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7281813(再兴国学)
整理人: red_angle(2001-09-04 10:34:0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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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八字应能描叙每家“夜总会”的情景。
现在是午夜0点左右,也正是跳“迪士高”(俗称“蹦的”)时间。高科技的音响效果,播音员用英文呐喊的声音,强烈扭动的身躯,具有多种变化的闪光灯,舞台上男女青年们的激情响应……
以上这一幕,也是全国各地每家“迪厅”或是“夜总会”都会上演的一幕。
这一幕,我并非初见。有时,我也会独自一人去某家娱乐场所走走,来一瓶酒,一碟小吃,静静的坐上一会儿,看看“夜总会”里的节目,如小品,歌舞,主要是为了“借境调心”。那晚是七夕,正值华网国学论坛不能进,近来脑子也有点混了,便去了这家“夜总会”。刚开始跳“迪士高”的时侯,有一位时髦女青年来到我旁边,问了句话。因为噪音太大,想是问我要不要小姐(因为曾有过一次经历),一般来说,现在的娱乐场所都是藏污纳垢之地,自不待言。而这对外国人来说有四个字:正常极了。而对中国人而言,似乎也已习以为常了。细细一听,才知是问我有没有“摇头丸”(摇头丸”是种带毒性的药物,可以刺激人的脑中枢,能让“蹦的”者摇头晃脑数小时而不知疲惫为何物,其产地原不在中国),我自然是摆了摆手。
静坐一隅,看看那些原本就疯狂又服过“摇头丸”后的红男绿女实在是将身体的摆动发挥地淋漓尽致……
(窃以为〈菜根谭〉上所说“恬淡适已,而不夸独醒”还有几分道理,但“竟逐听人,而不嫌其醉”语有所失。况且有些话,实在是如男儿酒醉,不吐不快)看上去,跳“蹦的”者很是陶醉,想来他们对音乐与舞蹈很有兴趣。只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他们身上,却看不到一点点——哪怕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子。于音乐而言,古代五音音谐宫、商、角、徴、羽,依次相当于现在音乐简谱上的1(do)、2(re)、3(mi)、5(sol)、6(la),很多人已不知道了;于舞蹈而言,拿着干戚的舞蹈叫做武舞,拿着羽旄的舞蹈叫做文舞,很多人已不知道了;于“乐”而言,《礼记—乐记》:“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按照歌曲进行演唱,并拿着盾牌、斧头、野鸡毛、旄牛尾装饰的旗子进行舞蹈,叫做乐),很多人已不知道了。
而这仅仅是表面现象,还不是很重要,反孔非儒以来,未能继承传统文化,已是不言而喻。重要的是“现代舞”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先哲王仲任有言:“是非者不徒耳目,必开心意。”不才多有感触,今流淌为文。
五四激进青年拿“旧道统”开了刀,西学东渐至今,遭到思想禁锢的人们奉西方为神明,斥传统为迂腐。一切都是以西方为崇尚对象,便是那中华传统之礼也变得面目全非。时下中国,恐怕连“礼崩乐坏”也谈不上,因为既无礼可言,也无乐可言。主张全盘西化的人,崇洋媚外的人拿西方的习俗来冲击中国文明,用西方的性开放来破坏中国的礼,一言一蔽之,一定要将自已置之死地而后快。
“蹦的”、慢舞、贴面舞等,那是西方的习俗,我们中国人为什么也亟亟效仿?
“犬儒主义者”安布罗斯—比尔斯在其《魔鬼词典》中对“舞蹈”这一词进行了透彻的解释——按照叽叽嘎嘎的音乐跳来跳去,搂着邻居的妻子或女儿跳更好。舞蹈有很多种,不过那些更要求男女两性同时参加的所有舞蹈都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它们显然都是纯洁的;二是邪恶的人们都热爱它们。
这本曾震惊世人,直指人心的著作《魔鬼词典》也许不一定都是真理,但其对“舞蹈”的解释可谓是一针见血,当足拍案!
舞厅,也正是给男女两性找到一个名正言顺搂搂抱抱的借口的场所。我敢担保,如果没有异性的舞厅,必然三天内关门。
西方人大可以跳“蹦的”、慢舞、贴面舞等,但中国人是讲“男女授受不亲”的,为什么一定要学西方?这就象拱手,跪拜是中华传统之礼,而吻手背,揽颈拥抱,是西方人的习俗那样两不相干。我们怎能说拱手,跪拜便是封建,而吻手背,揽颈拥抱便是自由?
至于为什么会有“男女授受不亲”这一礼节?〈礼记—坊记〉中很明白的写着“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故男女授受不亲”(礼是用来防止人们淫乱,向人们表明男女有别,是人们男女之间不生嫌疑,以作为人们的纲纪……男女之间不亲手传递东西)。
但是,不曾听过西方性开放,而没被其国人指责为“自由过滥”,倒也罢了,而这句“男女授受不亲”却被中国人指责为迂腐,并冠以“封建”、“不自由”等称号。有人甚至错以为“男女授受不亲”是反对男女接触,那我倒想知道,我们是怎么来的?“男女授受不亲”不是封建,而是传统之礼。现代化一定要跳这样的舞吗?现代化便需要废除“男女授受不亲”吗?
退一步来说,即便男女之间可以拉拉手,也不应两人素不相识便咫尺之间搂搂抱抱,还名其名曰“舞”?再退一步来说,便称其为“舞”,那这“舞”也只是西方的“舞”,中国人素来讲究男女有别(有人或许听到这话较敏感,但男女能无别吗?何况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这“舞”不舞也罢。
曾有朋友便认为本人思想较为封建,这我不会接受。也有人说我“保守”,我也不敢苟同,若说我思想比较“传统”,我倒很乐意的答应下来,因为传统从来不是贬义词!将来也不是!
细细想想,那些男女青年“蹦的”时那样的忘情投入。或者,“蹦的”对他们来说,确实很快乐。那么,他们真的是很快乐吗?
两千三百年前,伊壁鸠鲁告诉我们:人生的最终目的就是获得快乐。每个人都会去追求或权势,或名利,或富贵,或者其它。而这些追求的背后,正是他们自已为的快乐这种动力驱使着他们。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如愿以偿,也有人适得其反。为什么会这样?这位哲学家认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许多人并不真正懂得“快乐”的含义。
真正的快乐,在伊壁鸠鲁看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身体无痛苦”,而是“心灵无烦忧”。“身体无痛苦”是指要过一种简朴的生活,不追求过分的物质享受。因为人的物质欲望是无限的,而肉体的承受能力又是有限的,如果过份追求物质享受,最后带来的并不是快乐,而是痛苦。《礼记—曲礼》中所说“欲不可从”“乐不可极”即反对过份的放纵欲望,追求快乐。“身体无痛苦”也正是“心灵无烦忧”的前提。
“蹦的”、慢舞、贴面舞,显然不是“真正的快乐”。即便这样的舞能带来他们自以为的快乐,那也只是一种“人欲”罢了。
“人欲”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的“人欲”,一种是过份的“人欲”。拿饮食来说,饮食是正常的“人欲”,绝无可非议,而过度要求美食,则便是过份的“人欲”。“蹦的”、慢舞、贴面舞,显然也不是正常的“人欲”。人欲滋长,便需要以“天理”来克制。人被事物所迁化,就是灭绝了天理而穷极了个人欲望。
如何处理“天理”与“人欲”的关系,古代思想家曾做过很多探讨。从程朱把天理与人欲绝对对立起来(朱子曰:“人之心,天理存则人欲灭,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性夹杂者。”《续近思录》),到考据学大师戴震则尖锐指出程朱理学的偏颇“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并认为“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已矣。”再到近代熊十力先生批评戴震“清儒自戴震昌言崇欲,以天理为桎梏,(戴震言欲当即为理,既反对天理,既中无主宰,而欲何由得当乎?)其说至今弥盛,而贪污、淫秽、自私、自利、诈伪、猜险、委靡、卑贱之风,弥漫全国,人不成人,其效亦可睹矣。”
就个人而言,对熊先生的说法很是赞同。对于理欲关系,熊十力先生历来反对禁欲,但他始终以天理为头脑,坚持以理导欲。也因此他认为戴震既反对天理而又以欲为理,便失去了导欲的主宰,这就只能导致人欲横流。
但很可惜,熊先生所提出的“以理导欲”,并没有引起我们这些后来人的重视,以致今日成不堪之局。在现代化过程中,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汽车、洋房、电视的视觉效果、迪士高的音响效果、港台的情爱歌曲都在刺激着人们,而人们已完全没有了“理欲”观念,于是破弊百出,功利主义、金钱至上、走私贩毒、贪污受贿、卖淫嫖娼、抢劫盗窃、靡靡之音、酒肉犬马、私欲膨胀、欲壑难填……
改革开放以来,早已成疯狂与镇定剂齐飞、颓废与麻醉品并驾的社会病态,这样的“现代舞”无疑正是社会病态之一,或者说同时要求男女两性参加的、具有不良动机的“现代舞”无疑正是社会病态之一。
兴许,兴许我们不必将“现代舞”视为洪水猛兽,其本身与最初流行可能并无对错可言,但我们应该知道千古以来,如柳下惠者简直是屈指可数。当今江河日下,又能有几人坐怀不乱?其思无邪?换句话说,舞厅里因“现代舞”而产生的淫秽及流弊,也正是现代青年道德意识与自身素质问题。
社会病态显然要治,以传统道德来治。但不是以传统的“礼”为衡量事物是非的准绳,世风今已至此,要想“回狂澜于既倒”,再恢复以前那样,无异痴人说梦。而我们自应提倡熊十力先生所提出的“以理导欲”,以期做到一定限度的调节。孔子主中庸,凡事也不可强求,一如儒家的理想政治社会“大同”既已不可能,只能退而求其次——“小康”。
我们积极宣传着中华传统文化,推广国学思想,最低限度上希望能使社会病态不再蔓延,不再愈演愈烈,尽可能地改善“貌似金玉其外,实则败絮其中”的花花世界的各种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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