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wt(向问天)
整理人: darkwing(2001-06-13 10:06:0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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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拘留
贼,都知道这无奈的一句:只看贼娃子进馆子,没见贼娃子挨打.贼,还是辛苦.
春天,那的确是放风筝的好天气.我却在人民公园假山后面输光了大清早在公共汽车上偷的钱.赌的那时刻,真的痛快,真的潇洒.分文输尽,方知肚子需要钱买饮食解决饥饿.正当我踌躇吃饭问题时,一位衣着入时的混混主动要请我大吃一顿,他说:"赌品好的人,做自己的朋友一定不错.
我很感激,分手时相约三天后在此公园喝茶.
五一前夕,警察们正寻找为五一献礼的成果。反扒小组象蚂蚁忙呼在往来在于车站
的公交车上。这种情报随时都可以知道而不需负钱,公交车上危险,还有自由市场,“
铲地皮”,总不会那么倒霉。相约的三天,已剩下半天,这一次,一定要自己负钱。否然,他会以为我是“生活的灿头”。
结果,非常失望,还极其倒霉头顶被失主当场抓获。尽管扭脱跑出几步,还是被守侯在此的联防人员赶上来扣住。愤怒的失主,憎恶扒手的群众喊着、叫着、呼着,最响亮的一句:“打死他!”好象我是《白毛女》中的黄世仁,拳头象海潮汹涌而来。我想,,就是打虎者武松,也和我一样。背、头、腰、手,浑身上下都在经受暴雨般的洗礼,连拖带打的进了派出所。暴风雨停止,鼻血、牙血混合一起滚动在下巴、胸部。眼痛、鼻痛、头痛、背痛,四肢无一不在告诉我,刚才的暴风雨,厉害!我仿佛理解了一点,贼的那句警言。原来,变贼是要支负常人不愿负出的代价。
不幸中万幸,我被父亲打多了。经常挨打的人,骨头通常都不错。
没挨残,人证、物证具全,这种情行下还能走出派出所的,要么,有关系,要么,父母住房比派出所占地的平方大还。
我有什么关系?
爸爸工人,妈妈工人,“关系”这一词,父母从未听说过,想爬出派出所,
做梦!
裁决书象复印件似,很快。在名字上按了红色大指母印,十五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精神决定。
状元街五十二号行政拘留所。
一间三十平方的青砖瓦房,正对四合院门口。旧式建筑,青砖青瓦,有百年
历史。看结构、造型,决不是关押犯人的住宅。不管旧社会是谁的府第,绝不是
穷人可以睡觉的地方。
既然不是穷人住的宅第,穷孩子自当住不习惯。不习惯,还是得住进去。
七根指头粗的铁窗很高,仅有阳光可以自由进出,铁门不厚,却不是任何一个犯人能几拳几脚打破的那种门。脏不可言的房子让我牢记着:千万别失手!马桶很大,排到门边,只要进门,就有臭味儿扑鼻。真想抽自己几耳光,以后扒包千万要小心,更不要把刀片划深而伤着失主的屁股。一盏囚灯下有十七八个人。叫人怀疑这十多个平方是不是有弹性。听说,高峰期,可以关上三十几人。我想,一定象罐头里的鱼挤在一起过夜。。
新犯通常要守“金鱼缸”我却例外,例外的人不多,恰好我是不多的那种。打架挨打已是家常便饭,这种人多了,拘留所需要扩建。打了一架之后“金鱼歌”免唱了.
头戴钢盔,紧刚枪
保卫大地,保卫边疆
誓死保卫“金鱼缸”
.......。
胜者,通常是不会睡在“金鱼缸”边。代价负出了,那二十多分锺的“五花”,着实令人害怕。但,值得。没有睡在令人作呕的马桶边。
在这肮脏得要命的房舍,都是客人,最长的时间十五天。躺在铺板上,夜风
从铁窗飘入轻扬着正中那盏囚灯,微微摇摆的灯光让眼睛难以休息,觉得凉意拂
身。都入睡了。
我的约会呢?
等我去公园喝茶的兄弟会怎么想象失约的赌友,也许,他等了一个下午准备
离开时会叹到:“许诺,信义,见他妈的鬼!。”日后相逢,他只当我一文不值。我油然坐起来,铁窗外的夜,满天星斗。忽然,觉得胸口要爆炸,象一支被猎人捕获的狮子关在笼子里,真想放声怒吼。
几天后的清晨,进来了一个衣着光时髦的年轻人。他还站在天井中央例行检查危禁品时,就有好几个房舍的人爬在铁窗上招呼:“小爆花,你好!”。听说是西小余的“财政大臣”。
他不善啃声,以点头作答,那神太不难看出自信和骄傲。兴许,正是这一点
,他才“失手”进来。穿得很考究质料也高级,衣服上的商标告诉货的来源不是大陆。足下一双呈亮的皮鞋,似乎我从未见过。不难看出,象征“财政大臣”。中等个子,古铜色脸膛,珠黑晶亮,身姿矫健,是在某煤矿服刑了三年的前辈。想来几天几夜没合眼,娴熟的走在最佳铺位,自言到:“疗养几天吧,定时饭医胃病。”言罢,倒下就睡。
他的事业,好象就是睡“上等铺”的人,大家瞧着他,没有一句玩笑,再没有异议。我想,也不会有人把他从睡梦中拉起来,当然,警察例外。
“二三三”,绝对吃不饱,我出去的第一件事,肯定先吃二十个馒头,当然,若可以吃饱饭,相信有很多人排队要求住近来。
生命诚可贵,馒头价更高,若为回锅肉,啥子都不要。
早上的二俩玉米粥,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不需筷子,把一碗玉米粥东侧西歪的喝个干净。那铁饭碗不用清洁就可以盛中午的饭菜,仿佛对: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诗有深刻的理解和感受。那娴熟喝粥的技巧象是他坐牢的绝技之一,我直到走也没学会。似乎扒窃的功夫远不能与喝粥相提并论。
他说:“吃饭是一门学问,怎么去吃?就深奥了,只有天知道。”
他骨瘦如柴,脸含慈祥,举止斯文而又老气横秋,怎么看也不象是这里的客人。来自外县,在这城市已有十多年的历史。靠什么“路子”为为生?自然也是以“枪”为业。如果扒包到了四十多岁,应该是“枪法”了得,何以马失前蹄?不想了。在这,他是常客,连看守廖大爷都熟识他很多私人秘闻。
数天之后,他的时间到了,临走的下午,对大家说:(没交伙食费的都要十七点二十八分放)痛苦的十五天过去,幸福的“二五八”将到,老子着实讨厌这房子,就是捡烟锅巴,也不想来了。”听语气,就是饿死,也不会再上电车扒包。
他走后的地二天清晨,天色麻麻亮。铁门拉开的声音把我从梦里,招醒。在这里二十四小时之内任何人近来,没有人惊奇。但这人近来,全屋的人都醒了,哈、哈、哈的大笑声象欢迎贵宾。
昨天因无人叫伙食费而等到五点二十八分正点走出“壮五二”,今天凌晨又风风尘尘,马不停蹄的喊着报告回到他昨天离开的囚房。
我玩笑道:“老鬼,你娃光老“不鬼”太勤快了嘛,当成家唆。”
“有啥好希奇,扬老八,扬老七两兄弟,早上出去,正午又回来,象在轮流值班,我嘛,起码还过了一夜,比起扬氏昆仲还有距离。”
“不是发了誓,赌了咒么?”
“贼娃子赌咒,当吃腊肉。”
吃惯了香的,喝熟了辣的流浪人,怎么不会去捡烟锅巴度日,我太蠢了。
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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