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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旧贴 宗教、三毛、列侬与我
发信人: raila(Raila)
整理人: sweetarain(2001-07-25 22:12:27), 站内信件
(一)宗教,我的依靠。

我没有走进过教堂,但每次站在门口总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在十字架下面,会用手掩脸,默哀着,然后在胸前画十字。过路的人会回头看看我,没办法,毕竟我不是生于上帝的国度。
我不为耶酥的受难感到悲伤,他是上帝之子,自然有能力脱离危难,但他说他要兑现 神借以利亚之口的预言,自然得牺牲自己。当然他是痛苦的,不然他不会叫“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了(意思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上帝不是不想救自己的儿子,而是耶酥应该死,应该死而后复活。要不然, 神的伟大就很难显现了。
我为神圣的气氛而感动,那是一种虔诚的膜拜。
我为自己而悲伤。神就像个宽敞的怀抱,可惜的是我总没办法接近它。命运给我带来的是苦难,没有 神我不知如何活下去。世界留给我的是一片迷茫。
我并不很爱耶酥,我爱上帝耶和华。 神是个慈祥的父,他赐予你一切,只要你不背叛。
我不知道教会是做什么的。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他们都是信上帝和他的儿子,但又彼此水火不容,真叫人费煞所思。我很无所适从,干脆什么教会都不加入,什么教堂都不进。信 神的,只要虔诚就好了, 神会知道有我跟随他的。
不愉快的时候,静静的向 神诉说;不顺意的时候也叫叫“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害怕的时候画画十字,仿佛上帝能听到看到,信神的人就这样,感觉上神总在自己身旁不远,就像XX功的人相信肚子里面有个轮子一样。
 神是我在迷难时候找到的,他没有离过弃我,我没可能离弃他。

(二)三毛,黑夜中的一点光明。

我在十三岁时接触到三毛的书,当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感觉,只是觉得她的世界很令人向往;她散发出来的气息很吸引,即使是书中,即使她已经死去。
真正去懂得她是去年,那时候告别了深爱的人,一头扎进书海里以求解脱。
最初看的是史书,后来看呀看的,又遇上了三毛。捧着她的书,像见了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又喜又悲。
也许是自己的性格有点像三毛的原因,所以自己特别爱她。那时侯自己没什么理想,没什么希望,没什么人生乐趣的,就一天到晚的觉得自己空虚。遇上了三毛就像遇上了另一个自己,让我再清清楚楚的把自己看个透,这个迷失了的自我,终于找回了。
我本来读理的,但现在选择了文,因为我要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也许是因为受过不少伤害的原因,所以我选择了逃避,逃避现实;也许是热爱祖国的壮丽山河,我选择出走,而逃避和出走加起来就等于流浪。和三毛一样的行为,只不过是起因不同。学文是为着流浪作打算。
流浪的念头不因三毛而起,她是我心里的好朋友,但不能左右我的意愿。她也不是我的偶像,我说了,她是我心里的好朋友,我不会去模仿她。
有了这个念头,以后的日子我都在为它而努力着。但许多人都叫我要现实,要现实,仿佛我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我仍然朝三毛看,不是要看齐,而是看看她,我就可以对自己说:“要流浪,苦难有的,三毛熬过来了,我为什么不能?”我有了这样的心,其余的就得看运气了。
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不是没有灵感,就是表达得不好。但每每看了三毛的书以后都大受感动,(她啊,就是有这个魅力),手里也痒痒的,拿起笔就能写篇让人叫好的文章。我能写到今天,还得多谢三毛小姐。
没有了三毛,我还没能认清人生的方向,三毛,在此谢过,希望天堂的你能看到。

(三)约翰·列侬,心中至爱

在这里,我先要感谢一年前离我而去的爱人,是他让我走进了音乐的世界。他是个疯狂的摇滚乐主音,他离开我的时候,我知道了THE BESTLES。
JOHN LENON(约翰·列侬),THE BEATLES的灵魂,一个虽死犹生的人。玩摇滚的人说他精神永在,如今我还没找到音乐的真谛,所以我不知道他的音乐精神怎么个永在法。但我从他看到了另一种男人,一种在我生活中不曾出现过的男人。气质、才华、勇敢、魅力……包围着他的多得无法说清,我被他吸引了。我不爱他的激烈的情绪,不爱他的“床上和平”,不爱他的大麻……我爱的是唯美,他的所有的好,别人无法相比的独特。
列侬是个传奇的人,他的音乐是现在所有追求真正音乐的人的音乐,差别只是列侬找到了,有些音乐人还没找到。我也爱音乐,我也追求音乐,那我找到了吗?没有,音乐的定义没统一之前我不会找到。列侬的时代他把音乐都变成了摇滚,但今天的音乐五花八门,谁有列侬的力量来把它统一?没有,我相信没有,也不相信有。
而我,寻找后现代列侬,也寻找自己的音乐。


RAILA
2001-6-16
PM 10:16:45
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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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所有以往烟消云散
我寻觅自己   寻觅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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