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iwalk()
整理人: lishengda(2000-11-28 16:29:5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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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朋友,错失了爱
三年大学生活在春风细雨中飞快地滑走了一半,脑袋里似乎没装下什么东西, 算是一点点安慰的是,先后认识了几个朋友。其中有一个女孩,叫红,红在众多 五
颜六色的女孩子中并不太显眼。难得的是她没有涂脂抹粉的习惯,看着她秀发一 甩,
毫不设防地说着话的可爱样子,我有点迷醉。
我得于认识红是因为她是我首任女友的朋友的朋友。可是,当她也成了我的 朋友时,我的朋友伟却对她爱得发疯。为了追到红,伟忆用了三十六计中的三十 六计,险
些用到了走为上了,本着助人为乐的原则,亲自为伟组织实施了英雄救美之计。 于是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惊心动魄的场面便上演了——红绕过图书馆,刚踏上那条 羊肠
小道,便遭到几个蒙面人的突然袭击!情势非常危急!幸而此时天降神兵,伟及 时出
现,拳头才抓紧,那几个蒙面汉就已落荒而逃。自然,英雄伟的肩上便顺理成章 地靠
着受惊小羊羔的红。首战告捷,便有了下文。
伟不负众望,与红的关系逐渐发展加深,并已稳定。虽说不上影形不离,但 出
双入对就令不少人羡慕不已。每当他唱着《夕阳醉了》“醉”回宿舍。舍友便争 先扑
上去:“红的小嘴很香吧?”“那小手滑嫩不?”伟不得醒过来:“什么?红是 你们
叫的吗?你们该叫朱叶红!”舍友便连忙道歉,“是我们错了,该叫朱叶红!”
红和我一样,经常跑回家,原因不谋而合:家里只有母亲一人守屋。而每次 回家,都是伟骑车载红到车站。可是后来的一段日子里,他忙于学生会的工作, 便委托
我顺路载红到车站。可是后来的一段日子里,他忙于学生会的工作,便委托我顺 路载到车站,当时,我已与女友分手,没啥顾忌也就点头了。在移交“任务”时 ,伟拍了
拍我的肩:“辛苦你了。”我笑说:“没担心我挖了你墙脚?”你敢?我挑了你 的脚
跟啊!”
自从车尾上多了一个美人儿,每次“出车”准时多了,且分秒不差,同时我 还
把车子擦得雪亮,我想,不应让红看到伟有我这样窝囊的朋友。
原先没想到我与红十分相投,每次一路说笑,临别之时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 感觉。多次之后,红索性与我同坐一辆车,侃个天翻地覆,尽管有了转车的麻烦 。
慢慢地,我发现与红之间有了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她的眼神总是混合了些什么 ,使我心底竟觉得慌张,但我依然佯装平静如常,笑声依然,可已极不自然罢了 。坐
在车上,我们干了几次偷窥对方而导致目光短兵相撞的事故后,就再甚少探视对 方,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我清醒地知道,红是伟的女友,我绝对不能存在什么杂念。
我努力克制、强迫自己,也许物理学家说得对,当压力越大,反弹力也越大。— —
我感到心灵深处一触即发的强烈爱情之火,唯恐一不小心会导致火山喷发,却又 有
一种衷情难诉的痛苦。
这次乘车,我发觉红感冒了,坐在旁边的我装得无动于衷,心里却默默难过 ,她每一声咳都深深地牵动我的每一根神经。突然她哎痛苦地叫了一声,我奇怪 地扭转头,
原来她将纸巾丢出窗外时,手碰着破了的玻璃,她那娇嫩的手指被划破了一道深 深的裂口,血还没得及涌出。我急忙捧起她的手,将受伤的手指含在嘴里,然后 从衣袋
里掏出一支香烟,将烟敷在伤口上,并用纸巾包了几层才吁了一口气。抬起头刹 那
才发觉红在静静地看着我为此忙碌,那动人的睫毛呵,我情不自禁地拨着她的刘 海
……我们目光相接的时候,不再是立即闪避,而是慢慢接近。当四片湿润的唇印 在
一起时,噢,世界顷刻不存在了……红将我的脖子紧紧搂住,在我耳边轻喘:“ 陶,
我已经很累!”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可伟的声音仿佛在回响:“我挑了你的脚根 啊!”虽然当时是开玩笑,但现实不允许开玩笑!我猛地挣脱红的双手:“周围 很
多人……”其实我们是坐在中巴的后排。“是不是因为我与伟?”红把目光移到 窗
外。“不!我虽爱你,但我知道……”我再说不下去。
后来,我们不再“同路”,我也不再准时,不久红与伟分手了,这不是意料 也
不是意外,面对这个结局,我仅仅有一种悔怅罢了。
直到毕业后伟的身边换上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友,而红也为人妻的时候,我依 然孓
然一身。一次聚会上,我才将这段故事告知了伟:“挑我脚根吧!”“其实这不 是你的错!”伟说得很淡很淡。
-- 年年岁岁 花相似,
岁岁年年 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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