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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8:57:5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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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方舟子的「错误百出的圣经」
作者:光明顶
Content:
光明顶驳斥方舟子「错误百出的圣经」
81、耶稣什么时候警告彼得“将三次不认我”?
[太26:20—34][可14:17—30]吃完了晚餐,到了橄榄山后
警告。
[路22:33—39][约13:37][约18:1]还在吃晚餐的时候
警告。
光明顶:
简单,方舟子又以为门徒把两次搞错了。其实耶稣是警告了彼得两次。
这个问题,是因为相信圣经冲突造成的。
82、耶稣何时受审?
[太26:57—68]在晚上受审,早上被带去见彼拉多。
[路22:66—71][23:1]受审和见彼拉多都在早上。
光明顶驳斥:
耶稣受审,是按著当时的法律。犹太人定一个人死罪,必须要召开三次会。所以
耶稣三次被审讯。他们定罪后,因为犹太人无权执行死刑,所以送去交给彼拉多,
要求彼拉多处死。于是在彼拉多前有第一次的审讯。彼拉多听说耶稣是拿撒勒人,
想要推责任,刚好希律在城里,所以就送去希律那里受审。希律审完了,还是把
耶稣推还给彼拉多。于是在彼拉多面前最后一次受审,彼拉多金盆洗手,把耶稣
鞭打了,带去钉十字架。总共花了一整个早晨。
耶稣吃最后晚餐之后,讲了很长一篇道,走了一段路,到客西马尼园。祷告的时
候,门徒都睡著了。可见当时夜已经很深了。犹大带人来抓他的时候,已经半夜。
然后他们要作三次审讯,先带到大祭司那里,再送去给七十议会。最后带去送给
彼拉多。可以说大部份的审讯,都是在午夜前后一直到天大亮之间作的。耶稣整
晚都没有睡。他的仇敌也一晚上都忙著,一点都没有休息。这个受审,可不是五
分钟就结束的草草了事。而是接近十小时的马拉松式审讯。
方先生说说看,到底他是在晚上还是在清晨受审?这个问题是不是因为对圣经无知造成的?
方舟子说:
>83、同钉的两个强盗与耶稣
> [太27:44]“那和他同钉的强盗(复数]也是这样的讥诮他。”
> [路23:39]和耶稣同钉的两个犯人,一个讥诮他,另一个则相信耶稣,
>并责备另一个犯人。
光明顶驳斥:
这两节圣经在圣经学者中间没有 ????挕晒??ハ嘌a充。虽然在英文圣经里,文法上说,同钉的强盗是复数,但是讥诮从两个人中间出来,讲话的时候仍然是一个人讲一句,不能两个人都异口同声的讲一样的话。希腊文里这句话里也全部都是复数。但这是形容两个人对话时的一般气氛。并不排斥其中一个人有相反的言论。这涉及语法和语态。盼望方舟子可以花一点时间学希腊文。并且差不多要到进阶希腊文的程度,才可以谈到这种差异。
84、耶稣和同钉的强盗同往乐园?
[路23:43]“耶稣对他(那个相信他的犯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今
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约20:17]耶稣复活后告诉马利亚:“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
光明顶驳斥:
我猜方舟子在这两句话里,挑的问题是:为什么路加福音说他钉十字加的当天,
就要在乐园里,但是约翰福福音却说,他还没有升上去见天父?
其实这两节圣经在解经学者中间从来没有引起冲突。他们从这两节圣经看出:
天父不在乐园里。乐园是一个死者等候最後审判的地方。
这两节圣经引起的神学 ????辉诜街圩拥倪@个问题,而在耶稣死後和复活之
前,到底去了什么地方?因为方舟子没看出这个问题,所以我也不多事,不要
再讨论这个问题了。
光明顶驳斥方舟子错误百出的圣经85-87
>85、耶稣与天父同在吗?
>约10:30"我与父原为一。"
>约14:10"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
>约16:32"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
>可15:34耶稣在临死前大声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光明顶解释:
耶稣在临死前大声喊话,可15:34 说:「申初的时候、耶稣大声喊著说、
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 翻出来、就是我的 神、我的 神、
为甚么离弃我。」我们要先了解耶稣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马可福音先要
来一句:「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 」马可福音全书都是翻译
的,为什么单单这一句要说什么「翻出来、就是我的 神、我的 神、为
甚么离弃我。」写到这里,我们要知道旧约圣经是用以色列人的语言希伯
来文写成的。新约圣经是用当时官方的语言希腊文写成的。耶稣在十字架
上是在背诵希伯来文的圣经诗篇22:1 所以才需要马可把这话翻成希腊文。
耶稣为什么要在十字架上背诵圣经呢?有两种原因:第一、他想到自己受
难,觉得神离弃他。这节圣经最恰当的说中了他的心意,所以他背诵经文
来安慰自己。第二、他不只想到这节圣经,他还想到整篇诗篇廿二篇的内
容,都是他在十字架上受难的预言。让我们继续看诗篇22:8:"他把自己
交托耶和华,耶和华可以救他吧!耶和华既喜悦他,可以搭救他吧!"任何
一个受难的基督徒,人都会用这句话讽刺讥笑。耶稣当时在十字架上,也
有人这么笑他。马太福音27:43就提到犹太人的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说过
这话:"他倚靠神,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因为他曾说:我是神的儿
子。"所以耶稣成了一切受难的人的模式,每一个为真理受苦的人,都会经
历这种悲伤。然而诗篇22篇不只有这种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痛苦,请看
22:14的话:"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在我里面如蜡
融化。"如果这话是大卫的作品,我可以了解。每一个受到打击的人,都
会有这种感觉。我有一年在德州 汽车,一个星期里面,给交通警察追了
三次。第一次看见警察车在后面闪著灯,鸣著号,我十分无奈的停下车来。
他说我超速驾驶。过了两天,同样一个警察车,又在后面闪著灯追我,我
还是很客气的拿了超速的罚单。但是过了五天,又是同一位警察在我后面
追上来,我下车的时候,真的有脚软手软的感觉。我的心在里面如水被倒
出来,我以为我冒犯了这位警察。还是那一个美国人和我过不去,告我什
么大罪,以致警察天天在我后面跟著。后来才发现原来我车子的计速器坏
了。 到三十哩时速的时候,已经是五十哩。难怪警察要来追我了。我的
重点,在形容那"我心如水被倒出来。"的感觉。大卫可以有这种感觉,但
是他绝对想不到这样的事,会发生在一千年之后耶稣的身上。请看约翰福
音19:34:"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看见
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
,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这话就有点奇怪了。他说他看见耶稣肋旁有血
和水流出来,并且说这话可以叫人信。约翰为什么会这么说呢?看见耶
稣肋旁有血和水流出来,为什么会叫人信呢?原来当年钉十字架是很普
遍的刑罚。每次罗马政府要钉囚犯,一定召集全城的居民来看,好杀鸡
警猴。大家看钉十字架看得多了,对钉十字架的人死的时候有什么反应
都十分清楚。每一个人死在十字架上,罗马兵都要用枪刺肋旁,看看他
是不是真的死透了。还没死的人,就会挣扎。己经死了的人,就会有血
流出来,但是只有耶稣一枪扎进去,有血"和水"流出来。我们都受过伤
,几时有人切菜的时候,一刀切下去,有水和血流出来?而耶稣之前一
千多年的大卫 却写著"我心如水被倒出来 "当年的基督徒,看了这段
旧约圣经的记载,就觉得非常神奇。还不只如此。再看诗篇22:16说:
"犬类围著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我的骨头,我都
能数过。他们瞪著眼看我。"大卫在世是国王,从来没有受过伤,更从来
没有被人脱光衣服,让人看见他混身的骨头。可是钉十字架的耶稣,却
正好是扎了手、扎了脚。并且因为罗马人要羞辱犯人,特别把他全身都
脱光了,让他临死还让大众看他赤裸裸的样子耶稣的门徒看了诗篇22:16
再想起耶稣钉十字架的情形,就更加觉得神奇了。神的预言真是准确,
丝毫不爽啊!谁会想到数骨头也会按照圣经的预言应验呢?再看诗篇
22:18:"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签。"大卫写这种话,应该是
说别人对待他真是太过分了,不但拿走外衣,连里内衣也不放过还要抽
签分一分,谁想到这事竟然一字一句的应在耶稣身上。请看约翰福音
19:23 24:"兵丁既然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为四分,
每兵一分。又拿他的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
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 ,只要拈签,看谁得著。'这要应验经上
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签,'兵丁果然作了这事。"
从诗篇22:1 始,我们就看出大卫并不知道自己的痛苦,竟然成为耶稣
十字架苦难的预言。但是神的灵使用他的话,使他的话成了预言的一部份。
这是何等奇妙的事?从诗篇廿二篇在耶稣身上应验的事,我们看出一个圣
经作者,得到神的感动,把自己的感触写下来,却完全无心的成全了神的
旨意。所以耶稣在十字架上这一句话,证明了神的同在和大能。神是可信
的,神的话确实是真实的。
>86、耶稣之死的确定
>约19:31—33,38彼拉多在刑场监视直到确信耶稣已死。
>可15:43—45亚利马太的约瑟向彼拉多要耶稣的尸体,彼拉多诧异
>耶稣已经死了,叫百夫长来询问。
光明顶解释
先让我把圣经的话照章引述:约翰福音19:31-33说:犹太人因这日是豫
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
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于是兵丁来了、把头一个人的
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
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19:38这些事以后、有亚利马太人约瑟、
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的作门徒、他来求彼拉多、要把
耶稣的身体领去 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稣的身体领去了。从经文看起
来,一点也得不到方先生所说:「彼拉多在刑场监视直到确信耶稣已死。」
的印像。我个人觉得这是方先生故意作瞒天过海的障眼法,希望他的一
句:「彼拉多在刑场。」就可以误导所有的人怀疑圣经有错。要知道各
各他刑场,是一个垃圾场。平常又腥又臭。以彼拉多巡抚的身分,无论
如何都不可能到这种二千年前的垃圾场去。遍查福音书,没有一点彼拉
多在刑场的证据。不知道方先生是怎么得到这种印像的。
>87、耶稣是不是大卫的后裔?
>罗1:3"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按肉体说,是大卫后裔生的"
>太1:1—16路3:23—38耶稣的"父亲"约瑟虽然是大卫的
>后裔,但耶稣是马利亚处女所生,与约瑟并无肉体关系。路1:36马利亚是
>以利沙伯的亲戚,路1:5以利杀伯是亚伦的后人,不是大卫的后裔。
光明顶解释:
中国人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孔子的后裔里,有些人是按照孔姓排名的。
有些虽然不是孔家人,也有孔家的血缘关系。任何一个人,只要沾点边,
都可以算和孔家有关系。时间过去那么久,我就不知道方先生那来的把
握,知道以利沙伯先生的家里,从来没有一个大卫家族的人嫁过来,或
女人嫁了大卫的后裔。以色列人虽然对嫁娶外邦人限制很严,并没有规
定祭司家族不可以和另外十一个家族结婚。以利沙伯的丈夫是祭司家族,
但是马利亚虽然不是祭司家族,却仍然是他的亲戚。所以我得到的结论
刚好和方先生相反。我觉得马利亚是以利沙伯的亲戚,足以证明以利沙
伯不是亚伦的后裔。所以马利亚有可能是大卫的后裔。
光明顶驳斥方舟子有关「耶稣复活」的问题
方舟子说:
> 耶稣复活可以说是基督教的最大信仰。即使历史上真有耶稣这个人(实际上没
>有任何历史文献记录耶稣的存在),也不等于他就是神之子,只有他真地复活了,
>才能证明他是神之子。对于耶稣复活的唯一记载是《新约》里的四篇福音:“马太
>”“马可”“路加”“约翰”,没有别的独立资料来证明。而且,非常遗憾的是,
>就是这四篇福音,在耶稣复活的情节上,也是各说各话,时间、人物、地点、经过
>,无一不互相矛盾,法庭上要是有这样的四个证人,他们的证词肯定不会被接受。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四个“证人”在耶稣复活这件事的证词离谱到何等程度:
光明顶驳斥:
有关历的「耶稣」其人,其实方舟子的这种论调,不过只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如果
到历史书上去找,一七零零年之前,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历史的耶稣。我也翻译过一篇
长文,讨论历史的耶稣。并且有许多位其它的神学家,用比较专业内行的文笔,写过
几篇长文。如果读者有兴趣,不妨到「网络基督使团」的存盘栏去找。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
至于说到马太、马可、路加、约翰,互相矛盾,完全是出于方舟子的无知。这四个
作者,马可福音最先写成。他的原始资料,是使徒彼得的讲道。也是当时门徒背诵
的史实。圣经学者通称这种福音书的底稿,是「口传教训」。然后马太参考马可福音
用他自己的听道笔记作参考,写成马太福音。路加则是保罗的秘书。路加福音比马太
马可都写得迟。但却是一本针对外邦人写成的福音。所以为了适应外邦人需要,有些
增减。并且按著他在1:4的话,他的写法是按时间先后,并且到当地实际访问,才写
下来的。而约翰则是在所有三卷都写完之后差不多廿、卅年,才写成的。写作的时
候,就存心补正前三本福音书里「神学思想」的不足。所以不是编年体。
就从写作年代来看,这四卷福音书已经不可能冲突了。他们都是使徒或使徒的秘书。
一家人自己写耶稣传,那会不参考其它弟兄的作品?没有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的道理。
方舟子所有找出来的所谓「矛盾」,只要看完我的解释,就会发现完全是因为圣经知
不够所致。
光明顶驳斥方舟子《破绽百出的耶稣复活》
一、 稣给埋了多少天?
方舟子说:
>太12:40记载耶稣的话说,他要在土里给埋三天三夜。据可15:42
约20:1耶稣在星期五被葬,星期天早晨就被发现坟墓已空,实际上
>是被埋了一天两夜。
光明顶驳斥:
方舟子用了欧美人士对时间的考虑,来思考犹太人的东方习惯。欧美白种人是时
间的奴隶。他们一分钟就是一分钟。如果你迟到五分钟,他会拿起他的表对你说:
「我们定的时间是三点。现在三点零五分。你的表几点?」如果你说:「我的表
三点正。」他会明天就给你买只新表,表示对你的抗议。但是犹太人是东方人。
他们对时间没有那么斤斤计较。并且二千年前,钟表根本谈不上准确。「三日三
夜」是犹太人对三天的通俗讲法。再加上犹太人的时间,一天是从日落开始计算。
所以他们的安息日,是星期五晚上。
笔者在马利兰工作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和犹太人的会堂共享一个聚会场所。他们
的聚会,都是在安息日。但是他们是在星期五晚上。因为日落之后就是一天的开始。
圣经里记载耶稣受难,也说他们因为安息日将近,不能把尸首留在十字架上。所以
要在日落前把钉十字架的人打死,好拿下来埋葬。耶稣断气是在星期五下午。所以
属于星期五,是第一天。耶稣的看法,在他被捕的时候开始,黑暗就掌权了。在路
加福音22:53耶稣说:「我天天同你们在殿里、你们不下手拿我,现在却是你们的
时候、黑暗掌权了。」他说这话,表示真理已经死了。耶稣看自己是真理的化身。
他又看重人的动机过于表面的言语。从耶稣被捕开始,耶稣就生活在地狱里。受尽
鞭打辱骂。当时是星期四的晚上。耶稣原来就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
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要记得耶稣原来用约拿,就是一个比喻,比喻原来就没有准头,不能拿一个字一个
字去追踪。约拿三日三夜在鱼腹中,并没有死。只是难受。耶稣把被捕之后算作地
里的三日三夜,一点也不奇怪。如果是我,原来已经屈尊就卑,委屈的来到这个罪
恶的世界,现在不受尊重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当作罪犯被审,还要被不问清红皂白
的人鞭打,我也会觉得生不如死。就算不计算星期四,星期五下午按犹太人习惯,
也是另外一天。
星期五晚上是第二天开始。星期六晚上是第三天开始。到了星期日,圣经说:天刚
亮的时候,两个妇女去找耶稣的尸体。所以是第三天的黑暗过去,白昼开始。这么
说来,不是三日三夜又是什么?
---- 飘飘似蝶
渺渺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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