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hemaybe(兰色阳台)
整理人: neptunefish(2001-11-05 22:50:2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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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不认识潇潇,现在也不清楚她从那里来,为什么来。我只是出于直觉而接受她,并不是相信她。据她说我的事情她知道的也很少。谁知道呢,吸血鬼不是善于读心的物种。
马来西亚的亲王接受了发生在里斯本的事实,可是我一点也不想再在马来西亚呆下去。这个城市离我太远,她热情的面纱后不知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潇潇恳求我带她走,我没有看亲王的脸色,直接把她带上了飞机。
上海,中国最大的城市。人口有1300万,不错的藏身之地。
是潇潇选中的地方,明知道不能太相信她却又一次又一次的听从她。也许,自己来做选择太累了 。
我们买下了一套外贸公寓。36层,很好的高度,风从高层建筑之间穿过的声音可以听的很清晰。从那天开始,我们同居了。
潇潇问我:真爱过一个人吗?
爱?700多年来的一切事象蒙太奇一样飞快的在我脑子里旋转着。在我还是人的时候,娶了一个萨克盎女子,我不知道我爱不爱她,只是在初拥后没有一丝怀念;
在我还是个新手时,亲王的情人同时也是我的情人,每次任务结束后,她都会来安慰我。我知道她对我动了真情。在我拒绝她的要求后,她在亲王即位100周年的宴会上跳进了壁炉里。我很内疚,却没有爱情;
接下来的650年,是空白。我从新手做到长老。
后来,出于一个赌,我来到人类社会寻找那个能解脱我的爱情。先是Tracy,她去世了;再是Susan。她们都很爱我,我曾经也爱过她们。但美妙的爱情实在是可望而不可求的水中月、镜中花。一度,我想过只要能得到宽松的环境,我宁愿做条宠物狗,只要女主人的链子放长一点。到最后,我不是谁的,谁也不是我的。我的情感世界里有一个幽灵、一个僵尸还有一个吸血鬼。
这就是我的感情经历,一点也不复杂,却很让我受用。
我想到这里,看着潇潇盯着我的眼睛,笑了:没有,没有好好爱过谁。
呵!潇潇放肆的笑着:好,我跟你说说我的爱人好了。
那个人,是我父母生意上的伙伴,很帅的很优秀的。潇潇在说的时候没有看着我,而是注视着自己的手。
我对那个人很痴迷,真的,他(她)说的话我从来不反驳、他(她)要我做的事我都做的很好。我要我做他(她)的教女,我也做了。为了他(她)我抛弃了我的亲人,情愿到这种阴暗的世界里来。
天快亮了,潇潇说不下去了。我站起来,说了声:休息吧。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我和潇潇睡在不同的房间里。白天她一定是在棺材里睡觉,我则看看书,也会睡一会。潇潇不知道我不怕阳光,我不会将自己的所有情况都坦荡的展现给别人看。在那些血族的眼里,我也只是一个害怕阳光的好战的吸血鬼。
晚上,来到潇潇的房间里,她有点慌张。她说:“人家还没穿好衣服呢!”
我背过身去,我的鼻子里全是一股陌生的气味。我猜是有血族来到这里。但是潇潇一定是知道的,既然她不说,我就不问。看看她究竟想干什么。这天晚上,我们谈了她喜欢的东西。
转天,上午九点。我静悄悄的来到潇潇的棺材外,听到里面的说话声,不大,不过足够我听清楚了。
“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为什么一定要杀他?我根本就没有把握。”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为Owen报仇吗?”
“Owen他不爱你,他为另外一个女人死了,却要我们来为他报仇,这公平吗?”
“你不要忘了,他是我的教父!而我是你的教母!没有他,我们就不能得到永生。”
“我不稀罕,不稀罕。”
“别忘了,是我们一起杀的那个N族人!就是因为这件事,Alvin才会受冤枉的。如果这个大长老知道是我们陷害他,他会怎么样对你?”
“Alvin,他,他……”
“得了,别犹豫了,我的好女儿。你知道我爱你,你难道不为爱你的和你爱的人做的什么吗?”
……
原来如此,G族长老没来找我,他儿子昔日的情人来了。
可怜的潇潇,被利用的工具。
爱!一切丑恶勾当借你之名畅行天下。
那个肇事者因为爱一个人,得不到她就杀了她;现在一个自称爱他的女吸血鬼为了复仇又拉上无辜的潇潇,在把她推向深渊的时候,还在不停的对她说:我爱你!
我爱你,就要杀了你!
可笑的族人啊!
漫天星光,潇潇看起来很无奈。
她很聪明,她也知道教母不是真爱她,只是自己付出的太多,不愿意承认失败的如此彻底。所谓自欺欺人就只这样吧。
“走,跳舞去!”
潇潇被我拉着奔向舞厅。
舞池的灯光很晃乱,看起来每个人都一样。这个世界没有不快乐的人、这个世界没有不开心的事。
我听到旁边的上海女孩子说:阿国宁(外国人)。
于是我拉起一个上海女孩子的手在舞池中尽情的摇摆,我的手原本没有温度,在我拉起她手的时候感觉到了血液流动的速度。
潇潇学我的样子,跟一个男孩也滑进来。
在不经意中,一丝滑腻腻的血流进我的嘴巴。不一会就停止了,我不会轻易置人于死地,明天,这个女孩子会发现她的耳朵上多了一个耳环孔。潇潇接受能力很快,她看见我在做什么于是也做起来。只不过她能力还不行。在舞池中,我发现那个男孩身体发软了。没有人注意他们,我找了一个空子把他们带出去,舞池里那些疯狂的人们不会来理会与自己无关的事。
那个男孩死了,凌晨,又多了个失踪的人。
潇潇呆呆的看着我将尸体分解、消灭。
她哭了,我第一次看见吸血鬼流泪。既然她想哭那就哭好了,曾经我也想哭,可是那时忍住了,到如今,要哭的感觉都被700多年的风风雨雨吹打完了。
她的眼泪落在我的衣服上,落在我手上。好了,好姑娘,不要哭了。
潇潇说:陪我再做一次人。
我从来就没学会如何去拒绝她。
从那时起,我们晚上去看午夜场电影,跟普通的恋人一样在上海的大路小路上闲逛、拥抱、打Kiss。
然后到意大利餐厅里点两分熟的牛排,我们很高兴的看血从里面留出来,而且不用违背潇潇的“原则”。
有时候路过教堂,看虔诚的人们进进出出。我们会做个鬼脸。
经过南京路步行街,看到REDEARTH的广告牌。
“哇!这个美女是谁?”
“你说谁是美女?”
“那个好大的美女,你都看不见?”
“什么?你自己身边的美女你不看,看墙上的?”
“身边?那有什么美女?霉女有一个。”
潇潇的嘴巴翘起来,不肯理我。我从后面搂着她,轻轻的说:“谁都没有你美丽。你这个小妖精!”
“你说我是小妖精!好哇!你这个大妖精!看打——”
……
万事总有尽头,潇潇的教母变成乌鸦又出现了。
房间里全落下隔辐射的窗帘。
教母挤出笑容,感谢我这些天照顾潇潇。我看看低头不语的潇潇:不必,这是我的职责。
我们三个很尴尬的坐在一起。
潇潇跟我的关系越是亲密,她的教母就越不会放过我和她。可是我一点也不在乎这个看似膘悍的女吸血鬼。
我坐在离她们不近的地方,眯着眼睛。
时间在一点一点过去。她们还没有什么反应。莫不是想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个我同归与尽吧。
潇潇,现在你在想什么呢?
只要你想让我死,那我就会把自己的血给你。我是爱你,也厌倦了这种揪心的生活。我以前以为永生就是幸福,以为有人爱自己就是爱情的全部。现在我知道了,可是这是不是有点晚了?
在我陪你做人的一个月里,你看似很快乐,其实你还是在乎你的教母。你的心里有个秘密房间,我只能推门看看,而她可以进去坐坐还可以翻的乱七八糟,把收拾的事情让你做。
我不奢望能改变你,只是希望你能保护自己。没有谁会对你永远真心,我也不能,可是现在我很爱你。你的教母呢?你知道,她根本就不爱你。
潇潇,我已经活了700多年,该经历的都尝过了。你只有14年的血龄,你的路很长。也许在很多年后,你不会愿意提起我,就象我对以前的情人一样,但我希望你不会忘记有个叫Alvin的老吸血鬼给了你他所有的一切:唯一的爱情、2100年的功力还有已经早不属于他的生命。
我走到潇潇面前,伸出手。潇潇拉起我的手,走到窗边,她没有说话,只是把头凑到我的耳边,她的教母也过来了,站在她的身后,教母不愿我的血只让潇潇独得。潇潇轻轻的说:“Alvin,活下去。”
一只手拉开了窗帘,阳光刺在我们的身上,潇潇笑着,她的教母面孔扭曲。
“你早知道我不怕阳光?”
“是的,Alvin。”
潇潇的身体一半已经没有了,我救不了她。
只是看着她的身体变成阳光下的灰尘,一阵风把她带到这边、带到那边、最后带出这个房间。
教母只剩下了头,她在诅咒:你是个魔鬼!你应该去死!
魔鬼,是的,无论是对谁来说,我都是。
爱我的和我爱的,都已成了记忆中的堕落与快乐。
被上帝抛弃的人是不应该如愿以偿的。
今天上海又在起风,那一缕是你?
---- 其实我不想叫兰色阳台,但不得不叫兰色阳台。
为什么不想叫兰色阳台又不得不叫兰色阳台呢?
是因为我除了兰色阳台外实在想不到什么别的阳台。
为什么我只想到阳台而想不到别的什么比如厨房厕所呢?
是因为我没有厨房并且与别人共享一个厕所卧室也是客厅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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