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区 [关闭][返回]

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已关闭版区>>○ 我认识的某某>>获奖作品>>征文:我认识的快乐阳光

主题:征文:我认识的快乐阳光
发信人: djilie(奇也)
整理人: ardan(2001-05-25 17:26:04), 站内信件
                        我认识快乐阳光
    自认识网络,就知道那是一个虚无飘渺的东西。于是上网认识朋友,未免会担心认识的也是虚无飘渺的人,为了避免上当,也免不了把自己修饰得虚无飘渺。
    每逢看见虚拟社区中的个人资料,不免心头一颤——哇!好高哦!!无论男男女女,在身高上都是化腐朽为神奇,女生全在170以上,男生都180以上,吓得黎兵也自愧不如。我自以为174找个女朋友不难,想不到在虚拟社区中,却要对MM“久仰久仰”,实在无奈。
    至于题目提及的快乐阳光,更是高人中的佼佼者。快乐大可以说作高兴,先一高字领头,说到阳光,有太阳那么高,俄罗斯的“和平号”也俯首称臣了。认识他乃是在文学创作版,一次类似“金王论战”的东西,焦点就是那个晓得从《杯中窥人》的韩寒。从一句话就可以看出我们的“阶级”对立性。我说“哇!韩寒可以从《杯中窥人》哦!”快乐阳光说:“恰!韩寒不就是那个只会从《杯中窥人》的小子!!”
    尽管我并非那种女生爱谢霆锋的傻帽性质的喜欢韩寒,但我真的颇喜欢那种幽默。于是每次见到那些只会用口水骂人,不会用墨水写字的家伙发贴骂韩寒时,我总会回敬几句,以示轻蔑。他们就好比美国一样,对别国的人权指手画脚,而纽约的警察用四十多颗子弹打死一个手无寸铁的黑人,却无罪释放。
    但我舍不得骂一个人,就是快乐阳光。他至少会旁征博引来论证他的观点。并且学会马克思主义的两分法来骂人,这就如同高中生写求异作文,先肯定,在极力否定,让人看了舒服。不过俗话说“抬得愈高,摔下来愈痛。”快乐阳光先生有否此居心,就只有他知道了。
    不知道快先生是否那种博览群书的学者。在我看来,他读了很多书,至少很多书他看过而我听也没听过。我在学校被誉为“书痴”,今年“芳龄”十八就把一柜书读过几回合了。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比,快先生大可以誉为“书疯”。(just joking)
    由于快先生读尽了天下的书,现在饥不择食(我猜的),所以连我信笔涂的鸦也一吞而下,比辛弃疾的“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还豪放。正是因为有他的支持,我才有了激情继续涂鸦,让他品尝品尝,多提建议或意见。
    我一向自命不凡,放个屁也以为不同凡响。贴出的文章被人痛骂,我置之不理;别人痛赞,我就飘飘然,几乎飘到最高点。好在快先生早已以阳光自居,至高无上。他用快乐的语言,阳光般的温暖批评指点,使我开窍甚快。
    现在我的文风有了很大改变,虽然没有达到马克·吐温“幽默大师”几水平,也该有个“幽默实习生”的雅号。没有欧·亨利的黑色幽默,也该可以加点白色调和一下,来个灰色幽默。上回我贴上了一篇《学农饭桌的周围》,快先生给了我回复:
    ——比韩寒的幽默强多了。
    明知他可能是借我贬低韩寒,但我与阿Q志同道合,当作赞美全盘接受,差不多乐死了。不过钱钟书说过“赞美是无形的贿赂,没有白受的道理”。我也觉得要写写文章谢谢快先生了。适逢《我认识某某》征文比赛,我见快先生也参加了,心也动了,于是我决定告诉大家——我认识快乐阳光!!
    ——多谢了,“贿赂”过我的快乐阳光。
                                后记
    艺术的真实性,不等于现实的真实性,更何况时虚拟社区呢?如果有过分褒扬自己或过分贬低快乐阳光先生,请原谅。
                                                      ——奇也
补:快乐阳光之ID是yaoleyang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