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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贴]驳斥方舟子的「错误百出的圣经」(十)
发信人: zbw()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8:57:53), 站内信件
驳斥方舟子的「错误百出的圣经」
作者:光明顶
Content:
光明顶驳斥方舟子「错误百出的圣经」

61、该不该孝敬父母?

〔出20: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
得以长久。”
〔利19:3〕“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
〔申5:16〕“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服,……”
〔弗6:1〕“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
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

〔太8:21〕“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
。’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
〔太10:35〕“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
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太19:29〕“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
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太23:9〕“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
天上的父。”
〔路12:51〕“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
是叫人分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
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
〔路14:26〕“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
、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光明顶驳斥:

该!基督徒应该是最好的儿女。这一点还有什幺问题?凡是真理、道德,都
是基督徒支持的。

我倒想问一问:方舟子觉不觉得「大义灭亲」是种美德?「认贼作父」是不是
件丑事?

62、耶稣审判吗?

〔约5:22〕“父不审判什幺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并且因为他
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
〔约9:39〕“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
能看见的反瞎了眼。”
〔哥后5:10〕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
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约8:15〕“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
〔约12:47〕“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
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讲的道
,在末日要审判他。”

光明顶驳斥:

首先,方舟子并没有指出问题在那里。我猜他的意思是:耶稣自相矛盾。又说不审
判,又说为审判而来。简单说,耶稣来,当年没有行审判。但将来必定有一个审判。

当年施浸约翰和许多受罗马政府欺压的人,都觉得耶稣应该使弯曲变成正直。
觉得耶稣应该把杀施浸约翰的希律,立刻丢进地狱去。可是耶稣来的目的,是
要把救赎的福音带给世人。最后的审判还没有来。但是救赎计划有最后的审判。
耶稣自己的天国比喻里讲得很清楚。当年人问他,为什幺麦子里有稗子。耶稣
说,且让他们一起长。到收割的时候,就要把稗子丢在火里烧了。

耶稣还说,到末了的时候,他们会看见仔驾云降临。那时就是审判的时候了。


>63、耶稣显神迹吗?
>
> 〔太12:39〕“(有人请耶稣显神迹给他们看)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
>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为,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约拿三日
>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 〔可8:12〕“(有人求耶稣显神迹)耶稣心里深深的叹息说:‘这世代为
>什幺求神迹呢?我实在告诉你们,没有神迹给这世代看。’”
> 〔路11:29〕“当众人聚集的时候,耶稣开讲说:‘这世代是一个邪恶的
>世代;他们求看神迹,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
>
> 〔约3:2〕“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
>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
> 〔约20:30〕“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
>
> 〔徒2:22〕“以色列人哪!请听我的话:神籍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
>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他证明出来,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

光明顶驳斥:

基本的问题:「耶稣行神迹吗?」行。并且所行的神迹,多到世界的书都容不下。

但是为什幺那幺多神迹在他们中间,他们还要求「耶稣显一个天上的神迹」呢?
意思是说,他们觉得耶稣所行的神迹,不算神迹。如果神迹不算神迹,那幺还怎
幺行神迹呢?所以耶稣说:一个邪恶的世代,除了死而复活的神迹之外,没有其
他的神迹。

这是耶稣的问题吗?不是。是方舟子的问题。也是当年敌对他的法利赛人的问题。
都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还有问题吗?多着呢!如果我不信耶稣,我绝对不止
找出圣经百误,我可以找出圣经千误。但是信的人,圣经一点也没有错误。
不是说圣经人物不犯罪。不是说圣经里一点人类犯罪的历史都不记载。而是
说圣经忠忠实实的把人类的现实记载下来。只有依靠耶稣的人,才能到神那
里去。

>64、怎样才能得救?
>
> 只要信主就可得救:
> 〔约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
身上。”
〔约5:2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
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20:31〕“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
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徒2:21〕“到那时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徒16:30〕“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罗1:17〕“义人必因信得救。”
〔罗10:9〕“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必得救。”

仅仅信是不够的:
〔太7:21〕“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
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太16:27〕“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
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太19:16〕“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约5:29〕“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徒10:35〕“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
〔罗2:6〕“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
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哥前3:8〕““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但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
得自己的赏赐。”

光明顶驳斥:

仅仅信是不够的。举个例来说吧!如果你交了一个女朋友。两个人愿意厮守终
身。你女朋友问你:「你爱不爱我?」你说:「我爱!」你女朋友说:「好!你既
然爱我,帮我买张机票,让我回国去看看我的母亲。」然而你却说:「这…….买
机票可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最后你因为这个理由,决定和女朋友分手。

你告诉我,到底这个例子里,「爱」需不需要有行动支持?


>65、大卫向谁要的陈设饼?
>
> 〔可2:26〕“他(大卫)当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怎幺进了神的殿,
>吃了陈设饼,又给跟从他的人吃。”
> 〔撒上21:1〕记载的是大卫向挪伯祭司亚希米勒要圣饼。
>
光明顶驳斥:

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就好比我说:江泽民做主席的时候,我去访问北京的天安门
广场。买了一张画,还有几本书。

然后我太太补充说:他是到毛主席记念馆去买的。

你看了就说:矛盾、矛盾。到底是向江主席买的,还是向毛主席买的?

你别又说:我看不出你的这个故事,和我的问题有什幺关系。


>66、五个人还是七个人?
>
> 〔王下25:19〕“又从城中拿住一个管理兵丁的官,并在城里所遇常见王
>面的五个人和检点国民军长的书记,以及城里遇见的国民六十个人。”
> 〔耶52:25〕“又从城中拿住一个管理兵丁的官,并在城里所遇常见王面
>的七个人和检点国民军长的书记,以及城里遇见的国民六十个人。”

光明顶驳斥:

喂!你有没有搞错?列王记是历史书,耶利米是先知书。两书性质不同,怎幺也
拿来鸡蛋里挑骨头?政府史官讲的,绝对和民间的牧师讲的不一样。方舟子又不
是不知道。你记不记得那个袁木说,天安门一个人也没死?如果你站在袁木的立
场,你一定说:天安门「广场」真的一个人都没死。但是长安大街死的人,是不
是天安门事件死的人?政府官员当然可以说不算。但是民间的宗教领袖可不是这
幺想的。

政府史官,讲的是那些政府官员。但是那不是官员,却常和君王见面的先知,
政府官员就不会把他算进去了。还有先知的夫人也不算。所以常见王的人,就
忽然少了两个。何况我还不知道那多算的两个人,是什幺身份。

>67、铜柱有多高?
>
> 〔王上7:15〕“他制造两根铜柱,每根高十八肘,围十二肘”
>
> 〔代下3:15〕“在殿前造了两根柱子,高三十五肘;每柱顶高五肘。”

光明顶驳斥:
我想我不必答了吧?度量衡的不同,是因为背景时代的不同造成的。看看下一题。



68、铜海可容多少罢特?

〔王上7:26〕“(铜海)可容二千罢特。”
〔代下4:5〕“(铜海)可容三千罢特。”

光明顶驳斥:

列王记是在当时当政的史官记载的史书。历代志是以色列亡国之后,被掳归
回的余民,追思过去历史,痛定思痛,反省错失的记载。他们离开以色列之
后,承接了巴比伦的度量衡。所以同样的罢特,大小不一样了。

就好比你在中国,一斤是五百公克。在香港,一磅是四百八十五公克。到
台湾,一台斤是六百公克,但是一市斤是五百公克。有时也不一定告诉你,
到底商家的秤是台斤还是市斤。完全看你的造化。所以我的体重,是一百
六十三磅。七十四公斤,一百四十八斤,但到了台湾,我就成了一百二十三
斤。怎幺飞机飞过台湾海峡,我的体重就减轻了二十五斤?飞机飞过太平洋,
我的体重就减了四十一?是不是中国的秤都作假,斤两不足?是不是我自己
讲话矛盾?是不是光明顶不可信?还是中国政府不可信?不是。是体制不同。

69、大卫向谁、花多少钱买禾场用于筑坛止瘟疫?

〔代上21:25〕“于是,大卫为那块地平了六百舍客勒金子给阿珥楠。”
〔撒下24:24〕“大卫就用五十舍客勒银子,(向亚劳拿)买了那禾场和
牛。”

首先,我们要确定方舟子的这个问题里,那一部份真是问题,那一部份出自他个人
的无知。
第一,“谁”的问题,在圣经学者中从来没有成为问题。这是方舟子个人程度的问题
一个人可以有几个名字,在古今中外都不希奇。好比方舟子,笔名叫方舟子。但他
的主页就叫Shimin Fang而我的名字也有几个,英文就有两个。一个是中文音译。
一个是洋名字。有什么希奇?

第二,地名的问题,上面已经答过了。时间不同,地名会改的。历代志是在撒母耳
记之后七百多年才写成的。时代不同当然地名不一样。

第三,给了多少钱?有些解经学者为这个问题很迷惑。甚至主张干脆承认搞错了。
但是我却觉得不是这样。因为两段圣经相隔差不多近七百年。这七百年之间,犹太
人经历了战乱,风霜。连在撒母耳记和历代志之间的列王记下6:25记载过他们经
历的通货膨胀:“一个驴头值银八千舍客勒,二升鸽子粪值银五舍客勒。”到了列王
记下7:1又说:“一细亚细面要卖银一舍客勒,二细亚大麦要卖银一舍客勒。”

每次经过战争,货币就会崩溃。历代志和撒母耳记之间,经历多少战乱?货币怎么
会等值?历代志是用当时的币制记载。当然会有出入。



70、人能否圣洁?

〔利11:44〕“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
洁的。”
〔利19:2〕“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
神是圣洁的。”
〔利20:7〕“所以你们要自洁成圣,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启15:4〕“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
是圣的”

光明顶驳斥:
别又说我是强辩,旧约要求人圣洁,其实耶稣也说:“你们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
样。”事实上谁能做到?要求是一回事,实践是另外一回事。所以罗马书才会说:
“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
由不得我。“



错误百出的圣经(八)

?方舟子?

>71、要不要带鞋和拐杖(耶稣对门徒的吩咐)?
>
> 〔太10:10〕“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
>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
> 〔可6:8〕“行路的时候不要带食物和口袋,腰袋里也不要带钱,除了拐杖
>以外,什幺都不要带;只要穿鞋,也不要穿两件褂子。”

光明顶驳斥:
耶稣第一次差遣人出传道的时候,要他们随走随传,不要带行李,不要预备生活所
需。但是在耶稣就快钉十字架之前,他改变了。他说:「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差你
们出去的时候,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鞋,你们缺少甚幺没有?」他们说:「没
有。」耶稣说:「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有口袋的也可以带,没有刀的要卖衣
服买刀。」(路加福音22:35-36)

主要的原因,是起初支持耶稣的人多,逼迫还没有开始。大家都欢迎他的门徒。但
是耶稣钉十字架的时候到了。以后门徒失掉了支持,反而成了罪犯了。所以要带鞋
和拐杖。

>72、人死能不能复活?
>
> 〔传8:8〕“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
>
> 〔徒9:37〕彼得使一个死去的女徒大比大复活。

光明顶驳斥:
人死能不能复活?无人有权力叫人死人复活。但是耶稣之名可以叫死人复活。


>73、该不该离弃家庭去当信徒?
>
> 〔路14:26〕“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
>、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 〔路18:29〕“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
>、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
> 〔提前5:8〕“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
>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光明顶驳斥:

问题有问题。爱真理胜过爱生命是理所当然的。我还是要问方舟子一个问题:请问
你觉得「大义灭亲」是好、还是不好?请问「认贼作父」到底是道德还是不道德?

如果台湾抢匪陈进兴要他的儿子跟他一起去杀人,强奸,他的儿子死也不从。你是不
是要劝他跟从陈进兴?如果你的儿子要去参加帮派,你到底是不是支持他到底,也赞
成他去参加?



>74、耶稣能为自己作证吗?
>
> 〔约5:31〕“我(耶稣)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
> 〔约8:14〕“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我
>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
光明顶驳斥:

我猜,方舟子引这两节圣经,无非要证明耶稣自己讲的话矛盾。所以不值得相
信。但是这个问题,就等于问方舟子:「你现在还打不打你老婆?」如果说不打,
那你是承认以前打了?如果说打、那是说你不好了。

这两节圣经的问题,在于讨论实情Reality。前一节圣经,耶稣说的,是按
照犹太人的律法,一个人不可以为自己作见证。但是后面说的,是强调他虽然
自己为自己作证,但他的证词是真的。并且他所作的见证,是用神迹、医病、
死里复活作见证。为什幺不信?


>75、上帝的律法可不可废?
>
> 〔太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
>〔路16:17〕“天地废去比较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
>
< 〔罗7: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律法,叫我们
>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 〔弗2:15〕“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
<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 〔西2:13〕“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
>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

光明顶驳斥:

基本上,马太5:17和路加16:17讲的是一样的话。前面说,就是天地都废,
律法也不可废。路加是说:律法不可废,连天地都容易过去。

罗、弗、西,完全没有废掉律法,只是解放了人的束搏。废的是「死」、废的是「冤
仇」、打破的是人与人的隔阂、撤去的是神不能和人来往的藩篱。律法完全在。如果
不是律法完全没废掉,今天人不需要信耶稣。人信耶稣,就是因为律法还完全保存,
所以才要靠信心去成全律法。

用浅白的话说,信了耶稣,完全不是让我们做无法无天的人。法绝对没有废。
相反的,信了耶稣,我们的道德标准更高,行为的要求也更高。但我们得到了
自由,可以选择行善行恶。这种自由,是在信耶稣之前所没有的。

这个问题是方舟子深信圣经有错造成的。

76、安德烈的家在哪里?

〔可1:21,29〕“到了迦百农,耶稣就在安息日进了会堂教训人。……
他们一出会堂,就同着雅各、约翰,进了西门和安得烈的家。”

〔约1:44〕“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

光明顶驳斥:
我还以为在美国生活的华人最能了解这句话了。如果美国人问你,你从那里来?
你要怎幺回答?我现在最麻烦了。我要说:我出生在中国、在台湾长大、在美
国求学、在香港工作。有时有些人会追根究底问我:你在台湾那里长大啊?我说
我在台北长大。但台北那幺大,那儿啊?我说,我在大安区住到八岁然后搬家到
永和。在永和住了十年,后来去了中坜。…………

于是我和什幺华人都可以拉上关系。你是中国人?我出生在中国。你是台湾人,
我在那里长大。你是美国人?我在那里求学。你是德州人?我住过德州八年。好
了,就别拉关系了。想拉关系,还怕拉不出关系吗?

现在言归正传。彼得和安得烈是鱼夫。他们打鱼,总是和雅各约翰一起。雅各约
翰的父亲西庇太是个出名的人。所以十二使徒提名的时候,才会提到他们是西庇
太的两个儿子。西庇太也是鱼夫。并且有几艘鱼船。圣经说,他们离开父亲,撇
下雇工,去跟从耶稣。所以有解经学者说,他们不是一个人打天下的那种鱼夫,
而是一群专业鱼夫,有自己的行销网,也有自己的雇工,组织。从今天的角度来
看,他们是一家鱼业公司。如果从他们又有几艘船,又有雇工,又是至少两家人
一起工作看起来,他们必定有几个销售点。才能把几艘船那幺多人全时间打到的
鱼,都买出去。迦百农和伯赛大两城都在加利利海的北边。相距不远。大约五到
十英里。走路或许要一小时半到两小时半。行船可能更快,因为不必有绕路。如
果他们有那幺多人要养活,而不在两座那幺近的城乡里有分销点,那才奇怪。

而迦百农是西门和安得烈的家。圣经说彼得的岳母也在那里。可见彼得的妻子和
他的家在迦百农。但是伯赛大则是他作生意卖鱼的地方。你说,他到底算不算伯
赛大人?

这个问题是因为方舟子思想不够周密造成的。

77、上帝把什幺都给了耶稣了吗?

〔约3:34〕“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
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太20:23〕“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
,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约5:19〕“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
作什幺,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此处父指
天父,子指耶稣自己。)

光明顶驳斥:
方舟子的问题有一个模式,就是为了证明圣经有冲突,不顾事实,也不管背景。
先丢出来再说。

上面引述的经文,太20:23是对雅各约翰的母亲说的。她来求耶稣把左右手的
位置给雅各约翰。耶稣先说:“她不知道自己求的是什幺。”现在我们知道了。耶
稣左边右边各钉了一个强盗。雅各约翰的母亲还以为自己为儿子求的是荣华富贵,
她真是不知道自己求的是什幺。耶稣对雅各约翰的的计划,完全不是那样。他说,
那个十字架的位置,是天父预备的。你说是不是?雅各约翰如果要和耶稣同钉,
必须做强盗。当然是不可能的了。

而约翰福音5:19是说耶稣的限度是天父。天父的限度是耶稣。两者有什幺不同?
天父把一切权柄都给了耶稣。耶稣就是天父。两人互相是自己的限度。这有什幺
冲突的?

这个问题是不相信耶稣造成的。

78、所有的人都有罪吗?

〔代下6:36〕“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
〔传7:20〕“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
〔约一3:5〕“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
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光明顶驳斥:
哦!这一个问题,是要说耶稣如果是无罪,就和前文冲突了。但是耶稣就因为
他无罪,并且连法利赛人来问难,都找不出他的罪。门徒跟从耶稣三年半,天
天和他一起出入,都没看出他有罪。所以他们才会那幺佩服耶稣,才会认为耶
稣是神道成肉身。他们的看法,就是看出耶稣不是人,而是神。那和前文有什
么冲突?这个问题是因为不信耶稣是神造成的。

而约翰壹里提到“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这里“不犯罪”是希腊文里
的断续过去式。意思是说不会一直停留在罪里。如果一个人,每次遇到同样的
试探,一定落入犯罪的陷阱里,这是约翰所说的犯罪。他说不犯罪,是说在主
里面的人,不会持续犯罪下去。如果有一个人持续犯罪,从来不改变,每次遇
到试探,一定掉下去犯罪,足以证明他根本不认识耶稣。

所以一个人相信耶稣之前,有可能偶然会对自己的犯罪有挣扎。但是信主之後,
他是在圣灵里,圣灵的新生命,在他遇到试探的时候,会给他带来相当大的冲
击,使他无法续继犯罪下去。

圣经也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
心把他挽回过来。”(加拉太6:1)就是说的这种“不犯罪”的人偶然会遇到的
问题。

方舟子说:
>79、耶稣何时被抹的香膏?
>
> 〔太20:1—13〕〔太26:6—16〕〔可11:1—11〕〔可14
>:3—11〕耶稣先进耶路撒冷,再在伯大尼西门家被一女人抹了香膏(浇在头上
>),引起门徒的不满。
>
> 〔约12:1—8〕〔约12:12—15〕耶稣先在伯大尼被抹了香膏(抹
>在脚上),引起门徒的不满,之后再上耶路撒冷。

光明顶驳斥:

解经学者都认定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前一个女人是个妓女。后一个女人是马
利亚。前一个女人,是耶稣带领西门信主的时候,西门请耶稣吃饭,这女人进去
挨着耶稣的脚哭。所以抹在脚上。后一个女人,是在耶稣就要被钉十字架前,在
马利亚家里,为耶稣安葬做的。所以浇在头上。两件事意义、方式和作的人都不
一样。

方舟子把两件事看成一件。完全搞错了。这个问题是对圣经无知造成的。

80、什幺样的最后晚餐?

〔太26:19〕〔可14:16〕〔路22:13〕都说最后的晚餐是逾越
节的筵席。
〔约13:1〕最后的晚餐在逾越节以前。〔约18:28〕抓耶稣的人不敢
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那时天还早”。
光明顶回答

这个问题是一个真实的问题。圣经学者都承认两处有很明显的冲突。主要原因
是约翰福音希望把耶稣之死,描写成逾越节的羔羊。事实上耶稣确实在杀羔羊
的星期五下午被杀。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他们要在杀羊之后,全家人一起在圣
城里把羔羊吃了。并且马太马可路加,都说耶稣是在前一天吃的饭。却没有明
白说到底这餐饭,是不是吃了逾越节的羊羔。

其实中文圣经的译者在马太,马可,路加都留下了伏笔。他们把每一个“节的
筵席”都加上了小点。表示原文没有这幺说。也就是说,逾越节这一个星期的
节期,耶稣和门徒只吃了一次饭,却没有机会吃真正的逾越节羊羔,耶稣就被
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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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似蝶
    渺渺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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