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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困惑(6)——黑鹰原创
发信人: trueheiying(黑鹰)
整理人: acupoftea(2001-06-08 21:32:43), 站内信件
      中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困惑(6)——黑鹰原创

   我们现在再来看看他们的经营现状。第一、二类的电子商务企业现
在还没有赢利的,至少他们现在过得并不轻松。而相比之下,传统的连锁
商业企业和大型商场从开业走向赢利不需要太长的时间,而且当月就会有
比较大的销售收入,当然他们现在也很难从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能获得
平均利润就已经不错了。

   我们来看看他们的赢利模式,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传统的商业企业
的赢利模式基本一样。但又不完全相同,网络企业在网络里销售产品的同
时,还可以做做网络广告,他们可以从这里获得一部分收入。但我觉得网
络企业在初创的时候很难赢利还因为有一个重要的收入他们现在无法实现
造成的。
    
    那是什么收入呢?我们先来看看现在网络消费者的支出都到了谁的手
里了。现在的网络都是由电信部门提供接入服务的多,包括了中国电信和
中国联通,网通等等这类被称为ISP的网络运营服务商。他们向上网的人
收取上网的网络使用费,还有电信公司收上网的电话费,由于我不熟悉电
信业务,不熟悉其他的DDN专线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上网交费是怎样的,
也不知道有线电视网改造的宽带网用户是怎样交费的。我这里只拿拨号上
网自费用户来作个分析。

    我们网民上网的费用就两种:一是网络使用费,二是电话信息费。网
络使用费现在很灵活了,电信局的是网络使用费是每小时3元,当然也有包
月的,不超过100元的低至30元的包月服务都很多。但其他公司提供的上
网接入服务都无权收取电话信息费。二是上网消费者向电信局交纳的上网
电话信息费,现在是1。2元/小时。

    我们再来看看,我们为什么要上网,我们上网是上哪里?我们上网无
非是要上一些自己需要的上的地方,比如说上门户网站看新闻信息,收发
电子邮件,聊天,打网络游戏,去BBS论坛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去下载
MP3音乐,还有就是下载软件,网络的用途实在很多很多,但我们的网络
是由那么多的提供各种使用价值的网站组成的,网站在提供这些功能的时
候,必不可少的要付出代价也就是成本,他们可能要买服务器,可能要租
借网络带宽,也许都不必,但至少要有服务器空间,即使是虚拟主机或者
是免费的网站也是有人要付出成本的。他们付出的成本和投资怎么就没人
付钱使用呢?
  
    中国的消费者还不太富裕,至少不是普遍富裕的。如果每个人一个月
上网花费100元用于上网,1000万的网民就是10个亿的网络消费市场,但
我们提供网络内容服务的公司企业得到什么?他们有机会从这10个亿的市
场分到一分钱吗?没有!都交给ISP和电信局了。没有这些提供内容和功能
服务的网络公司这网络能干什么?

     就象高速公路铁路和航空业等交通行业和各大旅游景点的关系一样,
我们交钱坐车做飞机去旅游点旅游,旅游点和酒店还是要收费服务的,不
可能为旅客提供免费的优质服务的。我们的ISP提供的是类似高速公路提供
商的服务,他们让我们能顺利的到达自己想要到达的网站,但网络公司这
一“旅游景点”却被逼过着免费服务的日子。真不大公平合理啊!

    我个人觉得ISP离开众多的提供实质性内容服务的网络公司是不可思
议的事情,当然网络公司离开了ISP也是不可能的事。那他们应该有平分或
者共同分配网络消费市场的内在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什么人为网
络公司企业争取他们应该得到的东西。这是电信垄断和中国特色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间接造成的,没有权威人士为可怜的网络公司说话呀,没有人为
他们的利益而说话。

    那么ISP和电信局怎样和网络公司分配那上10亿的网络消费市场呢?
如果网络公司搞出了一种软件,那是一种计时软件,可以把每个上网者的
上网地点,上了什么网站,上了多少时间都记录下来。那么我们就可以这
么分配上网者的支出了:网络使用费都归ISP接入服务商所有,但上网的信
息服务费电信局应该和被访问的网络公司按一定比例分配。举个例子,如
果我今天上了2个小时的网,其中一个小时上了网易,半个小时上了搜狐,
半个小时上了8848购物网站。那么这2个小时的2。4元的上网电话信息费
应按每个小时A元计算分配给这三家不同的网络公司,假如每小时电信局只
得0。4元,那A就是0。8元,那么这个例子中网易可以得到0。8元,搜狐
和8848网站都可得0。4元。

    我觉得这种分配方式有这些好处:网络公司可以公平合理和电信企业
共同分配网络消费市场;网络公司的服务和努力有了合理的回报;谁的服
务更好功能更好用,内容更多,吸引的访问量和停留使用的时间越长,网
络公司的收益就越大。从而促进了网络公司为网民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
服务。能促进网络公司的良性循环和两性竞争。好处和意义太多,这里不
意义列出。

    这种分配方式的问题在于有没有这种可能性,信息产业部是否积极的
为网络公司服务,他们如何制定有利于中国网络信息产业发展的分配办法。
还有就是这种软件能否在各地的网络公司和电信局应用。还有就是我们的
信息产业管理部门要制定参与分配网络消费的各种规则,我觉得如果想要
参与分配这上10亿的网络消费市场的网络企业当然要向管理部门注册的,
这样一来就可以鼓励大家从事健康、有益、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网络信息服
务了。宣传色情的迷信的非法的网站和网络企业都不会得到任何的资金支
持,他们当然不会得到国家信息产管理部门的支持的,他们也没有资格参
与网络消费的收入分配。同时网络的管理也会更加容易了。网络市场的持
续增长才可以等到根本的解决。

    这种特色的网络收入分配方法没有考虑到国外的网站利益的,只考虑
了在中国大陆注册和申请分配网络消费利益的网络企业,我觉得这也有更
合理的地方,那就是直接的鼓励和促进了大陆的网络信息产业的发展,支
持了国内的有资格的网络企业,我觉得这对于培育我们自己的民族网络企
业非常有好处。

   当然我们还要由信息产业部和网络公司共同研究如何在各种不同类型
的上网接入服务中推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以促进中国的网络产业
发展,如果真能做到,我想市场会变得更公平合理,大家都可以在同一水
平线和同一条件下展开积极的竞争。而且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也能在没有
产品销售的时候可以获得一笔收入,从而弥补建设网站的各项支出。这样
的分配政策一定会受到所有网络企业的欢迎的。

   我觉得中国信息产业部很有必要为如何进行网络消费的利益再分配做
一个专题的研究,网络公司的根本利益应该得到保护,我们不能因为众多
的网络公司不是电信国营企业就忽视了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我们应该努力为网络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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