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yl(雁绫)
整理人: ykch1966(2001-11-10 11:49:3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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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 方 事 故
理 赔 流 程 具 体 内 容 注 意 事 项
1、出险报案 损失较小,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损失较大, 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尽早报案
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许可,亦不必向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损失确认 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确认损失。 逐项核实损失项目。
车辆进厂修理经拆解后,还发现其他损坏的,
马上请保险公司复勘。
3、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 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尽早申请
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索赔,发生事故之日起二年内
1、保险单复印件 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
2、出险通知书 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3、损失清单
4、保险公司估价单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修车发票
8、施救费发票(限合理的施救)
9、事故证明(在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现场,亦
可由事故单位自行证明)
4、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
赔款,携带身份证,前往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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