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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水晶的魅力
发信人: shanvy(叶子的歌)
整理人: youngjun(2001-06-13 15:44:34), 站内信件
    就个人而言,我是喜欢天然水晶的。
    
    就水晶而言,天然和合成本无大区别。但是之所以喜欢天然者,纯粹是因为在很早之前读过的一段文字,具体的内容是没有能力复述的了,只是记得在那段文字中说道:水晶是自然界的产物,是积千年寒冰而成,即使在被开采切割之后,它的灵性依然。因了它的灵性,它只会与它该属于的人相遇,属于该拥有它的人,而一旦被拥有,它的生命便会由它的拥有者延续下去。

    尽管早已知道水晶无非也就是一种比较特别的漂亮石头,但仍固执地想象是多年以前的一块坚冰,历经多年寒暑,顽强地在这世间存活了下来,最终被发现,被打磨,被雕琢,与它的拥有者亲密接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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