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nowdancer()
整理人: windsmile(1999-11-19 12:50:25), 站内信件
|
许多名作家的作品中都出现过狼的身影,古龙、海明威……而短篇小说描写狼的 就更多了。在文学家的笔下,狼竟然是一种凄美的化身,就像童话家的笔下老鼠 都是聪明伶俐善良的小可爱一样。但是,我们都知道,在现实中,人绝不会喜欢 狼,狼更绝不会喜欢人。
狼有狼性,人有人性,以人性去衡量狼性显然是不现实的,但人是一种奇怪 的动物,可能是由于偷吃禁果带来的一点小聪明,他们喜欢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 别人(或者说别的一切)的头上,一厢情愿的拿所谓的人性去解释一切。那些小 说家是人,我也是。
《与狼共舞》开头引用的故事来自许久以前无聊时顺手翻的一张报纸,至于 什么报以及那篇文章的题目早已忘却了,故事的发生应该是在美国西部,所以这 肯定是一篇翻译作品,我还记得那匹老狼“爱人”的名字,叫布兰伽,一匹“年 轻”的母狼。老狼实在太宠爱“她“了,因此她恃宠而骄,不顾狼群残酷的纪律 擅自行动,被猎人套住,老狼为了救她而……也许的确象有些朋友说的那样,这 个故事不过是无聊文人凭空杜撰的罢了,但它的确很美丽,即使是假的——在并 不怎么美丽的尘世间,我们象鱼儿渴求水那样渴求美丽,看过《最后一片绿叶》 、《麦琪的礼物》、《回家》……吗?每个人都知道这仅仅是小说而已,但我们 宁愿相信它们真的发生过,也许在遥远的地方,也许……就在我们身边。
《与狼共舞》真的不是一篇成熟的作品,象我在前言里提到的那样,游戏之 作而已。我和麦子开玩笑说他的《与蝶共舞》挺有意思,他说你干脆写篇《与狼 共舞》得了。于是我在上网当东西时花了近两个小时写了一篇贴上去,自己并不 太满意,主题深度不够,行文的脉络层次也不够明晰,形有了,神还不知在什么 地方,题目也不很合适……可它毕竟是我的第一篇散文,更是我的第一篇网文, 我会珍惜的。
梦色于7.4晚
--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99.173.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