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rueheiying(黑鹰)
整理人: acupoftea(2001-06-08 21:32:4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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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猫先生的问题:
我以为您文中的分配方案不可行,比如我在my8848滞留了两小时,没有买任何东西,难道我应该为此付费?这相当于我夏天在商场里乘凉,商场绝对不会因此收费。另中国网速慢是众所周知的,谁上网不打开几个窗口?不谈这个因素,你要统计我在某站点停留的时间,注意这已经在侵犯个人隐私了。
黑鹰的回答:
我想你可能还没看明白我的文章,我的意思是我们交纳给电信的电话上网信息费应该要有个重新分配的方案。我没叫你再额外的交钱给你浏览的网站。
你在家里上网的时候一个小时要交多少上网的网络使用费?交多少电话信息费?
我的意思是在交给电信局的电话信息费里分一部分给被你看过的网络公司!
网易为你提供了这么好的社区,令你经常来这里呆上几个小时,你的钱都交给了不是建设这个社区的电信局或者ISP你觉得这样做公平合理吗?
大猫先生的问题:
这种分成如何进行?不能仅仅付钱给著名ICP吧?小的网站也应该从中获益,那么问题来了,比如一个个人主页被浏览了,按道理应该得到收益了,可是第一国家政策不允许他收费,第二这种浏览应该如何收费根本无法有统一的尺度(境外的网站怎么计算?),第三如果试图从技术上精确统计浏览时间,必然侵犯个人隐私。
ISP所收的是使用网络资源的费用,内容的收费是另一回事,这就象有线电视用户付了钱,而电视台无法从中计算应得的收益,道理是一样的
黑鹰的回答:
你好啊!其实我是没想过要深入研究怎么分成的,不过我的文章已经暗示我们的信息产业部门可以向所有的网站登记的,只有符合资格的网站才可以参与分成,当然这资格不能定太高,我觉得如果是免费的个人网站也是可以得到分成机会的,如果是你花了很大的心血做出了很有影响又很有看头很有使用价值的个人网站,你不希望能实现你的价值吗?当然你可以不要那点钱!
外国的网站我们就不必为他们想那么多了,我们只是先把中国大陆的网民交纳给电信局的电话上网费来个重新分配,是为了把钱都用在支持做的好的网站而已,好的网站和好的网络公司为什么不能分到更多的钱?我觉得那是值得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公司和网站的工作有实现价值的机会。为什么我们要那么僵化的和现存的电视台相比?你知道电视台是怎样的吗?他们是可以拿国家的钱来做的,中央电视台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带没有国家的补贴和财政的扶持能熬到现在吗?电视台是国营性质的,是国家的咽喉,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我们难道就不可以按市场的三公原则和资源扶优扶强的原则来制定新的网络产业游戏规则吗?
我们为什么要去考虑给外国的网站分成呢?我们把自己国家上网的消费资金用于本土企业的发展不更好吗?不是使我们的网络企业有更强的竞争力吗?
其实我想电信监察部门一直都没有停止网络的监控的,也有这样的技术可以得知你上网去了哪里。知道你去了哪里并不等于就是侵犯了你的隐私,只要不把你的所有访问记录都录下来就好了,就象你打长途电话去了哪里电信局是有记录的一样,当然他不能监听和偷听你在说什么和谁在说而已!道理也是一样的。 当然国家安全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随地的监听非法的通话的。
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只要我们的信息产业部能真正按照市场化的三公原则来进行网络消费的再分配我想一定会有很多的解决办法的。我不是信息产业部的战略研发部门的研究人员,我的水平也没有他们那么高,我想他们会找到更合理公平的方案的。
大猫先生是在网易北京社区的IT论坛和我论上的!呵~~很高兴和他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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