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区 [关闭][返回]

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谈股论金>>●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杂论】>>互联网解题:IT财富何在?

主题:互联网解题:IT财富何在?
发信人: chairmao()
整理人: aokven(2002-11-08 20:59:04), 站内信件
互联网解题:IT财富何在? 
 
这的确是科技发展史上少有的现象:当新兴通讯工具-互联网应用风靡全球之时,“网络经济”却在全球陷入困境,IT股也在全球股市持续狂跌。人们当然希望,这只是新兴产业发展初期阶段的必然现象,只是股市泡沫的正常调整。但是很遗憾,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1、“信息守衡”论 

以互联网发源地美国为例,在过去3年里,几大通讯公司投入了1万亿美元,为语音、数据、视频信息传输向IP迁移架桥铺路。但是,互联网的普及带给通讯公司的,到目前为止只是“灾难”:一方面,互联网数据传输业务在迅速增长。另一方面,长话业务在迅速萎缩。由于互联网压缩了等量信息的数据传输时间,并且按市话收费,当互联网数据传输收入的增长,不能抵消长话收入减少的部分时,通讯公司的实际收入只可能下降。而长此以往,不仅通讯运营商的巨额投入将赚不到钱,通讯设备提供商的业务也将面临萎缩。正是“网络经济”的这一基本局面,才是导致IT股全线下跌的真正原因。 

我们可以大概算一算,如果在相同时间内,互联网语言信息传输能力是语音传输、传真传输的10倍,长话价格是市话价格的5倍。那么,互联网信息传输量必须大于过去50倍,才可能使通讯公司的收入维持在无互联网时代的水平。而将语音、数据、视频信息传输向IP迁移,并不会自动放大信息传输量。因此,先进的技术反而可能带来经济萎缩,这就是互联网面临的现实处境。换句话说,如果互联网不是公共福利事业,要想让互联网能够长期生存下去和发展起来,我们需要:或者创造出几十倍于无互联网时代的数据通讯流量,或者提高互联网通讯的单位时间价格。最好,兼而有之。 


2、“注意力守衡”论 

IT股全线下跌给我们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是:注意力守衡。一个人可以有多处房产,有好几辆车。衣橱里的衣服可以从几件增加到几百件。未来的通讯设备即使兼有电视、电脑、电话、摄像机、打印机的功能,硬件生产商还可以不断更新换代,可以提供适合各种不同场合的特殊机型。但是,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在有限时间里能够注意的信息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每人每天有6小时信息消费时间。电视、互联网、收音机、报纸就只能在这6小时中打注意力争夺战。如果互联网只是使人们下载音乐、电影、图书的速度越来越快,时间越来越短,那就只是在降低单位信息消费成本。于是,信息服务业的总收益也将会下降。因此,要想让互联网能够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或者创造大量的信息消费新方式,与单位信息消费成本下降速度成正比地增加信息服务总量,或者提高单位时间服务价格。当然,最好也是兼而有之。 


3、网络产业的市场错位 

说实话,一旦拂去社会效益的“尘埃”,已经习惯于张扬互联网的各种社会效益优越性的互联网界,突然面对如此艰巨的现实任务,恐怕不得不感叹:互联网可真不是好玩的。 

互联网让我想起中国文化大革命时的“大串联”。成千上万的英雄儿女群情激奋,以革命的名义幸福地享受了游山玩水、蹭吃蹭喝。紧接着就是上山下乡,老老实实种庄稼去。人间就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显然,两项艰巨任务并不只是网络公司的事,它需要各行各业做出贡献。但是,网络产业毕竟是整个社会应用互联网技术的枢纽。只有网络产业知道自己肩上的使命,正确定位自己的市场需求、资源优势、核心技术,才可能带动整个社会网络应用的健康发展。而个人以为,导致“网络经济”陷入困境的基本原因,正在于网络产业的市场定位失误。 


4、市场定位失误1:“第4媒体” 

对互联网的市场定位,最流行的提法一直是“第4媒体”。但是,经历了几年的折腾之后,我们现在终于可以看明白,技术门槛低,对网下资源依赖性强,是第4媒体的致命弱点。 

是个网站就可以做新闻,说明做网上媒体的技术门槛实在太低了。技术门槛低,必然导致激烈竞争。因为只要有可观的赢利空间,在如此低的技术门槛条件下,拥有网下资源优势的传统媒体,岂能听任宰割、袖手旁观。于是,在第4媒体领域,纯粹的网络公司,怎么折腾也难有可观的投资回报空间。 

当然,不管投资回报空间多么有限。第4媒体的确有存在的价值。对于通讯运营商而言,它毕竟可以带来可观的信息流量。当人们需要关于某一主题的相关新闻和背景信息时,任何媒体都没有互联网所具有的网站链接和信息集成能力。只要人们需要某种独特的服务,这种服务早晚会变成金钱。问题在于,如果纯网络公司以“第4媒体”为主业,而又没有资源优势,如何能维持它的赢利空间? 


5、市场定位失误之二:“电子商务” 

各国政府和国际顶级IT企业一直在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其声势之浩大,大有将其定位于互联网核心业务的势头。但是,“电子商务”总让人联想到“电视购物”。虽然“电视购物”和电子商务并不就是一回事,但依然有相当多的可比之处。 

不错,“电视购物”有可能成为电视台的热门节目,但绝不可能成为电视台的主营业务。如果一个电视台的赢利,主要靠电视购物节目播出费,事情已经不妙。如果还要将赢利希望寄于网下送货费,这个电视台恐怕早晚得关张。(因为它已经明显失去了媒体产业的基本方向。)如果整个电视行业都乐此不疲,并把它当成未来赢利的基本途径。人们肯定认为:电视界疯了! 

网络产业的情况几乎完全同理:无论商业模式是B2B、B2C,还是网上交易市场。无论电子商务交易额将会达到多么惊世骇俗的天文数字。也无论你是哪类门户和平台,在各种电子商务业务中,最终能够装进真正的网络公司(仅以软件和鼠标在互联网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腰包的,只可能也只应该是这个天文数字中的很小一部分:交易佣金或信息服务佣金。 

如果众多的电子商务网络公司真的能够靠服务佣金成气候,那也不错。但同样严酷的现实是:做“电子商务”其实与做“第4媒体”差不多,不仅严重依赖传统行业的信息化水平,而且也同样没有真正的技术瓶颈可言。否则,也就不会“电子商务全面解决方案”满天飞。不会只要美国有了一个新商业模式,不出三个月,全世界就都能COPY出来。 

只要没有真正(可申请专利)的技术门槛,以新的商业模式和大规模“烧钱”战略抢先一步的电子商务网络公司,原则上只能是为传统产业做嫁衣。这条路一旦走出来了,传统产业肯定会迅速跟上。于是,新兴网络公司不得不用不高的技术门槛和新兴品牌,与传统产业长期积累的网下资源和传统品牌竞争。而一旦进入这种竞争局面,网络公司的竞争优势也就所剩无几。计算机领域的因特尔和戴尔公司,没有大把花钱做任何炒作,没有与任何纯网络公司结合,就坐上了全球电子商务的头两位,已经说明了其中道理。 


6、市场定位失误之三:“互联网发展的本土化” 

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互联网的发展方向是本土化。而个人以为,互联网企业赢利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种过于强调的本土化导向。 

本土化的确可以带来一定的信息流量,而且也有一定道理:它使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更容易接口:网上拍卖更容易在网下兑现,网上聊天更容易发展为网下对话。但是,这恰恰也正是本土化的致命弱点:比如,本土化的第四媒体,很容易和非互联网媒体用户重叠。本土化的B2C,其发展方向很可能会越来越像“电视购物”。而本土化的B2B,很可能停留在廉价的信息发布中介服务。因为只要你开出较高的撮合佣金,用户就会去寻找千丝万缕的网下撮合渠道。 

也许有必要强调,任何行业的赢利前景,必须依赖于自身的独特优势。而互联网的真正优势,就在于全球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全球化互动。作为普通网民,可以听南美的现场音乐会,可以与澳大利亚的孩子面对面交谈,可以聘请更廉价的网上教师。才会使人们愿意付出较高的费用长时间呆在互联网上。作为媒体,可以让中国网民和以色列网民共同讨论甚至影响中东战争,和意大利球迷适时交流球场新闻和见解,才会使人们愿意付出较高的费用长时间呆在互联网上。作为商人,可以在全球范围寻找买方和在网上与老外谈生意。作为旅行者,无论走到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都能知道自己的位置,找到要去的商店,轻松得到需要的帮助和朋友。才会使人们愿意付出较高的费用长时间呆在互联网上。简言之,只有全球化互动式信息服务,才可能既给互联网带来巨大信息流量,又给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带来可观的赢利增长。 


7、网络产业-信息产业的子产业 

我们不能因为有IP电话、WAP手机、交互式电视,就将电话公司、手机制造企业、电视机生产企业归入网络产业。因为电话、手机、电视并不只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终端。在互联网之外,它们还有相当多的赢利点。因此,虽然同属信息产业,它们却是网络产业的上游产业。换句话说,网络产业只是信息产业的一个子产业。 

我们也不应该将电子商务公司统统归入网络产业。一个电子商务公司如果通过投资“水泥”来谋求赢利,这个公司应该已经不属于网络产业了。(如果我们还承认网络产业属于信息产业。)电子商务公司一旦“落地”,只能属于网络产业的下游产业,或者是传统产业的网络应用。否则,网络公司和非网络公司、网络产业和非网络产业也就失去界限。而一旦失去产业界线,必然使网络产业迷失在无所不在的“网络经济”迷宫里,失去自己的发展方向。 

相当多的人在等待,等待带宽问题解决,好开展新的业务。还有相当多的网络公司在等待,等待有朝一日,齐心协力定出内容服务收费的攻守同盟。但是,依个人之见,网络产业的当务之急,是需要尽快找准自己的主营业务。如果找不到难以被网下信息服务取代的主营业务,收费之日就是赢利梦想幻灭之日。 


8、网络产业的核心业务究竟是什么? 

几乎所有的网络公司都在为赢利发愁,这只能说明网络产业还没有完成基本的市场定位。依个人之见,网络产业的核心业务和赢利基本面,应该是网络信息加工服务。其理由如下: 

拥有丰富的自有资源:全球网站的信息数据(包括文字、语音、图象),为信息增值服务提供了丰富的海量数字资源。 

拥有自成体系的主营业务链:对互联网信息资源进行整理-检索-翻译-推送-交互加工服务,不仅是提供高质量个性化信息服务的必要条件,而且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独立业务链。 

拥有巨大的需求市场:互联网与其它通讯工具的比较优势,也就是互联网的应用前景。而在海量信息中淘金,为用户提供高质量、个性化信息服务,恰是其它通讯工具无能为力之处。 

对上下游环节和产业具有带动作用: 

只有提高互联网信息的加工处理水平,保障交互沟通无障碍,才可能推动各行各业网络应用的进一步普及和深化。而网络应用的普及和深化程度,将直接影响互联网通讯总量,并最终决定着对相关硬件设备的需求。 

可以拥有自己的技术壁垒:互联网信息加工服务需要基础技术和各种工具软件。而信息处理基础技术+工具软件,才可能构成为网络产业的市场进入壁垒。 

可以拥有可靠的赢利空间:自有资源和技术壁垒,将成为网络产业赢利空间的基本保障。 


可惜恰恰是这一网络产业的主营业务,目前做得最不好。也因为它做得不好,影响了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势头。 


9、发展全球化信息加工服务的技术障碍 

我们知道,目前的网上信息已经浩如烟海,而且如果有意义或者“有利可图”,这个巨大的信息库还将迅速扩张。但是,主要由于技术原因,这个海量信息库并没有实现它的应有价值。 

信息检索 

要想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海量信息资源,语言信息检索技术首当其冲。(语言信息既是网络信息的主要内容,又是声音、图像信息的检索目录。)而目前的检索技术,即使在同一语言中,也难以保障信息检索质量。更谈不上互联网信息的多语共享检索。 

信息传播 

至今没有质量可靠的语言翻译通用技术,可以真正克服互联网信息多语共享的基本障碍。而没有此类通用基础技术的实质性突破,直接导致了大量信息数据处于闲置状态,导致了信息服务内容与网下雷同,导致了信息增值服务项目贫乏。 

信息增值服务 

比如,出版商、图书馆、数据中心的各类信息资源,在本语言范围内发行网上电子版本,实际上是以削弱网下市场为代价的。为了保障网下获利空间,各种网络出版物都不敢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与自己的网下出版物争夺市场。因此,只有在没有自己的网下出版物的市场,比如外语市场,才可能形成可观的网络经营赢利空间。而靠人工翻译来提供此类服务,风险太大、成本太高。于是,也只有等待通用信息传播技术走向成熟,这一巨大的信息增值服务市场才可能被激活。 

信息沟通 

电子商务多语洽谈,电子邮件多语转换,多语共享聊天,网络音乐、电视的多语点播,多语共享网上电子游戏,可提供信息交互增值服务的项目很多。而提供此类服务的技术瓶颈依然是语言信息处理基础技术。 

缺少通用可靠的互联网语言信息处理基础技术,成了发展互联网信息增值服务的主要瓶颈。 


10、当务之急:建立互联网语义传输协议 

综上所述,信息服务内容基本与网下雷同、信息检索质量不高、信息交互深受语言障碍之苦,是互联网信息服务面临的三大基本问题。而造成以上问题的基本技术瓶颈,在计算机专业领域内叫做“语义理解”。 

所谓“语义理解”,说得直白点,就是利用计算机自动分析技术,对自然语言多义词汇和多义句子进行语义排歧。而语义排歧问题久攻不下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自然语言文字符号可能携带的语义信息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定数。比如,时下新流行的汉语表达方式:“有吃饭吗?”,句中符号“有”的含义,不要说机器词典,非机器词典里都还没有。而此句的整句语义又既可以理解为礼节性问候,(英文可译为“Hello!”),也可以理解为普通询问句(英文可译为“Have you eaten?”)。自然语言符号语义约定的这种开放性特征,已经决定了任何自动计算和匹配方法,都只可能根据常识和概率缩小“语义理解”范围,而不可能保证“语义求解”结果正确。因此,解决“语义理解”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人机共享的自然语言符号语义约定机制。比如,通过人机交互直接对任意语言符号进行通用语义标注,就是突破“语义理解”瓶颈的一条简单、现实的出路。 

我们知道,互联网通讯的目的,是连通全球的计算机用户。而任何信息通讯技术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建立通讯协议。但互联网的技术核心-数据传输协议,却只是连通了全球的计算机,并没有真正连通全球的计算机用户。只有在数据传输协议之上再加一个语义传输协议。我们才有可能真正连通全球的计算机用户。而建立自然语言符号的语义约定机制,正是在全球互联网用户之间建立一个事实上的语义传输协议。(这个协议其实并不复杂。有专家称,与人工智能相比,几乎简单到了缺少刺激的地步。) 

既然“语义理解”已经成了互联网应用的基本技术瓶颈。既然人工智能的“语义理解”道路根本不可能真正走通。那么,从技术万能论中走出来,通过建立简洁实用的人机共享语义传输协议,就是全面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潜力,推动网络产业乃至整个信息社会的蓬勃发展的基本前提。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