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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怎么看同性恋?
发信人: yaozhongwang(≈星宿♂心夙≈)
整理人: yujinxiang.(2001-12-10 09:19:34), 站内信件
以下是星宿在<<同性之恋>>版里的贴子, 8鬼也来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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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宿♂心夙≈) 
首先声明: 我没有歧视同性恋, 甚至也有不少同性恋的朋友. 

有件事要告诉大家, 在加拿大, BC省的教育局正在研究是否要将同性恋放入课程 

之中. 从小向他们灌输同性恋的思想. 

恋爱, 是人的自由, 年长或年幼, 男人或女人. 都是个人的选择. 这,无可厚非. 

但我反对同性恋收养子女,或向他们过早的灌输. 

有得必有失, 既然你们做出了选择, 就请直面得失, 还孩子一个纯静的天空




air(风) :
    一切顺其自然...任何方面的约束都不好......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那就行了..... 

(≈星宿♂心夙≈) :

不懂你的回复, 请发表观点. 

赞成或反对. 很想知道


air(风) :

我中立.......再说,发对什么呢?反对又能怎么样???? 

我有我的自由......hehe....... 


(≈星宿♂心夙≈) :

自由的影子是自私...... 

自私如果伤到别人就是无耻了. 

我尊重你的立场, 只不过我曾期待过更精彩的回复罢. 

请看守你自由的影子...GOOD LUCK 



 air(风) :

左看右看,怎么看都觉得这里面有刺...hehe.....或许我太敏感了 :P 


(≈星宿♂心夙≈) :

要民主, 就要包溶 

需要理解, 也必须去理解他人. 

我随便看了下从前的贴子, 稍有"不同政见"的都被骂得很臭. 

这和"共X党"有什么两样?  

有刺吗? 吃掉它算了 



finger_blue(小指):

我不清楚你的消息来源是否可靠, 
而且也许是一个误解, 
是否“将同性恋放入课程”指的是类似生理/心理卫生课一样进行分析讲解, 
毕竟同性恋也是一种存在的生理/心理现象。 
而不是你说的“灌输同性恋的思想”呢? 
灌输的话,就严重了吧, 
而且是可笑的。 
再说,你看过有什么课程是灌输异性恋的思想么? 
呵呵。 我明白你的想法。 
从前的帖子有不少是版主已经进行了部分删除而剩下来的讨论。 
一些实在是见不得人的异性恋发的帖子(包括各类无理漫骂、讽刺)都给删除掉了。 
稍有“不同政见”的异性恋我们欢迎他们发表意见, 
我的做法是跟他讨论讲道理然后进行辩论, 
可能有一些同志朋友看得急了,便不耐烦地说多了几句。 
但是大部分本意都是好的(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 
我想说的是一些顽固不化完全不把讨论当讨论固执己见地在这里发表 
“同性恋是病态”之类的言论的人, 
开始还有人愿意跟他耐心讨论和解释, 
到后来发觉这类人实在是不可理喻,观点狭隘,无法继续沟通 
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结果是对方完全不认为我们的观点有可取之处, 
一直在那里“阐述”他一些漏洞百出的观点。 
说了也是白说,自然给他烦了。 
(连我都烦了) 
我想如果你仔细地看里面的讨论, 
也会发觉对方很多不攻自破的、主观偏见的观点。 
这样想来,大家还是和睦相处,和平的正确的讨论还是欢迎的。呵呵。 


而部分同志朋友也都少安毋躁的好。 
值得讨论就大胆发言反驳咯。 
觉得烦了,觉得不值得费力去反驳的话就不理ta好了, 
曲高和寡的道理人人知道吧。呵呵

 comsoul(可乐华尔兹) :

告诉你什么是“同理心”。 
 如果,别人说你有病,你承认吗? 

4ks(nEwlIFt) :


考虑得太远的时候,可能脚已经不在地上了。我先求思想之深,后求思想之广


(≈星宿♂心夙≈) :

很高兴收到一些有思想的回复, 谢谢. 

我只是想很冷静的和大家讨论, 所以请那些讲话青根暴露, 间而咬牙切齿. 

还有那种三两句就泪如雨下的悲情自怜者回避. 

再说一次, 我不反对也不歧视同性恋. 再说在下亦不晓得什么基因突变什么的, 

说来惭愧, 这么多年的书白读了....哈:) 

而且我是赞成同性结婚的.  

婚姻是什么? 婚姻不过是种管理制度. 既然客观存在就必须制定准责, 要有规 

范. 

如果说恋爱是种信仰, 那么我便崇尚这种信仰的自由. 相信大部份人都认同吧 

简单的划分一下, 世上只有"同性教"和"异性教"两大类. 

我如果坚信"异性教", 当然我也希望我的孩子和我一样, 做个忠实的教徒, 这点 

我猜没有错罢. 就象天主教徒和回教徒都送他们自己的孩子进本教的学校, 这全 

世界都是可以理解的. 要是你硬要在回教学校里要学生学<<圣经>>才能毕业,  

要基督徒学<<古兰经>>才能升学, 恐怕这都是还可行的吧!  

很简单孩子在他们未成年前是必须遵寻监护人的意向的. 

"异性教"的自然去本教的学校. 

"同性教"的就去你们自己的好了.(如果他们有的话) 

问题是, 在同性婚姻里, 他们是还应该有未成年儿的监护权.  

我是持否是态度的. 










 其实我倒是看见大多数人已开始都很有耐心的去讨论的。但如果有人不分青红皂白,硬说你有病,你生气吗?你反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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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长月举杯共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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