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appywang()
整理人: cswpcl(2002-02-26 16:11:0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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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签署世贸协议后,美国迅即开始研究在中国产业“抢滩”的突被口,其 中互联网业已成为外资关注的焦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西明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我国的互联网业市场放开,将很快形成外资 竞逐的局面。对此,我国有关部门和互联网产业界应早作准备。
张西明在承担国家“九五”重点社科研究课题“电子出版物宏观发展与管理 ”的三年多时间里,一直把外资进入对中国互联网业和国家信息安全可能产生的 影响作为重要的关注点。张西明说,中美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签署双边协议后, 根据目前美方单方面宣布的协议内容,美国公司可以在中国投资互联网业,包括 网络服务和网络内容。据网上消息,目前美国及一些发达国家的投资者已准备随 时启动大最风险投资基金,大举进入中国迅猛发展的互联网业。
尽管我国过去禁止外资进入互联网业,但国外一些大的网业资本近年来实际 上已通过参股中国公司的方式突破了这些限制。“入世”后,这些公司将在中国 互联网业捷足先登,追求投资的最大化和越来越大的管理控制地位。同时,大批 实力雄厚的外资会随即跟进。在这种形势下,我国互联网业与国际资本竞争中面 临的“三个不对称”(规则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投资能力不对称)的局面将更 加突出。如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入世”前的有限时间作出一个制度性的 安排,我国这个潜在的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业市场将会很快被外资所主导。由此 带来的产业结构、国家信息安全等一系列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问题,将对 我国的发展构成长期严峻的挑战和制约。
与国际资本跃跃欲试的局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和产业界 对开放互联网业市场的准备不足。为在即将到来的竞争中争取主动,张西明提出 应从四个方面早作准备——
首先,迅速就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国际互联网业的发展和中国互 联网产业的现状;发达国家规范管理互联网的经验;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如何建立 符合国情的中国互联网的规范和管理体系;互联网投资政策,特别是反垄断,反 不正当竞争等迫在眉睫的问题;互联网在商务活动和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的 作用。
其次,促使一部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世界贸易“游戏规则”的中国电信法尽 快出台。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第三条规定,各成员国应及时公布有关或影响该协定 执行的相关措施,至少每年公布一次,并对其他成员的询问作出迅速答复。这是 建立互联网业良性投资环境的根本需要。事实证明,在双边和多边贸易冲突中, 总是有规则的一方主动,拿不出自己的规则的一方被动;规则明细具体的一方主 动,规则笼统含糊的一方被动。我国目前虽存在许多部门法规和地方法规,但还 没有完整、成文的电信法,更没有关于互联网投资、融资、服务和资费标准等方 面的政策规定。
第三,通过发表专家分析、评论并召开不同规模的研讨会等方式,使中国企 业家和有关方面具有足够的心理和信息准备。至今许多人对WTO的机制、“入 世”的涵义还缺乏起码的常识性了解。而发达国家的民众特别是其工商界,生活 在这样的体系下已达半个世纪,对有关规则了如指掌。“入世”后,中外的这种 “信息不对称”对中国企业界、投资者和民众极为不利。为此,张西明建议一方 面通过立法,以公开、权威、规范的形式公布于众;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介、教 育讲坛普及和传播有关知识,满足中国互联网业的信息需要,保障民族产业“入 世”后能自如地运用规则全面公平地参与竞争。
第四,更新国内互联网产业界的投资观念,改革多方零散集股的投资形式, 尽快树立有针对性的集中投资意识。互联网市场放开后,外国资本必定会在最短 的时间里,追求最大限度的多数股。而中国投资者受目前资本回报率有限的影响 ,常以多方零散集股的形式投资互联网业,既有雄厚资本又有远见和魄力的中国 投资者还不多。这一正一反、集中资本和分散资本的实力比较、构成了中外投资 者“投资不对称”的严峻局面。中国互联网产业界应尽快树立起有针对性的集中 投资意识,增强国内互联网业的竞争力。一条切实可行的对策就是,中国互联网 业尽快寻求在国内上市融资。(《国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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