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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与狼共舞》补记
发信人: snowdancer()
整理人: windsmile(1999-11-19 12:50:25), 站内信件
 许多名作家的作品中都出现过狼的身影,古龙、海明威……而短篇小说描写狼的
就更多了。在文学家的笔下,狼竟然是一种凄美的化身,就像童话家的笔下老鼠
都是聪明伶俐善良的小可爱一样。但是,我们都知道,在现实中,人绝不会喜欢
狼,狼更绝不会喜欢人。
    狼有狼性,人有人性,以人性去衡量狼性显然是不现实的,但人是一种奇怪
的动物,可能是由于偷吃禁果带来的一点小聪明,他们喜欢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
别人(或者说别的一切)的头上,一厢情愿的拿所谓的人性去解释一切。那些小
说家是人,我也是。
    《与狼共舞》开头引用的故事来自许久以前无聊时顺手翻的一张报纸,至于
什么报以及那篇文章的题目早已忘却了,故事的发生应该是在美国西部,所以这
肯定是一篇翻译作品,我还记得那匹老狼“爱人”的名字,叫布兰伽,一匹“年
轻”的母狼。老狼实在太宠爱“她“了,因此她恃宠而骄,不顾狼群残酷的纪律
擅自行动,被猎人套住,老狼为了救她而……也许的确象有些朋友说的那样,这
个故事不过是无聊文人凭空杜撰的罢了,但它的确很美丽,即使是假的——在并
不怎么美丽的尘世间,我们象鱼儿渴求水那样渴求美丽,看过《最后一片绿叶》
、《麦琪的礼物》、《回家》……吗?每个人都知道这仅仅是小说而已,但我们
宁愿相信它们真的发生过,也许在遥远的地方,也许……就在我们身边。
    《与狼共舞》真的不是一篇成熟的作品,象我在前言里提到的那样,游戏之
作而已。我和麦子开玩笑说他的《与蝶共舞》挺有意思,他说你干脆写篇《与狼
共舞》得了。于是我在上网当东西时花了近两个小时写了一篇贴上去,自己并不
太满意,主题深度不够,行文的脉络层次也不够明晰,形有了,神还不知在什么
地方,题目也不很合适……可它毕竟是我的第一篇散文,更是我的第一篇网文,
我会珍惜的。
                                                梦色于7.4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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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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