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ighthand(木头龙)
整理人: righthand(2001-04-04 13:55:07), 站内信件
|
面底相犯
一则灯谜,谜面和谜底如果出现相同的字,这就是灯谜创作的第一大忌:“面底相犯”。
灯谜源于古之隐语,宋代程大昌笔记《演繁露》说:“隐者,藏匿事情,不使暴露也。”谜的面底有字相同,极易暴露制谜者要“藏匿”的事情,以致谜不成谜;即使不关紧要的字,底面互犯,也会使谜趣大打折扣。所以清末民初的著名谜家张起南说,“谜之面底字最忌相犯”。
面底不得相犯,是制谜的起码要求,但是面底相犯的谜作却不少见。其中,除了初学者不晓得回避外,一般多出于疏忽,少数是意在创新,故意相犯。
曾见以“悬崖勒马”猜国名“危地马拉”。此谜从扣合的意思上看尚属不错,但“马”字两见,明显相犯,当是初学者不明法规所致。其实,只要懂得回避,将谜面改为“悬崖收缰”,扣合原底,就不失为一则通达之作。
笔者曾以“不死还能见太平”猜新词语“活而不乱”,并以之投稿参加《文化娱乐》赛事。其时,喜用反面击射之法,生动紧凑,而未察面底都有“不”字,于是成了一条不可救药的病谜。
前人制谜,碰到以成句作面,形成底面相犯时,有人对放弃大好谜材心存不甘,于是提出:“有时虚字万不能避,亦不妨相犯。”“舍此别无佳面……则实字也不必避”。(《秦园春灯话》)但灯谜毕竟是以“回互其词”为手段,以“藏匿事情”为特征,面底有字相犯,总使谜趣减淡,并招行家讥议。纵然打出“露春格”来使之合法化,也会遭人鄙薄,所以大家都在极力避免“面底相犯”的发生。“露春格”的应用,从某种意义上讲,无异于自我暴露创作手段的低下,因之也渐为有识者所摒弃。
至于故意相犯,是一种冲规突法,玩弄技巧的作法。如以“颂罢青词花含笑”,猜词牌名二“解语花、花犯”。“青词”是旧时用以祭天的表章,迎春护花等活动也以这类文章祷告天神,面句即用此意。谜底是说花儿懂得表章的意思而高兴盛开。“花犯”用来点明“花”字犯面。这种创作手法只可在底材可遇不可求时偶一为之,当然不可乐此不疲,更不宜提倡。
---- 老龙不灌水,当我是木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