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interlight911(逆水寒)
整理人: winterlight911(2001-09-22 00:17:3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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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电视,总能看到年轻女性笑容灿烂地向你介绍某某洗衣粉特别好用,某某调味品做出的菜特别香。在广告中,女性似乎永远是家务用品的代言人,而男性总是西装笔挺地出现在谈判桌上或者现代化的办公室里。对于大众传媒中普遍存在的这种性别歧视现象,来自妇女界的十几名政协委员昨天联名上交提案,呼吁电视广告少拿女性当消遣。
参与这项提案的有广东画院院长王玉珏、中国工程院院士张锦秋、广东高教厅副厅长钟佩珩、北京市戏曲学校校长孙毓敏等。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刘海荣是提案的牵头人之一,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电视广告拿女性招徕顾客的现象非常普遍,女性形象频频出现在化妆品、洗涤用品和其他广告中,强调的是陈旧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有的广告直白地说某种厨房电器就像一个好妻子,有的广告中男性打电脑累了,就靠在沙发上欣赏电脑屏幕上衣着暴露的女性在跳舞的镜头,裸露较多的性感女性和极具挑逗性的语言也经常出现在网上,这种把女性作为消遣对象的广告反映的其实是一种性别歧视的观念。
一些影视文学作品中对第三者、婚外情、非法同居等现象大加渲染,也引起了女委员们的异议。刘海荣委员认为,这类作品中的女性并不能代表现代女性的总体形象,着力渲染会对女性的价值观发生误导。女委员们在提案中呼吁,由中宣部牵头,组成由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信息产业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参加的媒体监督机构,对大众传媒中的性别歧视进行监督,同时尽快出台《新闻法》,为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 做人这样何必呢?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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