而向社会大声疾呼的母亲,曾对记者描述女儿对网络的精神依赖。这位母亲说,女儿有时也向她求助:“我也控制不住我自己,一天不上网我就浑身不舒服,每天都想上网,哪怕只是上去看一看。”自从女儿迷上上网聊天后,学习每况愈下,母亲想尽了方法来管教女儿,却总是不管用,被认为是“改变21世纪人类思维方式”的互联网,竟成了一些青少年的精神鸦片,这不禁让人们对互联网如何服务于青少年产生了怀疑,至少,互联网目前的状况是:弊大于利。
个体力量无异于杯水车薪
今年4月30日,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其中的第10条和第13条分别指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不得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时间,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8时至21时。尽管这些规定将对改善目前网吧管理混乱的局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政府部门还不得不面对的另一个现实是,上网吧并非青少年接触互联网的唯一途径。
“地球村”的口号让电脑和互联网进入越来越多的普通家庭,一些家长自己不懂计算机技术,但为了孩子而省吃俭用买电脑,至于孩子用电脑来干什么,这些家长则全然不知,更谈不上管教和指导了。由此,专家建议,对未成年人上网单纯地进行“堵”固然是不明智的选择,但任由未成年人自由上网也是十分错误的做法,除政府部门要运用高科技手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互联网的管理、防止病从“口”入之外,学校和家长也应加强自身的网络知识,引导孩子健康上网。
互联网对青少年的负面作用暴露出社会对他们的引导和教育仍存在较多的盲区。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家庭和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社会交际能力的培养,使不数人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于是他们不得不在互联网上寻找精神寄托。更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危险防预能力的缺乏,又给全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有教育专家指出,互联网对青少年的“伤害”是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青少年自身、家长、学校、政府、互联网企业的单个力量都仅仅是杯水车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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