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angcqjj(沉默的眼睛)
整理人: qiang-1973(2001-10-11 15:01:22), 站内信件
|
来生,陪你走天涯
高一时,我偷偷地喜欢上了校篮球队里那个打中锋的男生。用当时的话说,他长得酷毙,象极了金城武,我们班的很多女生都对他有好感,每次校队篮球比赛时都一个劲地为他欢呼。喜欢他在球场上飞扬的身影,也许这就是暗恋吧。那时很喜欢他,很爱他,想毕业时能考上同一所大学,我就可以把梦想实现。
后来发生了一段很纯很纯的恋情,我曾经在毕业前夕给他写过一封信,那是生平第一封情书,提到让他留下来。他当时就看了,然后很理智地告诉我:“这根本不可能的”。他眼里含泪,我很伤心,我知道他是比较理智的,现实超过情感,他是寄读在他的一亲戚家,最终还是要回到东北,而我们不可以在同一个城市,他也不可能为了一份还不能肯定的爱,奔波在东北和西南的两个城市,更不可能放弃他的故乡。
过了就过了,我不可能坚守着一份得不到的幸福,既管它是美好的,既管它充满诱惑。时间会冲淡一切,那小女生的恋情不会天长地久,也不会天荒地老。我还是快乐的生活着,很快就走出暗恋的阴影。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有爱人,也相爱,也结婚,也有家庭。我想遥远的他也是跟我一样过着这种生活。
今天晚上反反复复听一首歌,吕方的《老情歌》,磁性的声音,又勾起我的思绪万千。
他的样子就那样突然之间荡漾在我的眼前,那样清晰。记忆中的他,慢慢的轮廓是一点点地加深,加重。我虽然把他尘封在我心的一角,我以为我会在时间中慢慢淡忘,我以为我会抹杀掉,可是过了这么久,我发现我还是无法忘怀,才发现忘一个人是如此困难。
从爱他那时到现在,都差不多快十年了。十年呀。一恍而过,十年中,我没有想起过他的名字,他的模样,可是今天夜里,仅仅是因为一首《老情歌》,就让我泪湿心扉。我知道,我并非象我的名字那样坚强,也并非象某时我说的话那样麻木。我有我的敏感,我的柔弱,我的世界。
不知道今天怎么会这样感性,也不知道如何写下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东西是自己最不能把握的,是自己不知觉的,而自己却常常欺骗自己,自己戏弄自己。
现在时间是凌晨三时,有位朋友曾经跟我说:“这个时间是灵魂出窍的时候”,我看着镜中的我,我不知道是谁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会有这样的想法。
累了,困了,想睡觉了,就到此吧,跟遥远他说点什么?其实我还是喜欢他的。我只希望,下一生,我是一个陪他走天涯的女人,下一生,我不会和他分离。
于2001年10月11日03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