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aymond()
整理人: police(1999-08-09 18:38:4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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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首先提到的就是理解,同情是说当你们受到不平的对待的时侯。希望你不要 这么幼稚来理解我的话,没有人因同情而遵守法律!不是别人不理解你,而是你对别人 的理解太差了,从你的大作很多处都可以看到这一点。误罚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但要 容许别人提出更正,提出批评。一听批评就火冒三丈,老虎屁股摸不得是要不得的。你 说是不是?
【 在 police (警察叔叔)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需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同情,要是大家是出于对交警的同情才会遵守交通规则, : 对执法者同情而遵守法律,那这种态度不值得提倡。 : 我也不否认我们的队伍中有某些人素质不那么高,人无完人。我可以这样说,每个 : 交警都有误罚的情况,正如每个人在工作中都不可避免地有这样那样、或多或少的差错, : 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出差错?有些差错是可以原谅的,只要他的本意是好的而造成的 : 损害没到不可容忍的程度。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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