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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lsailing(2000-02-26 09:17:1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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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青年话题」 2000年2月18日 星期五
己不正 何以正人——法院必须与利益脱钩才有尊严
蔡定剑
《中国青年报》日前一则报道说,陕西省清涧县法院的大牌子被
人摘走了一年多没人管。摘牌的是法院的一个债主。
1995年,某建筑公司的经理刘某垫资139万元为法院承建办公大楼
及审判庭等。1997年,主楼竣工后法院仍欠刘某工程款18万元,刘经
多次催要无结果,新任院长反而借、贷款购买一辆高级桑塔纳轿车。
刘一气之下把法院的大门锁了,并在法院门口倒渣土,以逼法院还款。
法院将刘戴手铐拘禁9小时,刘干脆摘了法院的牌子。
如果不是报纸上的白纸黑字,我觉得这简直是一则笑话。司法是
社会正义的象征,法官被称为正义之神。你很难把一尊正义之神的形
象与上述事实联系在一起。这个法院的行为,败坏的是神圣司法的名
声,玷污的是国家机关的名誉。
这种现象不能说很多,但也决不是个别的。记得去年《南方周末》
也有一则报道,浙江杭州某区法院把钱给一个诈骗嫌疑人放高利贷,
结果这个人在这个法院的审理诉讼中屡屡获胜,而法院则被人指责为
诈骗的保护伞。透过这些案子,我们看到,在某些地方的人民群众心
中,司法尊严正在丧失,司法的信任危机正在加剧,其中重要的原因
就是法院和法官本身有不轨行为。己不正,何以正人!司法机关要维
护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必须靠法院和一批高素质的法官以合法、合
道德的规范行为才能维护。解决司法人员的素质问题不能停留在治理
整顿上,而要进行深层改革,解决法官的选拔问题。
这件事也在一定意义上解释了中国司法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司法
判决执行难与司法机关和法官本身的形象和行为有关。如果一个裁决
是一个有过不端行为的人(和机构)作出的,这样的裁决即使是公正
的,也难以得到人们的尊重,人们会因为裁决者本身的品行而怀疑裁
决本身的公正性。在市场经济社会,一个欠债不还、不讲商业信誉的
人,不要说当法官,就是求职就业生存都成问题。一个赖账的法院又
如何能作出有尊严的判决?
这件事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社会正义的裁判者,应当远离商
业利益,绝对摆脱利益纷争。对任何法院和法官来说,从事任何商务
活动都是不能允许的。也不能让法院自己去解决福利住房之类的问题。
任何自谋利益的行为都可能把司法权卷入污水之中。为了让法院摆脱
利益纷争,由国家绝对保障司法机关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给法官足以维
护体面的生活水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不能保障足够
的经费,法官手里的权力就很容易被用来与金钱交换。
不要让利益困扰法官,是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的必要条件。
回复:有人说司法公正关键在于执法人员是否公正,从以上的事实说
明国内在这方面还是十分的落后,执法部门参与借贷、经商、投资办企,
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许多弊端。例如广州市交通局投资管理的安迅发
展公司,主要经营汽车运输业务,本来交通局就是交通政策的制订者,
法规的执行者,在执法过程中对于本部门办的企业难免徇私舞弊,有
所偏袒,造成不公平的竞争。那些挂着军队、政府招牌的经营性服务
性单位,其弊端更是显而易见了。如何杜绝这些现象?去年国务院颁
布了禁止军队、政府部门经商的通告,可是我们发现,大多数以上的
企业通过资产转移到私人、集体的名下,继续过着特种政策照顾的日
子,令人感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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