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eeplyocean(零零捌)
整理人: clarafire(2001-10-29 12:58:10), 站内信件
|
引子:《重庆商报》女记者罗侠因为在采访中拒绝一伙陌生男子不怀好意的纠缠劝酒竟遭致无辜毒打,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而肇事者不仅在案发后拒绝与警察合作,阻挠警察保护受害者,而且竟然在罗侠住院以后公然威胁,声称要么私了,要么出来以后继续报复。消息传出后,更加令人震惊……
(摘自某网页)
一名女记者被打了,事情闹的很大,于是整个新闻界都动了起来,似乎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位记者是被有钱有势的人打的,打人者,占着自己有那么点“资本”为所欲为。于是打人者遭社会的指责,最终涉嫌殴打女记者的肇事主凶终于向专案组投案自首。事情应该算是圆满结束了吧,不过,我却还有疑问。
我们来看看整个事件吧,女记者被打后,当然,她的同行记者们坐不住了,于是把事情捅了出来,以后的事情发展在意料之中,全社会指责打人者,公安机关也为此成立了专案组!打人者见事情闹大了,最后也投案自首了。不过有一点,我不明白,天天都有人被打,有谁见报纸上报道过?同样被打了,同样被流氓欺负了,公安机关是否会成立专案组呢?当然不会,这就是此挨打者非彼挨打者,此弱者非彼“弱者”。
如果肇事者打的不是记者,有谁想过事情的发展结果是什么样呢?打人者有权有势,事情有可能就私了了,也许挨打者会得到一点赔偿金,也可能什么也得不到。和记者挨打比起来,一个普通人了,不能发动宣传攻势,而知道的人因为事情没有上报,也会觉得这是很正常的,反正天天都有人挨打!于普通人比起来,记者就变成了强者,一个比打人者还强的人!记者就不同了,也许他只是伤了一个指头,但是上了报,他也会变成全社会同情的人!
女记者被打事件是典型的恃强凌弱。有人以为自己有钱,于是为所欲为,结果打了不该打的人,于是,自以为有权的人,被比他更有权的人打倒了!虽然女记者被打了,可是我却没有半分想对她表示同情的感觉,倒是这位打人者,可怜!
有记者去采访,结果在被推来推去中,摔坏了摄像机,也有记者被被采访者赶了出去,于是很快的,我们见到了被采访者“丑陋”的嘴脸,记者呢,一脸的无辜。于是我明白了,记者的权力很大,他们有采访的权力,有新闻报道的权力,而一个公民,却没有拒绝采访的权力,记者看中了谁,他要采访谁,那被采访的人,必须接受采访,否则当心你不愿接受采访的“丑陋”容貌可能就会被公布。当然了,记者强行进入了你家,你也不能推他,当心摔坏了摄像机,让你破坏公物的形象全世界都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