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mengr()
整理人: gzwzw(1999-11-22 12:56:5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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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念书的一段往事,只不过想说说那些畅销的言情小说有时来源可能会令 你想不到......
那一日,在校园里闲逛,见花花绿绿的海报栏里一张不起眼的启事,问你想 不想勤工俭学想不想练笔,想不想也许就此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台湾一家 以言情小说有点知名度的出版社想在大陆寻求改编作者。
有此等好事?女人天生爱作梦,少女情怀总是诗,编编言情故事,简直是女 性本能。每个周末借回的一大堆席绢于晴看得眼花,与个个女主角麻雀变凤凰相 比,我倒更是羡慕那几位作者,白日梦不可避免要做几个,不如拿来编成故事, 一不留神成了畅销书作家,名垂青史不敢奢望,只是可以写一本书闲上一年,衣 食无愁,不必上班怕迟到。
我马上拐进旁边电话亭,拨通联系传呼。电话来了,对方说你看过席绢她们 的小说吗?我说看过。他说好吧,于是约好接头事宜,让我先拿书稿看看。
第二天依约到了502终点站。“嗨,你就是檬檬吗?”--天知道这位男 子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他交给我一叠极精美的稿纸,和一本书的内芯,叫我依 原书框架重新构思成一本书。只要有百分之一与原书相似就行,主要是为了看看 笔力,防止抄袭。
路上翻那本书,终于在篇眉处发现是叫《异国情鸳》。繁体字印刷,还是竖 排。别看这么一幅老古董形象,内容却大胆放肆。什么纯情小说,跟地摊文学也 差不多了。
我最恨看竖排的文字,花一天时间,才仔细完那本书。又去买来一本席绢的 最新小说,以前都是租的 。再花一整夜时间来编造人物。原书故事发生在日本, 女主角是英日混血儿,我按东家的意图汉化成中美混血儿,挖空心思取了名叫尘 尘,又唤尘儿.阿尘,暗合其自幼被弃,英文名叫珍妮,地点按要求在那我从未 见过的台北。
下周要考试,课也不敢逃,但两周之后就是截稿日,只好随身带了稿纸,逮 住时间就写几行。每天大概能写三千字。
胡乱应付完考试,离截稿只有六天时间了,我才写了两万字,意味着以后每 个钟头应写一千字。只有逃课回家,用电脑了,至少可以避免赶活后字象鬼画桃 符。
-- 聊天室说过的话写在风中,《戒聊与我》让它为我们稍作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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