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tack(龙影侠)
整理人: lanyu111(2003-10-13 20:33:3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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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有两层含义:一是文中谈及的仅是我个人对广告的一些看法和思考,难免会流于肤浅和偏颇;另外一点,我本人既不是学广告科班出身,至今也从未在任何一家广告公司里呆过。对于广告这个行业来讲,我是一个标准的门外汉,因此,也只能“从门缝里看广告”了!
象大多数广告人一样,我对广告的兴趣是从创意开始的。一句短短的广告语,一幅精美的画面,一段30秒的广告片,曾经如此强烈的震撼了我。象被丘比特的箭射中一般,我应声倒地,从此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广告。那时,我觉得广告就象一位高贵的女神,创意是广告女神桂冠上的那颗耀眼的宝石,既晶莹剔透,唾手可得,又遥远神秘,深不可测。到底是广告中的什么有如此巨大的魔力呢?我当时不清楚,也没想过要去弄明白。现在看来,答案其实很简单:一种原始冲动的需求和满足!它使人们某些精神得以释放,情感得以回归。广告创意让一些人找到了自身感性之光的最佳诠解和表达方式,这也是为什么广告圈里学文学和艺术出身的人特别多的原因。此外,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对广告推波助澜。你看,经济学为其做了商品化的定位,使之找到生存之道;信息化给它修桥搭路,提供了广博的发展空间;营销学为它呐喊助威,鸣锣开道;科技为其做了美仑美奂的外衣,甚至赋予它如孙悟空一样神通广大的七十二般变化;最后文化再给它撒点香水,加上点品位。于是广告——一个号称时代巨人的怪物诞生了,随着这个时代的进步,广告也被自身发出和外界所加的光环所笼罩,开始变的扑朔迷离,广告也好象变的自己都不认识自己,它有些找不着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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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广告曾经有个甜蜜的童年。在霍普金斯那个年代甚至更早,广告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它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没有人去研究好的广告该如何去做,甚至也没有人想广告该如何定义。除了告之商品信息,卖掉产品以外,广告什么也不想。那时,广告单纯朴素,一脸稚气。当霍普金斯写出《科学的广告》,吹响了广告学的号角;当广告创意被归纳成若干种方法,成为广告学的经典历律;当大学赶时髦似的开起广告专业,一批批年轻人经过四年时间、三十几门课程的打造,热血沸腾的投身于广告事业时。广告本身也开始动起了心思,玩起了花样,赚钱的同时又赚吆喝,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况且,这正是广告的拿手好戏,广告当初不就是靠这个发家的嘛?你看吧:广告是科学还是艺术?这两种“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无意义的争论好象直到现在也没有结果,但也造就了几位大师,树立了几个门派;广告这门“深奥”的学问怎么能用三言两语说的清呢?于是,一本本的广告书籍漫天乱飞,书读了不少仍是一头雾水,没办法,谁让广告是“道,可道,非常道”的大学问呢?整只鸡不好销,那就切割成鸡翅、风爪、鸡腿来零卖。于是,广告文案、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市场调查、数据分析、媒介运作、传播研究、广告战略、广告效果等等,都打着广告学的招牌纷纷登场亮相,更可笑的是作为中国广告学最高学府的某高校广告学系开设的一门关于办公软件的课程(我看也就是讲讲Office),竟然称为“广告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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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看上去跟谁也不着边,广告又跟谁似乎都有一腿。反正中国以前也没有广告,都是在现学现卖。作为把自己定位为边缘性学科的广告,广告专业人士不去钻研专业,不去思考如何袈构自身学术体系,只需把自己用的着的东西信手拈来,再盖上“广告”的大印即可。广告到头来沦落为“科学和艺术的杂种”、“文学的情妇”、“商业的二奶”、“经济学的丑角”并且还沾沾自喜。作为一门专业的广告始终没有建立自己专业体系,这种状况导致了广告研究的混乱和发展的困惑!看来广告真有些无可救药了。
我想大多数(尤其是做创意)的广告人都曾经很痛苦的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广告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广告成功的不二法门究竟在哪里?在我们发现自己的文学或艺术“天份”还可以在广告的天空自由翱翔,并为之心潮澎湃的时候;在我们读了比我们奶奶或曾祖父还大的“洋鬼子”写的几本广告经典,自以为得了广告真传的时候;在我们“天才的创意”被上司或客户枪毙,起了“要么自杀,要么杀人”的念头的时候;在我们对纯粹广告的创作上已捉襟见肘、灰心丧气,转而去创造“一个神奇的、经典的广告公司”的时候(看看«奥美的观点»,充斥满篇的自我吹捧和假惺惺的矫情让我倒胃)。哪一次不是思考加剧着思考的痛苦、真知换来更多的无知、明晰却使我们的大脑又重新陷入混乱之中呢? ......
从我们发明广告伊始,我们就被它所控制!亚当和夏娃吃了伊甸园的苹果,世间便有了罪恶;拯救人类的耶酥,反被他的门徒出卖后钉死在十字架上。当广告高高在上,俯视人类那天时,就注定它最终将被人类所审判的结局。广告当然不是救世主,它在宇宙法则之中进退维谷。广告人成了优伶,成了脱衣舞女。广告也成了“戴着镣铐的舞蹈”,成了“向你微笑的尸体”。
剥开广告的外衣深入它的本质,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大家仿佛都视而不见的事实,那就是广告是(也仅仅是)销售的手段之一。广告为商业利润服务,这是广告的终极目的,也是广告在这个世上存活的唯一理由。这个目的是极端功利的,也是冷酷无情的。在它眼里,只有对错,没有好坏。广告好象常常忽视了这一点,它很容易忘本,由此产生的种种怪状在广告界俯首皆是:广告人把创意当成艺术,天马行空,自我陶醉;“文案忘了他们是推销员,而干起演员的行当,他们不重视销售成果,却追求掌声”。(近八十年前霍普金斯的话现在读来还是那么一语中的、字字见血!)……当广告没有了原则,丢掉了行业精神,把“如何赚到客户的钱”放到第一位的时候,广告无异于也为自己挖好了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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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为了把自己弄成一门学科,东抄西般、七拼八凑,广告书籍我看能称上百科全书了。可我不明白的是,就广告人来讲,有学文学的,有学艺术的,有学传播的,有学经济的,有学营销的,有学管理的,惟独没有学哲学的。社会的浮躁虚华造成广告的急功近利,广告人都忙碌很,谁有那工夫研究哲学,既晦涩又没用。我觉得广告学恰恰缺了哲学这门课。在社会物质极其丰富的今天,消费者购物不再是一种单纯对物质的需求,更多的体现为一种精神满足。在他们购买商品的同时,会体验到自身价值的实现并产生愉悦感,消费研究应该是深层次的集中在对受众的心理分析及整合过程,即人性的研究。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人性万变不离其宗。哲学教给我们用智慧的大脑以永恒的观点看待事物。“丰富潜意识”是包括广告业在内的所有智业的最高生存法则!广告需要用哲学的眼光来审视自己并重新学习。
---- 人人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本人深知自己距离党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但是,本人诚实勤奋,敢为人先,不畏艰巨,与同学们有着良好的关系,并有参与学校社团工作,各方面的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即使党组织不批准我的申请,我也将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员和同学的监督和帮助,坚持不懈地克服自身的缺点,弥补自己的不足,争取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早日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恳请党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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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人人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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