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yl(雁绫)
整理人: ykch1966(2001-11-10 11:49:5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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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车 辆 被 盗
理 赔 流 程 具 体 内 容 注 意 事 项
1、出险报案 速向公安刑侦部门(110)报案(24小时内)。 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尽早报案
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2、损失确认 到市级以上报社发布寻车启示,索取并保存 必须办理,否则,保险公司不
当期报纸。 3个月后到公安刑侦部门开具未 予赔付。
破案证明。 3个月后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失
窃车辆牌证注销手续。
3、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 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尽早申请
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
1、保险单正本 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
2、出险通知书 放弃索赔权益。平时保管好行
3、损失清单 驶证、车辆附加费凭证、购车
4、车钥匙 发票、车钥匙,不要放在车内
5、行驶证及副卡原件 缺少前三项中任一项,保险公
6、驾驶证复印件 司将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
7、身份证复印件 车钥匙增加5%的免赔率 。
8、购车发票
9、登报寻车启事
10、停车场证明
11、停车费收据正本
12、权益转让书
13、盗抢车辆报告表
14、公安报案受理单
15、公安刑侦部门三个月未破案证明
16、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
17、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需提供)
4、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 一年内不领取赔款,作为自愿
取赔款,携带身份证,前往领取赔款。 放弃索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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