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uyk()
整理人: amwaylee(2000-09-20 14:14:5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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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我就在黄埔大道出事,当时是晚上,由于不熟路,我高速(开凌木150,90
km/h)
差不多到要进的路口才发现,马上刹车,准备左转,点知后面的车跟得太近,
从我左面高速过,碰到了我的左手把,我倒地起来时发觉左手掌差不多完全断开
,
只剩下手心的皮连着(事后才知道我摩托车的铸钢手把也给撞断了,你看冲击力
有多大)。
由于当时天黑,我只隐约见到前面几十米停了部车,连什么车都看不清,
当时只顾只手也顾不了这么多了,那辆死人车不久就溜了。
好在有好心路过的车把我送到医院。结果住了3个月医院,经受无数难言痛苦,
换来一只只有2-3成功能的手。那些死人保险公司,我买全保的时候就说什么都保
,
结果原来最高只赔1万(买的时候没看条款,我住医院用了3万)。
那间死人医院帮我作手术输血,搞到我染了乙肝,并且最近才知道我还染了丙肝
,
天啊!我比前段时间报纸写的7个人输血染了丙肝还严重,我正在查询如何告医院
索赔。
须然现在勉强能开车,不过就时刻提醒自己开慢点。
也希望各位骑士从我的经历中吸取教训,一失足成千古恨,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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