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endewangwei(★我是一只鱼★)
整理人: sweetarain(2001-07-25 22:11:0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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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坐在马桶上,看古龙的《欢乐英雄》,其中有一句:“早上的太阳新鲜得像刚出笼的馒头。”不禁哈哈大笑,决定要写一点东西,把这句话用上去。于是便有了以下的一篇文章。一直到写完还没有题目,于是寄到广州给她看,让她帮我起个题目。她写的是《有老婆的日子》。当然“老婆”指的就是她自己。如今一切都变了,她已离我而去.而我却还在往日的回忆里寻求快乐和安慰.即使时光倒流,回到四年前,我还是会一样和她疯狂地恋爱,还是会不顾一切和她在一起,这三年是我短暂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一切都不会再重演一遍了。
今后我不可能再遭到这样的屈辱,再经历这样的精神痛苦,但也从此不会再有这样的快乐和这样的幸福。特定的感觉在人生中只能有一次.献给我唯一曾经热爱过的女人。每天早上七点半,我都会在歌声中醒来。隔壁两年级的那两个家伙一睁开眼就会开始二重唱,然后在水房和我抢用一个水龙头刷牙。我在阳台上挂好毛巾后,要给冬冬一巴掌,把他从梦境中拉回来.他可以在一分钟内穿好衣服和鞋子,再花五分钟边梳头边喃喃自语。他每天只在中午刷牙。
早上的太阳新鲜得像刚出笼的馒头。冬冬就用他那辆破旧的自行车摇摇晃晃地带着我迎着朝阳去上课。我们喜欢从一群群娉娉袅袅的女生中穿梭而过,这给我们一种飞鸿踏雪泥般的快乐。半路上有一座桥,桥下是黑亮黑亮的流水,不时还会冒出几个泡泡来,有一次冬冬说有人正在河里游泳,我不信,结果我帮他打了一个礼拜的开水。
今天课上讲VirginiaWoolf的一篇短文。说的是她一晚闲来无事,走了大半个伦敦,要去买一支铅笔,逛来逛去,忽然有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感受。这个女人真是无聊,家里明明有一大把铅笔还要出去买。于是我就看小文的手,小文的手很好,纤细而洁白,还能写出很好的文章,握起来一定柔软如绵,小文的眼睛盯着课本,聚精会神地在做着她的白日梦。班上二十个人有十九个在发呆,只有我在自得其乐地欣赏小文的手。终于讲完了,我的肚子忍不住开始叫唤。老师很有风度地掩上课本,问大家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举手说我们上这样的课到底有什么意义,他一急回答不出来,同学们不怀好意地哈哈大笑起来。
冬冬一下课就一个人走了,我每天中午要和老婆一起吃饭,这种事情是和他毫不相干的.教词汇学的杨老师说某些词在实际应用中会产生词义的扩大,这是语言进化的一个表现.老婆就是一个每天陪你吃饭,黄昏陪你散步,偶尔也手挽手去看场电影,逛逛外滩,多少有点共同语言,并在适当的时候互相说一些肉麻的话的女生.小文不是老婆,因为老婆只能有一个,更何况小文只和我一起去过可颂坊喝过咖啡,吃过蛋糕,我还从来没有拉过她的手。
还没走到老婆教室门口我就闻到了冬瓜排骨汤的味道。这小妞越来越懂得讨好我了。梁实秋说男人都是又懒又馋,这句话的确是真知灼见.前些日子在广州看到一家饭店名字叫“阿二靓汤”,老婆告诉我说阿二就是小老婆的意思,小老婆不单年轻漂亮,又能煲一锅好汤,博取老公的欢心,这汤自然是味道绝佳,营养丰富了,我是不幸或者是有幸的很,没有有过阿二,即便是有,做的汤也不一定比老婆炖的排骨汤好,更何况老婆还是风韵犹存。
我第一次拉过她的手后,她就面有的色地告诉我她在高中是校花,在美女如云的上外虽不敢自夸,去也能称得上是系花。由此可见她的身材容貌还过得去,可是我看中的却是她那细长细长的小眼睛。李渔《闲情偶记.姿容篇》:“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因为她是会做饭的广东人,我就花了十块钱在五角场的地摊上买了一个电炉,又从研究生楼的女生宿舍里偷了一个锅,放在老婆班里,充分发挥她的聪明才智。
班里就老婆和体育委员在,我一进来他就咬牙切齿灰溜溜的走了。他实在是想不通老婆好端端的一个大家闺秀怎么会看上又臭又笨的我。老婆已经把汤和饭菜放好在课桌上,我拍了拍她红扑扑的小脸,帮她擦去鼻尖上的汗珠就开始狼吞虎咽。老婆最大的快乐就是看我吃饭,我每次都能把桌上的饭菜消灭的一干二净。喝汤的时候老婆说昨晚上又梦见我了。我问什么.她说梦见我们一起去西藏,那里的天空好蓝好蓝,我牵着她的手在白运里跳舞。我说不可能,我连慢三慢四都没学会,哪里会跳什么舞。她说你这个无赖,人家不跟你说了,小嘴巴便撅了起来。我说你撅起嘴巴的样子最好看,她便又吃吃地笑了。饭盆都底朝天的时候,我拍拍肚子假惺惺地说我来洗碗吧。她瞪了我一眼说等你来洗碗太阳都从西边出来了。她洗碗的时候,我用法国的八角玻璃杯冲了一杯龙井。边喝茶边看《东视体育新闻》,这唐蒙怎么越来越胖,把好好的西装都撑破了.我每顿饭吃这么多还是这个猴样。可是老婆却说我越来越英俊了,害得我每天和冬冬争先恐后地抢着照宿舍里唯一的那一面镜子。
有了老婆以后我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一天见不到她我就吃不下饭。如果世界上真有一种东西叫爱情,大概这就是。于是我对她说我爱她,她也红着脸说她也爱我,是的,我们相爱了。一个女人只要有一个男人真心爱她,她就是一个快乐的女人。老婆很快乐.可是每次月园的时候她都躲着我,说身体不舒服,让我一个人去逛。老婆今天又不舒服了,我回到宿舍,睡了一个下午,醒来时肚子又饿了。冬冬敲着饭盆喊我去吃饭,又是卷心菜,又是大排,一点味道也没有。吃晚饭后冬冬和我猜拳,他又输了,只好去洗碗。人一有了老婆,连运气都特别好。
太阳下山了,也该给自己找点事做,到了班里,打开抽屉,才发现里面的书全看过了,今天又没有作业可做,小文一个人在,她在给家里写信,每个礼拜都写好几封就是从来不给我写。钢笔在小文的手里摇头晃脑,小文的手指很细,柔韧性很好.我一动不动的看着小文的手,忽然想起我已经好久没有给家里写信打电话了。小文终于写完了,我邀她一起去逛花市,她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她说孤男寡女晚上一起出去被人看见恐怕不好吧,更何况我已经是有老婆的人了。好吧,那我自己去.没有老婆在身边的时候,一个人独自享受生活也不是件坏事。
每天晚上,都有许多市郊的花农用自行车和摩托车,满载着鲜花来赶花市。各种各样的鲜花就随意的摆放在地上。我把花市从头逛到尾,花了10块钱向一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姑娘,买了一把20朵黄玫瑰,用一张旧报纸包起来夹在腋下,走进了巴黎春天。柜台里浓装的小姐对我灿烂地笑着,至少我看起来不像一个穷光蛋。
这里唯一让我感兴趣的是Swatch的腕表,早就想把这只ENICAR给弟弟,自己买个Swatch高兴高兴。可是口袋里只剩下一百多块钱了,最便宜的Swatch是480元。我的信用卡已经透支了二千五百多块,要是刷卡,老爸肯定跟我翻脸。要是情人节没有买那一瓶CD绿毒送给她就好了。那瓶香水足够我买一只Swatch后再和老婆去吃一顿意大利面,囊中羞涩,只好灰溜溜地走进地铁,毕竟老婆比Swatch重要,至少老婆会炖冬瓜排骨汤,Swatch不会。
听人家说送花给女孩子要送11朵,以示一心一意,于是挑了11朵最鲜艳的玫瑰站在女生宿舍楼地下吆喝着她的名字。老婆一会儿就飞了下来,开心得跳起来吻了我一下说我真好,我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呵呵呵呵应该的应该的。回到宿舍,冬冬看到我带了9朵玫瑰花回来,欣喜若狂,尽数抢走,夺门而出。晚上是十五,大概是我的生日。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等着天狗去吃掉她。
---- 想象是你能放起的最高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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