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newgz()
整理人: lsailing(2000-01-26 10:56:3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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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買摩托就買了,我甚至還從來沒騎過,就在腦海里把十幾年踩單
車的技巧要領回顧了十來遍,憑著無產階級大無畏的革命精神,把車
從車行開回了我家.
然後是學車考牌,到了四月一切搞定,我其終於可以開著摩托上下
班了.
這樣上下班的時間就縮短到十幾二十分鐘,另外的好處就是我
老婆預料不到的了,我可以經常帶著辦公室的倩妹妹們出去兜兜風,
吃吃飯,甚至送她們回家(你們千萬別告訴我老婆啊).
這樣的日子逍遙沒有多久,睿智的廣州市政府(或人大常委?)從
大量的科學數據中中發現,外地摩托車是廣州交通擁擠和大氣污染
的罪魁禍首,出台了新的外地摩托車禁駛規定.
我的摩托車不是01牌,也不是22牌,是番禺牌的.原因一是我是番禺
戶口,二是當時的禁駛規定是主幹道周一到周五7:00-19:00禁駛.
我的路線大多在廣州大道,只有一點點違規道路,而且我大半19:00以
後才放工,自覺問題不大,所以沒有刻意求01牌.
(當時我還不認識象小勞這樣的法律工作者,不然我一定會尋求一些
法律援助,象我這樣因為政策原因導致巨大的投資遭到閒置,是否可以
向政府索取賠償)
新的禁駛規定是廣州大橋以北任何時候外地摩托車禁駛,這樣我的
問題就大了.
坐回大巴幾天,心有不忿,看著摩托車上的灰塵,更想想不能帶倩妹妹
們兜風,決定鋌而走險.果然相安無事.雖然一月要被罰款一兩次,但每次
買單30元,好像還承受得起,比起帶給我的好處,就更不用提了.
也許是我這樣的人太多了,市政府覺得處罰力度不夠,處罰改為不罰款,
吊證兩個月!
我自然還在走險,於是捉到一次,吊了兩個月.吊證期間繼續走險,於是
再被捉到,這回連行駛證也沒了.加上當時身份證也在補辦之中,如果碰上
檢查的警察叔叔 ,會不會看了我的"明騙",可以不把我當盲流處理呢.
再後來,處罰的力度改為每次200元,不帶扣證,可惜我已經沒福,也
沒膽量嘗試了.
再怎樣不服氣也不行了,摩托車閒置著總歸還在呀,被充公了怎麼算.
於是乖乖的坐大巴,照樣看報紙,打瞌睡,照樣時不時丟錢包之流的,
只是再也沒遇到明搶的,也算萬幸.
這樣的日子也沒過多久,我們的公司搬遷了,搬到東風路與人民路交點,
我又開始了我新的<羊城交通故事之轉車篇>
-- 活著就是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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