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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镇江两“黑客”被判死刑
发信人: williamlong()
整理人: williamlong(1999-01-27 13:12:14),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s 讨论区 】
【 原文由
 rl 所发表 】

侵入银行电脑盗窃巨款
镇江两“黑客”被判死刑


  本报扬州12月24日电全国首例使用遥控发射装置,侵入银
行电脑盗窃26万元巨款的要案,今天由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郝景龙、郝景文犯盗窃罪被判处死
刑,并各处没收财产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郝景龙原是中国工商银行江苏镇
江分行中山路办事处花山湾分理处职员,被告人郝景文曾是一
个体火锅店店主,两人系孪生兄弟,均为镇江市人。今年8月,
郝氏兄弟经密谋,由郝景文在扬州市郊区某处租借房屋一间,
并安置了一台电脑、一部电话。9月7日,郝景文以“王君”、
“吕俊昌”等16个假名在工行邗江县支行的一个储蓄所开设了
16个活期存折。9月22日凌晨,郝景文潜入该储蓄所,将郝景龙
制作的部分侵入银行计算机系统装置安装在该所计算机系统线
路上。当日中午,郝氏兄弟在其租借的住处操作电脑,向该储
蓄所王君、吕俊昌等16个账户各输入人民币4.5万元,计72万
元。此后,两人利用银行计算机联网的条件,先后持存折在工
行扬州市分行下设的瘦西湖、沿河、解放桥等8所储蓄网点取款
26万元。后在汶河储蓄所要求取款4万元时,因该所工作人员向
其索要身份证查验,两人恐罪行败露,即潜逃回镇江市。郝景
龙与郝景文各分得赃款12.5万元和13.5万元,案发后已全部
追回赃款。(娄银生刘俊)





《华东新闻 》1998-12-25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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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孤单, 匆匆地上来, 只为能看你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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