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shleyliu(萤火虫儿)
整理人: ashleyliu(2002-04-24 14:58:3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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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在广交会期间,我们都算是起早摸黑,十五天的日子,虽说遇到不少挫折,还是充满了干劲。
6:30 起床洗刷、买早餐
7:30 上车前往广交会
8:00 至广场领面包
8:30 开始工作
11:00 派二人去饭堂拿饭(这是大家唯一争着做的事,可以出去晃一下,活动 双腿)
11:00 继续工作
6:00 打道回府
7:30 回到学校,吃晚饭
8:00 冲凉
8:30 大伙交流一下当日趣闻趣事
10:00 睡觉
十五天就是这样一天天过来的。酸痛的双脚到了开馆第五天已经渐渐适应了,下班满身的烟味也慢慢地习于为常(若在封建社会,定被怀疑是从烟馆里出来的)。
就在那小小的仅十几平方米的coffee shop里,我们为王姨赚鬼佬的钱,也赚中国人的钱。四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收钱一个、外面一个、洗杯一个、打咖啡一个,刚好够分配。可是客人一多,便顾不上来。杯子来不及消毒便要拿出去用,有时看着杯子不那么脏,便手不沾水地拿到水龙头下冲几下,然后用那条看起来已经挺恶心的黑黑的抹布擦擦干:P,一转眼杯子又装上了香浓的咖啡……
也就是因为自己这样做过,所以对饮食店的脏也有了小小的理解。眼不见为净——还是不要想太多的好,该吃的就吃。以前一位师姐在广交会期间是在**宾馆见习的,当时做的也是服务生,据她说起有一次给客人上鱼时,那条鱼“不听话”溜到了地上,她一下慌了,然后有个大厨走过来,一把拈起鱼尾,“啪”一声就把那条鱼归了位——“照送出去!”师姐有点犹豫,大厨眼一瞪:“难不成你赔这条鱼啊?”只能送出去。这件事让我恶心了好长一段时间。
(七)
广交会里不许吸烟一向是明文规定的,但是又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在每个馆内设的coffee shop里可以吸烟,虽然里面也贴了不少“No smoking“的标语,而且还要我们贴在最显眼的地方,明摆着的掩耳盗铃!每天我们还要小心翼翼地盯着地面,生怕不小心漏了烟头、烟灰在地面,给“突击队”检查时发现。
就因为这个吸烟的问题,使我和客人有了两次的交锋——
A客人,一身西装革履,仪表堂堂。进来之后要了一杯咖啡。
“小姐,请问有没有打火机?”
“没有,这里是不给吸烟的,若要吸的话,请自备打火机。”
“啪”一声,他拍桌子:“什么?我来这里消费不就为了抽根烟吗?”
当下我也火了,每天在这里吸二手烟还不够,还要受你们的气,我在家老爸老妈还不曾这样骂我呢。“先生,对不起,我们不备打火机!”说完我扭头走开不再理他。同学去跟邻桌的客人借火给他,邻桌的客人说,他态度那么差,你还帮他借打火机?
后来结帐的时候,该君一再跟我说:对不起,我刚才不该冲你发脾气。
B客人(其实是一群人——外商以及陪同的翻译,只是肇事者为其中一人,故暂称B客人),一个四、五岁的鬼佬(绝对的个人至上主义者!),他们每人要了一杯咖啡,刚送上去一会,B客人示意我过去,他指着墙上贴的”no smoking”,再指店里正在吸烟的客人,然后叫我去叫其它客人不要吸烟。其实这也正合我们之意,当下便去跟其它客人说了,都同意了,只是要吸完手上现有的。却不料那鬼佬不乐意,口里乱叫:“NO MONEY!……”,接着自个走了出去,又招手示意我出去。其实那时我已经觉得委屈得不得了,眼泪都在眼里打转了。便也横下一条心,不理他了,不给钱就不给呗。后来那翻译结了账,走的时候说:“你们以后不要让人吸烟嘛,这不是在赶客人走吗。”
实际上,我觉得我们是吸烟的最大受害者,每天足足吸足了九个小时的“二手烟”,下班的时候感觉也麻木了,只是在脱下工作服闻的时候,发现一股浓重的烟味。本来以前对烟味不太敏感,广交会之后一闻到烟味,都感觉特难受。
广交会十五天,对我们生命的损耗又岂止是十五天那么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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