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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一件交通罚款的启示(2)
发信人: police()
整理人: police(1999-08-09 18:37:29), 站内信件
【 在 Raymond (Raymond) 的大作中提到: 】
: 1. 那个路口有一小块地方在整修,用栏杆围起来了。可能该交警就是基于这个理由
:    罚那个司机。但并不是一直都不准左转,我在那个路口进出两年多,一向左转都
:    没发生问题。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那个路口可不可以左转的问题,而是交警执法
:    要一视同仁的问题。
     是电脑城对出的路口吧,我看一下再讨论这个左转是否违章。交警执法应该一视
同人
: 2. 这是你的一种想象,实际情况并不是正在扣证的时侯放那三辆车过去的。当时路口
:    有两名交警,就算一名正在扣证件,那一名可正注视交通现场的。而我提到的第一
:    辆私家车左转时,那位交警就站在车旁,既没有扣证,也没有其他事情缠身,我的
:    的士离他只数步之遥,绝不会看错。
     注视交通现场也是一种工作,交警必须根据交通流量情况调整交通秩序,交警的工
不只是纠正交通违章,还有最重要的任务是疏导交通,罚款扣证不是目的,而是教育,惩
戒的手段。工作是有分工的,交警不是只在扣证时才叫工作。
: 3. 交警是人民公仆,而的士司机是人民的一员。交警只有根据法规执法的权力,不能
:    凭个人对某行业的印象而影响其执法的尺度。
     交警有维护交通秩序的责任,并不只是对违章行为有执法的责任,拥有的权力也不
只是对违章行为适用,而是为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这个最终目的来使用权力的。交警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执法侧重点并没有违背使用权力的目的。要知道警力是
有限的。合理地分配资源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率。
: 4. 你的关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在建国初期没有这
:    样的问题?反而在建国50年后的今天出现这种状况?这和什么社会主义初期不初期
:    完全没关系,“不可避免论”在这里是说不通的。执法者不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    就是失职,如果说有某种客观原因影响交警执法,那正是需要你们面对,解决甚至于
:    抗争的。不能因有某些困难就可以卸责。
     对不起,我想冒昧地问一句,你步入社会多久了?正如你所说的,有些客观原因影
响交警执法,而这些客观因素不是单靠交警的力量所能改变的,这需要整个社会来配合。
通过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素质的提高、整个社会体制的完善而逐步改变的。想一步登天是
不现实的,也没可能。但把不能绝对公正执法就是失职的说法本身就不公正。抗争?难
到天天见到马路口上演“全武行”就是抗争了、难道天天见到交警们披伤挂彩地在马路上
执勤才叫抗争?那时候交警训练的时候不是练指挥手势了,而是练散打了。
: 5. 不管有钱人没钱人都是国家的公民,每个人都有义务令国家富强起来。但不是通过
:    让有钱人多交罚款的途径,如果人人都遵纪守法,令交通更加顺畅,所产生的财富
:    不是收多少罚款能相比的。反之,如有钱人自持有钱,宁罚款也违反交通规则,影响
:    整个交通的运作,他那点罚款根本弥补不了他对整个社会的损害,只能对社会经济
:    造成损失。“有钱人违章越多越好,因为能多罚款”论是糊涂观念!
     如果可能,我们交警是不愿意罚这些人的款的,因为他们不缺那个,根本起不了教
育、惩戒的效果。对那些人来说,失去自由才能起到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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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 来源:·Netease BBS nease2.gznet.com·[FROM: gw.gz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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